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 > 网谈回音 > 正文

工商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7-09 22:55:18 字号:TT

    贴号: 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山东路138号农贸市场办理工商执照疑问。

    问题: 我们查到的资料是:青岛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38号 花好月圆 31号网点。不知道该公司注册的时候贵所有没有到现场实地核实,有没有见到该网点的产权证,以确定该网点是否有2600平米,如果该公司是用了好几个网点房间强行打通,野蛮砸墙(砸出的墙体散落在西吴路中间花好月圆小区和荣华小区之间无名路上几十米,现场十分震惊),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是否应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另外贵局是否审视了该公司注册地附近的交通便利程度是否适合开办农贸市场?鉴于这些问题,希望贵局能重新考虑该公司工商执照的问题,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北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一)农贸市场开办流程。开办农贸市场,首先要有主办单位来申请和办理以后的相关手续。根据《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及《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市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网站上公开的流程表明,市场主办单位申请办农贸市场要提交主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于能不能申请下来、有关部门批不批准办农贸市场,这都是市场主办单位有了营业执照之后的事,不然市场主办单位无资格来申请。一个拥有市场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市场主办单位可以在不同的地点申请办理许多农贸市场。审批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与审批农贸市场完全是两个概念。从以上可以看出:农贸市场审批不是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的前置。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通知》不矛盾。再者,不审批不意味着不监管,而是要研究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落实好上级改革政策,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而不能单方将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市工商局在回复居民问题时明确表明“关于市场建设、规划和审批的职能由市商务局网点处负责,工商局无此职能。”在区领导召集的调度会上,区编办明确表示根据“三定”方案,农贸市场审批职能属区服务业发展局。根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办农贸市场由商品流通部门负责。(二)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针对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小区居民反映问题,市北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信访局、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区工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热情接待上访居民,解疑释惑。6月23日,区工商局在信访局接访了居民代表。6月26日,居民代表到区工商局上访,我们热情接待,回答了居民的问题,居民表示感谢和满意。二是主动约市场主办单位恒安泰公司谈话。6月24日,区工商局主动约谈了恒安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圆,转达了居民意见和商务部门决定,希望公司以和谐稳定大局和企业发展环境角度考虑,不要在此地建农贸市场,乔圆同意回去后与股东商议。6月30日,根据区领导要求,工商部门再次约谈法定代表人乔圆,但乔圆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接受约谈。三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措施。根据市商务局取消此地办农贸市场的决定,6月30日,区工商局已向恒安泰公司下达责令企业变更相关登记事项通知,要求其或变更地址、或变更经营范围,如逾期不变更,将依法予以罚款、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以防次生问题发生。经检查,目前恒安泰公司尚未在山东路138号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下一步,区工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青岛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强行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或擅自将摊位出租给个体业户,导致个体业户再上访等次生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将依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贴号: 4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花好小区内网点改建农贸市场是否违规???

    问题: 段局长您好,我是花好月圆的业主,花好月圆小区一层本身是小网点,先要改建成恒安泰市场,市北区工商局为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这个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小区原设计不是农贸市场,改建以后也改变了原设计的消防和规划,这种情况能批营业执照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北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一)农贸市场开办流程。开办农贸市场,首先要有主办单位来申请和办理以后的相关手续。根据《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及《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市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网站上公开的流程表明,市场主办单位申请办农贸市场要提交主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于能不能申请下来、有关部门批不批准办农贸市场,这都是市场主办单位有了营业执照之后的事,不然市场主办单位无资格来申请。一个拥有市场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市场主办单位可以在不同的地点申请办理许多农贸市场。审批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与审批农贸市场完全是两个概念。从以上可以看出:农贸市场审批不是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的前置。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通知》不矛盾。再者,不审批不意味着不监管,而是要研究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落实好上级改革政策,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而不能单方将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市工商局在回复居民问题时明确表明“关于市场建设、规划和审批的职能由市商务局网点处负责,工商局无此职能。”在区领导召集的调度会上,区编办明确表示根据“三定”方案,农贸市场审批职能属区服务业发展局。根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办农贸市场由商品流通部门负责。(二)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针对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小区居民反映问题,市北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信访局、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区工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热情接待上访居民,解疑释惑。6月23日,区工商局在信访局接访了居民代表。6月26日,居民代表到区工商局上访,我们热情接待,回答了居民的问题,居民表示感谢和满意。二是主动约市场主办单位恒安泰公司谈话。6月24日,区工商局主动约谈了恒安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圆,转达了居民意见和商务部门决定,希望公司以和谐稳定大局和企业发展环境角度考虑,不要在此地建农贸市场,乔圆同意回去后与股东商议。6月30日,根据区领导要求,工商部门再次约谈法定代表人乔圆,但乔圆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接受约谈。三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措施。根据市商务局取消此地办农贸市场的决定,6月30日,区工商局已向恒安泰公司下达责令企业变更相关登记事项通知,要求其或变更地址、或变更经营范围,如逾期不变更,将依法予以罚款、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以防次生问题发生。经检查,目前恒安泰公司尚未在山东路138号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下一步,区工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青岛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强行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或擅自将摊位出租给个体业户,导致个体业户再上访等次生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将依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贴号: 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花好小区内网店改建农贸市场是否违规

    问题: 段局长您好,我是花好月圆的业主,花好月圆小区一层本身是小网点,先要改建成恒安泰市场,市北区工商局为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这个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小区原设计不是农贸市场,改建以后也改变了原设计的消防和规划,这种情况能批营业执照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北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一)农贸市场开办流程。开办农贸市场,首先要有主办单位来申请和办理以后的相关手续。根据《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及《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市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网站上公开的流程表明,市场主办单位申请办农贸市场要提交主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于能不能申请下来、有关部门批不批准办农贸市场,这都是市场主办单位有了营业执照之后的事,不然市场主办单位无资格来申请。一个拥有市场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市场主办单位可以在不同的地点申请办理许多农贸市场。审批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与审批农贸市场完全是两个概念。从以上可以看出:农贸市场审批不是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的前置。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通知》不矛盾。再者,不审批不意味着不监管,而是要研究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落实好上级改革政策,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而不能单方将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市工商局在回复居民问题时明确表明“关于市场建设、规划和审批的职能由市商务局网点处负责,工商局无此职能。”在区领导召集的调度会上,区编办明确表示根据“三定”方案,农贸市场审批职能属区服务业发展局。根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办农贸市场由商品流通部门负责。(二)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针对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小区居民反映问题,市北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信访局、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区工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热情接待上访居民,解疑释惑。6月23日,区工商局在信访局接访了居民代表。6月26日,居民代表到区工商局上访,我们热情接待,回答了居民的问题,居民表示感谢和满意。二是主动约市场主办单位恒安泰公司谈话。6月24日,区工商局主动约谈了恒安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圆,转达了居民意见和商务部门决定,希望公司以和谐稳定大局和企业发展环境角度考虑,不要在此地建农贸市场,乔圆同意回去后与股东商议。6月30日,根据区领导要求,工商部门再次约谈法定代表人乔圆,但乔圆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接受约谈。三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措施。根据市商务局取消此地办农贸市场的决定,6月30日,区工商局已向恒安泰公司下达责令企业变更相关登记事项通知,要求其或变更地址、或变更经营范围,如逾期不变更,将依法予以罚款、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以防次生问题发生。经检查,目前恒安泰公司尚未在山东路138号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下一步,区工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青岛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强行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或擅自将摊位出租给个体业户,导致个体业户再上访等次生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将依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贴号: 4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花好月圆小区建农贸市场合法吗

    问题: 花好月圆小区周边已经有鞍山路市场、抚顺路批发市场、家乐福超市,海泊河早市,西吴路夜市,购物已经很方便了,现在又把小区的一层建筑破坏,打通墙壁,在小区内部开农贸市场,不但浪费资源,而且还会给小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花好月圆小区只有南面的西吴路可供通行,而西吴路又让那些夜市和烧烤摆摊的搞得拥堵不堪,再加上道路两旁乱停车的,小区周边的交通本来就接近瘫痪的状态,现在再加上个什么市场,让小区居民怎么出行?所以,我们小区居民一致强烈反对这种严重影响上千户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请领导实地考察一下,为百姓排忧解难。万分感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北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一)农贸市场开办流程。开办农贸市场,首先要有主办单位来申请和办理以后的相关手续。根据《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及《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市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网站上公开的流程表明,市场主办单位申请办农贸市场要提交主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于能不能申请下来、有关部门批不批准办农贸市场,这都是市场主办单位有了营业执照之后的事,不然市场主办单位无资格来申请。一个拥有市场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市场主办单位可以在不同的地点申请办理许多农贸市场。审批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与审批农贸市场完全是两个概念。从以上可以看出:农贸市场审批不是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的前置。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通知》不矛盾。再者,不审批不意味着不监管,而是要研究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落实好上级改革政策,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而不能单方将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市工商局在回复居民问题时明确表明“关于市场建设、规划和审批的职能由市商务局网点处负责,工商局无此职能。”在区领导召集的调度会上,区编办明确表示根据“三定”方案,农贸市场审批职能属区服务业发展局。根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办农贸市场由商品流通部门负责。(二)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针对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小区居民反映问题,市北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信访局、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区工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热情接待上访居民,解疑释惑。6月23日,区工商局在信访局接访了居民代表。6月26日,居民代表到区工商局上访,我们热情接待,回答了居民的问题,居民表示感谢和满意。二是主动约市场主办单位恒安泰公司谈话。6月24日,区工商局主动约谈了恒安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圆,转达了居民意见和商务部门决定,希望公司以和谐稳定大局和企业发展环境角度考虑,不要在此地建农贸市场,乔圆同意回去后与股东商议。6月30日,根据区领导要求,工商部门再次约谈法定代表人乔圆,但乔圆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接受约谈。三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措施。根据市商务局取消此地办农贸市场的决定,6月30日,区工商局已向恒安泰公司下达责令企业变更相关登记事项通知,要求其或变更地址、或变更经营范围,如逾期不变更,将依法予以罚款、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以防次生问题发生。经检查,目前恒安泰公司尚未在山东路138号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下一步,区工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青岛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强行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或擅自将摊位出租给个体业户,导致个体业户再上访等次生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将依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贴号: 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路边烧烤摊的肉安全吗?

    问题: 夏天到了,路边上的烧烤摊多了起来,请问局长他们卖的肉串安全放心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建议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城管行政执法局咨询。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3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西海景苑,物业费必须交半年

    问题: 西海景苑,物业费一次必须交半年,合理?而且直接封小区,不买车位和租车位,不让进门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物业管理不属于工商部门的管辖范畴,建议消费者向物价局或者办事处“物业办”咨询和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西海景苑,在小区建宾馆和养老院

    问题: 开发区西海景苑,在小区建宾馆和养老院,工商手续方面合理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黄岛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经查,1、在小区内建养老院一事,由民政部门主管,建议举报人向民政部门咨询相关规定。2、根据登记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在小区内建设宾馆是法律允许的,前提是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由于没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建议举报人可与薛家岛工商所联系,电话:86878315,说明具体地址,以便我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

    贴号: 35

    网友: johawk

    标题: 青岛广森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诈骗

    问题: 青岛广森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报警警方说金额不够,不能立案,这不是纵容犯罪是什么,合同诈骗,还需要多少万才算诈骗,就现在知道的已经达到好几万,好吧,我们这些纳税人被骗了,就这么推脱,隔壁邻居吵架警察都可以立案,想过没有,警察的工资可是纳税人交的,想过没有,我去骗人家,一人1000元,骗个1000个,我就是百万富翁了,不是纵容是什么,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警察却在踢皮球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建议您公安机关反映。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32

    网友: johawk

    标题: 景区卖南瓜的欺骗旅游的

    问题: 夏天到了,青岛有不少小摊贩又出来推着小车卖观赏南瓜了,还忽悠旅游的游客好吃,观赏南瓜很贵而且还不好吃。最重要的是为我们青岛抹黑,城管部门你们都去哪里了,不知道出来监察下吗?他们这么猖狂的买南瓜,这时的你们在哪里?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工商机关职责范围,建议您咨询城管行政执法局。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8

    网友: johawk

    标题: 欧尚超市欺骗消费者

    问题: 青岛欧尚超市九水路店自开业以来就在超市西边墙上标明免费提供800个停车位(现在依然在),现在又开始收费。这也罢了,关键是现在说是购物就可以免费停车,但是今天下午去购物出门时那个保安要求必须把购物小票留下才免费停车,否则就要收费三元。那个保安还喝了酒了满身的酒味,这不是明摆着欺诈吗?如果购买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经查,九水路青岛欧尚超市西边墙上确实标有“免费提供800个停车位”的字样,但实际是针对购物、就餐的实行免费停车。为此,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一是必须明示“购物、就餐免费停车”的字样;二是在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要求管理人员提示消费者消费时要索要停车票;三是必须明示停车收费的标准,即消费者购物、就餐可免费停车2小时,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收费1元。鉴于消费者在购物、就餐结算时必须索要停车票较繁锁,执法人员建议商家改进管理方式,凭消费发票或小票即可停车。由于小票是消费者购物的凭据,因此管理人员无权留下。至于保安喝酒一事,商家表示内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今后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避免类似现象地发生。

    贴号: 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场上卖的肉没有检疫证明

    问题: 有的早市、农贸市场上卖的肉,没有检疫证明,工商部门应该管一管。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我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工商部门不再承担食品质量监管。您所反映的问题应直接拨打12331或其他方式联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谢谢!

    贴号: 20

    网友: 波罗纽子

    标题: 在交通拥堵的道路旁的已建建筑中新开农贸市场,合理吗?

    问题: 段局长:

    你好。

    近期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的新建15处农贸市场,其中在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小区一层网点开设一家26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作为居民,对这里的交通状况非常清楚。先说市场入口所在的南北市政路,在平时,进花好月圆地下车库,就需要确认前往车库入口的路上没有别的车,否则无法进入车库,若开设市场,避免不了停厢车、货车、大批的面包车,交通状况可想而知。然后是西吴路,西吴路一般都是两边停车,一旦会车,经常半小时寸步难行。卫生、治安方面先不说,希望工商部门首先从交通状况考虑一下,在花好月圆开设农贸市场真的合理吗?

    《规划》第四条 规划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坚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控制总量。

    开设了农贸市场,如果车都进不来出不去,便民了吗?利民了吗?真是为民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由市北区工商局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一)农贸市场开办流程。开办农贸市场,首先要有主办单位来申请和办理以后的相关手续。根据《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青岛市市区商业网点专业规划》及《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市商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网站上公开的流程表明,市场主办单位申请办农贸市场要提交主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于能不能申请下来、有关部门批不批准办农贸市场,这都是市场主办单位有了营业执照之后的事,不然市场主办单位无资格来申请。一个拥有市场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市场主办单位可以在不同的地点申请办理许多农贸市场。审批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与审批农贸市场完全是两个概念。从以上可以看出:农贸市场审批不是市场主办单位《营业执照》的前置。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的通知》不矛盾。再者,不审批不意味着不监管,而是要研究如何实现更好的监管,落实好上级改革政策,解决“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而不能单方将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市工商局在回复居民问题时明确表明“关于市场建设、规划和审批的职能由市商务局网点处负责,工商局无此职能。”在区领导召集的调度会上,区编办明确表示根据“三定”方案,农贸市场审批职能属区服务业发展局。根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办农贸市场由商品流通部门负责。(二)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针对山东路138号花好月圆小区居民反映问题,市北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信访局、街道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该区工商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热情接待上访居民,解疑释惑。6月23日,区工商局在信访局接访了居民代表。6月26日,居民代表到区工商局上访,我们热情接待,回答了居民的问题,居民表示感谢和满意。二是主动约市场主办单位恒安泰公司谈话。6月24日,区工商局主动约谈了恒安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圆,转达了居民意见和商务部门决定,希望公司以和谐稳定大局和企业发展环境角度考虑,不要在此地建农贸市场,乔圆同意回去后与股东商议。6月30日,根据区领导要求,工商部门再次约谈法定代表人乔圆,但乔圆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接受约谈。三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措施。根据市商务局取消此地办农贸市场的决定,6月30日,区工商局已向恒安泰公司下达责令企业变更相关登记事项通知,要求其或变更地址、或变更经营范围,如逾期不变更,将依法予以罚款、直至吊销执照等处罚。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以防次生问题发生。经检查,目前恒安泰公司尚未在山东路138号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下一步,区工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青岛恒安泰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强行开展农贸市场经营活动,或擅自将摊位出租给个体业户,导致个体业户再上访等次生问题发生,工商部门将依据《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
-

相关阅读网谈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