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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网谈 满意度

来源: 2014-07-09 16:38:06 字号:TT

    

青岛市人社局副局长刘卫国(左一)与网民在线网谈 (周琦 摄)

    留言板 请问我与老公都是双失业人员一直在找工作,年令分别是46/46,是双失业,零就业家庭,是否可以享爱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就是一方找到就业单位享受国家给企业保险补贴的政策。如果在享受补贴中,另一方也就业了,那政策还可以继续享用吗?

    刘卫国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目前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协保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⑴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⑵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⑶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领取失业金期间,且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⑸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以及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⑹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至40周岁、男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⑻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⑼协保人员。是指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协保证明的人员。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被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或劳动人事代理机构)招用,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每人每月524元。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您的叙述,您符合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的条件(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您对象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条件(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您和您对象都可以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但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方面,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如果您对象先找到就业单位,其工作单位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之后,您再找到就业单位,您的工作单位也可以申请享受,同时,您对象的工作单位仍然可以继续享受。但如果您先找到就业单位,您的家庭将不再是“零就业家庭”,您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将被注销,就业后,他的工作单位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感谢您的参与。

    关注家园 为什么青岛的投保基数全省最低?(为什么不用非私营企业在岗平均工资数)请给个明确回复,1、为什么?实在搞不懂。2、职工退休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嘉宾 网友您好!1、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青岛市统计局负责公布,根据有关规定,社保部门目前使用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今年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依据。参保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或60%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2、企业职工退休后,计发养老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重要的计发依据,因此,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职工退休待遇是有影响的。

    留言板 请问前段时间网上出现了延迟退休年龄的新闻及退休年龄表格,这是真的吗?国家真的已出台了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了吗?

    嘉宾 网友您好。关于延迟退休年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调研。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延迟退休年龄的文件。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刘局长:

    我对象所在李沧区某旧村改造社区(虎山路街道),之前单位交保险,前几年第一次失业后,因村里对村民交保险有优惠政策,所以将保险转到了村里统一交,期间也办理过失业证,也就过业,但保险一直在村里交。现在又失业了,到街道办失业证,准备参加失业培训后再就业。但是街道表示,只有保险停了,才能办失业证。失业已经很惨了,还要停交保险才给办。这不是让失业人员雪上加霜么?

    刘卫国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失业登记的范围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和本市失地农村劳动者;另,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是从事各类就业活动、处于就业状态的劳动者及其用人单位。目前,未缴纳或已暂停缴纳社会保险的群体,才符合“处于无业状态”的要求,可以正常申办失业登记。但对于通过用人单位或某些机构,以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中的3至5项社会保险的群体,不符合“处于无业状态”的要求,不能申办失业登记。 您对象的情况,建议您首先向村里核实她的参保身份和参保险种等事项,然后结合近期能否顺利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等实际情况,个人再决定是否退出村里的保险和申办失业登记。将来您对象在新单位就业后,其社会保险将由工作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能再通过村里来缴纳。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听说近期全市有一块2013年还是2012年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 且名下无房产的 工作人员的 住房补贴。请问 有没有,什么时间发放,发放标准和数额 是多少。

    刘卫国 网友您好!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租房补贴政策是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的,具体问题请咨询财政局。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胶南的城镇职工保险和城乡保险什么时候能办理衔接手续?

    国家从7月1日起宣布城镇职工保险和城乡保险可以互相衔接转移,可是胶南这里我7月1日去办保险的地方去问,人家说没有接到通知,不知道这事。

    嘉宾 网友您好!我市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近期已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规程》(青人社发〔2014〕9号),目前正在进行程序测试及业务培训工作,近期可以开展此项工作。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你好:请问当过兵的人自谋职业。到退休年龄后政府还有啥补助吗?

    嘉宾 网友您好。军人复员后自谋职业的,达到退休年龄后,其军龄按规定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其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执行,没有其他补助。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刘局长好:我父亲是解放前参加部队工作的老同志,已离世。我母亲无工作,每月由国家发放的几百元抚恤金,现在这个数已经十几年没有变,十几年来物价不断上涨,加之年老常年生病,每年几次住院,生活捉襟见肘,能否与有关部门和领导研究给与老同志的遗孀增加调整点抚恤金,谢谢!

    刘卫国 网友您好。您所提的问题是关于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问题,职工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属于养老保险的范畴,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我市应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政策规定,不能自行出台政策或调整待遇。为保障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我省对供养直系亲属困难补助每3-4年做一次调整,目前,最新的标准是2012年调整的,标准为市内每人每月460元、410元,对遗属为孤寡一人的等特殊人员视情况再按一定比例适当提高。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局长:城镇职工养老金有没有增长计划?

    刘卫国 网友您好。我市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应严格按照国家、省统一规定执行。我市自2005年以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连续调整了十年,今后的调整工作仍将按国家、省统一规定。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刘局长您好;我是农村户口,原来在单位入了2年的社保,自12年至今再也没入,依据现在的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新政,是不是可以转入农村新型养老保险里,如果可以怎样计算,我没入农村养老保险,如果要入农村养老保险具体怎样操作,入多少合适,盼望局长给以答复,谢谢

    刘卫国 网友您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您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街道(镇)保障中心办理居民养老参保手续,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仅限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员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我是1981年7月参加工作的,进厂就在热处理班组从事氰化淬火工序,前后累计该项工作近十一年,由于我是中专毕业分配到工厂的,当时属国家干部,所以,人事关系一直就落在车间办公室,但是,实际就是在热处理班组从事一线工人的工作,现在我也享受不到特殊工种的待遇,吃了十几年的毒。

    请问刘局长,像我这种情况怎样才能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期盼答复!谢谢!

    刘卫国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所从事的工种必须符合各部委和各行业的规定,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您可向单位或档案存放地提出申请,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处进行审核确定。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手续,以职工的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档案记载不清的,还应提供职工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时领取保健补贴的花名册、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原始材料。感谢您的参与!

    wap留言板 胶州市乡镇补贴怎么还不发,山东省规定上半年发放到位。九龙街道办事处发不发、

    刘卫国

    网友您好!

    基层补贴有严格的发放范围,街道办事处是否列入范围,由各区市研究确定,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对于您的问题,我们会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你好,我是一名自由职业保险人,我在个人不知情的状态下本人的社保被有抵档改成了高档,2012年7月份本人到银行又改到了抵档,当时银行告诉我2012上半年高低档的差额费社保会退钱的,也就是说我的2012年的年度社保缴费是按抵档交的,可到现在都两年了,社保还没给我退2012年上半年多交的钱,我想问一下我的钱怎样才能找回。谢谢!我是老市北区的居民。

    刘卫国 网友您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医疗缴费基数,逐步过渡到统一按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高档)。考虑参保职工的缴费实际困难等情况,由本人申请可按照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档次(即低档)为基数缴费。因您没有留下您的参保信息,无法查询退费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核实或拨打社保局征缴处电话85715042进一步核实并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1980年入厂的国企职工,单位在改制时,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告知待岗在家,自谋生路的本人,也未依法办理签订劳动合同。2001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停止缴纳劳动保险,未履行任何合法手续,也未执行政府关于4045人员的相关政策,致使2010年到年龄,不能正常办理退休。 我今年五十多岁,因单位至今未发医保卡,看病都成问题,已多次向贵局投诉,问题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被拖延长达三年,今日再次向您提起投诉,乘群众路线活动深入开展之际,谨请领导负责任的调查研究后,依照法律,依据事实证据予以解决。谢谢!

    刘卫国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市、区两级人社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法调查,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采取EMS特快专递、上门面复、约见面复等多种途径将该案的办理过程和依据告知您,建议您与被投诉单位此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问题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刘局长您好!请问为什么在青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评职称时不算研究生?据我所知,国家教育部明确指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普通研究生同一层次的研究生教育,是国家教育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谁都知道研究生应看学位而不是学历,学历代表经历,学位代表能力,山东省办公厅也有文件(2008)规定教育硕士与研究生在晋升职称、评优、津贴等方面与普通研究生同样待遇,为何青岛就不执行呢?有些领导官僚主义太重,不明白的问题为啥不去查文件!!!!希望刘局长重视此事,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

    刘卫国 答:网友您好!我市在职称评审中,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职称政策。根据《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 〕4号)、《关于贯彻人职发〔1990〕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解答》(人职司函〔1991〕15号)等文件以及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能力、业绩、资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其中,学历是一个人受教育的经历,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对规定学历的认定应严格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总政、总参有关文件以及《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就是说,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以及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可予认定。所以,作为职称申报基本条件之一的是学历(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而非学位,其证明材料是毕业证书,只要您具备规定的学历,即可申报参加评审。同时,正如您所说的,学位也是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您可以提交您的学位证书,作为您的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供评审委员会评价参考。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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