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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7-09 22:55:18 字号:TT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瑞纳紫域的车库开的违法小饭馆合适取缔?

    问题: 请问局长:

    市南区银川西路36号瑞纳紫域的车库开的违法小饭馆合适取缔?臭气熏天, 油烟往车库里排, 搞得车库味道很臭, 关键是安全隐患很大!

    老百姓苦不堪言, 请局长为民做主!依法取缔这些违法小饭店!!

    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南区工商局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前期市南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金门路街道、区食药局、环保市南分局、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房产处联合进行了现场检查。近日市南区工商局又对该处近期情况进行了检查了解。经检查了解到,该区域现共有10户无证照业户在此从事经营,其中饭店7户,6户已经取得食药部门《餐饮服务许可证》,1户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但7户饭店均未取得消防及环保等前置许可。1户饭店办理了居委会盖章的不扰民《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其余9户没有办理居委会盖章的不扰民《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根据相关规定,餐饮经营单位需在取得食药、消防和环保等前置许可审批后方可由工商机关予以核发营业执照。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要求,工商部门和前置许可部门均可予以查处。为了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都明确要求 “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分工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根据国务院登记制度改革要求,鲁政发〔2014〕5号文明确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理清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部门依法监督查处;对应获审批但未获审批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相关审批部门依法监督查处。”按照这些要求,市南区工商局将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在其未依法取得前置许可审批前坚决不予核准登记;对其无证经营行为的监管与查处,区工商局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在做好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主动积极配合有关前置许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针对检查情况,区工商局已将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10户经营户纳入了无照经营监控系统,并及时向有关前置许可部门发送了行政建议函。

    贴号: 12

    网友: 夏天的鱼

    标题: 崂山区工商不作为

    问题: 崂山区工商随意更改法人,态度恶劣仗势欺人!原法人死亡,其中一个股东在其余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法人,先申请变回原法人,工商以各种理由拒绝,欺负这些无知的人们,真是冤枉啊!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崂山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查,该公司为青岛某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4日,2012年11月6日进行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经查询该公司原始变更档案材料,该公司向工商局提交的变更材料符合登记规范要求。2013年4月11日该公司股东到区局反映其公司在2012年11月6日的变更登记中提交了虚假签字材料,并想让区局进行调解,区局先后多次找到双方股东代表进行沟通,双方曾达成过共同意向,但之后因多方原因又未谈成,目前双方股东意见分岐很大。签于此,区局告知双方已无法再进行调解,决定立案调查处理。2014年6月23日区局对该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进行变更登记行为予以立案,并对公司股东分别制作了询问笔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贴号: 10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开网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怎么办 感谢

    问题: 开网店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怎么办 感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建议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您好领导 我想开设网上店铺 但是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没有实体店 这个需要怎么办 谢谢

    问题: 您好领导 我想开设网上店铺 但是需要食品流通许可证 没有实体店 这个需要怎么办 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建议您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本人想开一家汽车模型生产厂

    问题: 我想开一家汽车模型生产厂,制作公交车模型、出租车模型、地图模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开办汽车模型生产厂,制作公交车模型、出租车模型不需要前置审批,按照一般经营项目数据库进行登记注册即可,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应当根据您选择的企业形式而定,如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都有不同的材料要求,请根据您的个人情况,登陆青岛工商行政管理网进行具体情况的查询。如您要兼营地图模型制作,则需要先经青岛市测绘局进行审批。

    贴号: 6

    网友: qdgqcwj

    标题: 到民非单位执法 问题

    问题: 您好,请问工商所执法人员(利津路工商所李姓执法人员)到我校(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求出示相关办学资质、证件,查看后说注册地与办学地址不符,半月内进行处罚。请问工商执法人员在我们合法经营前提下有无权限进行此种审查、处罚?我们的主管单位是市教育局,为不要求回报民办非企业单位。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北区工商局办理。经查,市北区工商局利津路工商所执法人员2014年6月10日在对辖区当代商城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在1105A房间及门外挂有多个学校的办学、招生广告,于是就对其进行了解。当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提供一份青岛行远学院,注册地址在市南区香港东路23号的社会办学(教育局审批)的证书复印件,没有现在地址的证件,并说负责人出差在外,具体情况再与该局执法人员联系。过后,一位盖姓负责人与该局执法人员联系说他们是泰山学校,注册在威海路231号,是教育局审批的。依据《广告法》和《广告条例》有关规定,工商部门有权对其涉及的广告内容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再次问其在当代商城1105A房间是否有合法证件,我局最后电话告知:本月底如果提供不出该地点的合法证件,我们将按程序函告有关部门,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

    贴号: 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小微企业扶持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青岛对小微企业的工商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在企业融资方面有没有具体的优惠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今年以来,《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且实行认缴制,近期市政府又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4]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通知》,允许 “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政策,该法规和政策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因此目前工商机关没有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贴号: 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咨询

    问题: 高新区上马辛屯有个矿粉站!老板是山西人~偷税漏税什么就不晓得!但是他名下没有一点资产,甚至工厂法人都转移了~车也过户至亲属名下,名下连自行车都没有,外面欠债高达千万,现在还在到处佘原材料,听说现在还被崂山法院限高。这样的人犯不犯法?如果犯法从什么途径告他!因为他欠我原材料钱!~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建议您咨询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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