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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4-07-09 16:38:06 字号:TT

    wap留言板 年初不是说要把自谋职业的扶持金涨到1万吗!领导转眼快过年了啊!

    刘卫国

    网友您好!今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该项政策与我市前期的5000元创业补贴有一定交叉,目前已制定相关文件进行明确与界定,将于近期下发,届时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即可申领相关创业补贴。请您关注我局网站,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从原先的集体单位离职后档案一直放在自己的手里,请问该怎样办理呢?我是即墨的

    刘卫国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职工档案管理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为劳动者出具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个人档案转移手续。 其中,个人申办失业登记的,单位应到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办解聘备案并交接个人档案;个人到新单位工作的,由新、旧用人单位直接交接档案。个人未再就业、也不申办失业登记的,或从事自由职业的,可自愿付费委托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各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公司等社会机构代管档案。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青岛市工伤保险待遇中由基金支付的待遇:

    一、工伤医疗费

    工伤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应当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已全额支付医疗费用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相应费用。

    二、异地交通住宿费

    三、住院伙食补贴

    四、辅助器具配置费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上述五项中仅第一项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伤有明确规定,第二至第五项没做规定,该怎样理解呢?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赔付呢?

    刘卫国 网友,您好:

    上述第二至第五项费用需由单位携带相关票据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支付。具体条件可咨询工伤业务咨询电话85775573。谢谢您的参与。

    wap留言板 胶州市乡镇政府使用临时工违法

    青岛市胶州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近几年自行招聘的临时工多的惊人,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临时工有几十人,甚至超100人,本来乡镇政府的工作,在编机关干部几十人干就足够了,几十人在编干部还不可能满负荷工作。乡镇政府领导为了个人私利,每届政府自行招进十几人,几年下来每个乡镇就有临时工几十人,胶州市委已经十几年没有进行清理临时工,省领导知道,乡镇政府临时工越多,机关效率越低。乡镇政府一个临时工没有,机关效率更高,。有临时工干活,在编干部谁还干活。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始了,胶州市作为山东省长的联系单位,应该抓一抓清理临时工的工作,人民期待领导真抓实干。。。

    刘卫国

    网友您好!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据《劳动法》执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如果你所反映的相关政府部门招用的临时工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你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近期,我市根据上级要求,正在对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用人进行专项治理。

    谢谢你的参与!

    fisherman3910 您好,刘局长,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外地的户口,现在搬来青岛定居工作,公司给缴纳社保,等我退休以后,退休金是在哪边领?(是户口所在地,还是可以在青岛这边领)

    刘卫国 网友您好。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符合条件在我市办理了退休的,养老金在我市领取。如果您不符合在我市办理退休的条件,则应到退休办理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关注家园 为什么青岛的投保基数全省最低?统计局公布两个数字,为什么不用高的,而用低的?

    刘卫国

    网友您好!我市参保群体包括私营企业的参保职工,所以使用的是包含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和理解!

    留言板 你好请问公益性岗位工资今年会调整吗

    刘卫国

    网友您好!目前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进行了研究,将参考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涨幅及最低工资标准涨幅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进行调整。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批。请您及时关注。

    感谢您的参与!

    wap留言板 打电话咨询了,农业户口办不了 失业证

    刘卫国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失业登记的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 劳动者。被征地农民,在申办失业登记时,除一般性材料外,还应持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出具的被征地证明。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如您进一步符合享受创业补贴条件,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局长:请关注这一群体的待遇,工作一天8小时,工资一个月1300元,你不能不了解吧,下一步有什么措施确实提高他们的待遇啊,连一点交通补贴、餐费补贴都没有

    刘卫国 网友您好!目前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进行了研究,将参考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涨幅及最低工资标准涨幅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待遇进行调整。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批。请您及时关注。感谢您的参与!

    wap留言板 我市何时能出台国家工作人员事假 病假管理办法,保障国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刘卫国

    网友您好!

    我市一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病假、事假管理办法执行。

    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社保全国联网预计何时实现?谢谢

    刘卫国

    网友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没有收到国家明确的工作计划。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社保可以补吗

    您好,我是灵活就业自己投保.现在48岁.我2001年下岗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允许自己投保.现在我的工龄就少两年. 请问我这样情况现在可以再补交吗?谢谢

    刘卫国

    网友您好!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可以办理补缴,您2001年期中断的保险不能办理补缴。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 ),硕士每月400,博士每月600。但此政策在12年执行半年后终止,13年下半年又重启,但事业单位新招录的研究生又由所在单位自己解决。现在,无论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新招录的研究生,听说又要统一由人社局审核和发放了,本月30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是真的吗?谢谢回答!

    刘卫国 网友您好!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 )要求的发放范围进行审核发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未发放的研究生住房补贴将于本次发放中予以补发。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工作将于7月15日—30日进行。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国营企业失业后,在私营企业工作两年,去年退休,独生子女费至今无法领取,请问:该如何解决?

    刘卫国

    网友您好!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如果您退休时所在的单位未依法支付您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建议您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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