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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医疗规范化带薪培训公积金缴纳方案
问题: 招聘简章写着同工同酬,缴纳五险一金。请问这一金和编制人员缴纳的区别及缴纳办法。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进行核算。职工有督促单位按时履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若单位不按规定为您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您可到单位所在辖区管理处进行投诉。
贴号: 49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
问题: 公积金与社保不是一个单位可以贷款吗?还有连续缴纳公积金一年在中间断开两个月之后补上呢,影不影响贷款?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按照目前我市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因此,如果在申贷时点的近一年您公积金出现断缴,不符合申贷缴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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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为什么很多单位不给入公积金?
问题: 入建筑领域的施工单位,审计师事务所等非常普遍,请问王主任政府是如何监管?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其城镇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若您所说的单位在上述范围内,未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在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采取以下方式投诉反映:1.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进行反映;2.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现场投诉。符合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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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xinxin429
标题: 商业贷款的是否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还款?
问题: 你好,因买房时单位无公积金,故商业贷款买的房子,现在公积金贷款的都能每月自动转款还公积金贷款,但是我们商业贷款的却还要去找单位去给办理,而且每年只能提取两次,还款的压力比较大,请问针对我们这种情况你们下一步是否有解决计划?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实现信息联网,中心无法取得职工商贷还款信息作为提取审核依据,因而职工以商业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不能像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那样实现按月划付,只能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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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户籍不在本市,离职并离开青岛的情况
问题: 不是本市户口,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本人离职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拿有效证件等材料到指定办事处申请可以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建议您拨打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予以答复。等候您来电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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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离开青岛,并且公司倒闭的情况提取公积金的方法
问题: 不是本市户口,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本人离职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之手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建议您拨打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予以答复。等候您来电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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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基数差距天壤之别!原因是什么?
问题: 为什么公务员大型国企等单位公积金一个月交两三千,我们普通企业才交一百三?我都工作七年了余额才一万二!差距非常大!劫贫济富!难道就没有规范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进行核算。职工有督促单位按时履行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若单位不按规定为您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您可到单位所在辖区管理处进行投诉或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反映。
贴号: 39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不买房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不公平
问题: 不买房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不公平,应该允许生病,孩子升学等可以提取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不同于公民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可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在未被以现金形式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职工只有符合规定的11种提取条件(含九种大病,不含孩子升学)的情形下,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您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进行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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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五倍社平公资封顶不公平!
问题: 我公司只为个人交纳百分之七,但只能五倍封顶。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原建设部以及山东省的有关文件均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予以限制,因此,本市的相关规定是依据上级文件制定的。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贷款捆绑商贷还款
问题: 为什么现在公积金不能像以前一样,每年1月和7月给分别打上,让我们签了协议,随便就不执行了,我们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共同捆绑的,现在每月只把应还的公积金直接扣走,那还有商业贷款要还怎么办?太不方便了,还要像以前一样带东西去提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未实现信息联网,中心无法取得职工商贷还款信息作为提取审核依据,因而职工以商业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不能像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那样实现按月划付,只能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中心依据职工提交的实际发生的还款明细核定可支额度。希望网友朋友予以理解。
贴号: 2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建议在提醒短信中告知欠费数额
问题: 公积金中心在每月提醒贷款人欠费的通知短信中,能否写明欠费数额是多少,使贷款人一目了然,以便还款时有针对性。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中心的关注,您提的建议很好。我们今年已计划升级短信发送系统,届时短信提醒内容将包括借款人的贷款逾期金额,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贴号: 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提取
问题: 我是2011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30万,10年),以前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往我的还款联名卡上划拨公积金余额,除保证按月还款额外,剩余的款也可以提出自由支配。自去年新的政策调整后,即改为每月划拨,原来联名卡里剩余的近1万元款提不出来了,而现在我每月的公积金账户额度正好够还贷的额度,故联名卡里的近1万元月余额始终在里面不能用,请问王主任可否准许提出使用?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有关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未发生变化,今年只是对还贷提取可支额度的计算方法做了调整。将可支额度中当年尚未实际发生的还款额从计算公式中予以剔除。现行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您可根据本市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一下本人实际已发生的还款额和已实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支额度计算方式的变更不会导致职工少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如果符合其他的提取条件,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