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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前还贷 按1万元倍数偿还

来源: 2014-07-07 13:52:39 字号:TT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6月26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服务提升”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近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网谈未回答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据悉,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前还贷,按1万元倍数偿还。

网友:我每月还款额是1000元,每月公积金累积2000月,而每月划拨到联名卡只有1000元,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剩下的1000月不给划拨下来,公平吗?有法律根据吗?是不是存在权力滥用?是不是群众路线没有学好,工作作风没有转变?

王春芳: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的长期储金,通过把有限的个人资金汇聚起来,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低息贷款,通过互帮互助,达到解决住房困难和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正是基于住房公积金社会互助和保障的特点和属性,因此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具有限制性所有权的,职工只有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形下,方可按规定提取使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为方便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时提取使用公积金,我中心推出了委托支取划付业务,职工办理该业务后,由我中心按照贷款职工上月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不包括提前还款金额),按月从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划付至其联名卡账户中。

因为您每月还款1000元,所以我中心每月从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1000元划付到您的联名卡账户中,这是符合提取管理规定的,并不是您每月缴存多少公积金就划付多少公积金。若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月还款额,实行按月支取划付方式后,公积金账户内仍有一定余额,可办理以内转方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职工及配偶可以不受次数限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的整倍数)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另外,您还可以结合公积金缴存情况,申请缩短贷款年限,以降低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民生在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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