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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政府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6-24 23:30:02 字号:TT

    8.网友:老战士

    问题:市长您好:我是一名东方化工权证的持有者,现在十多年了,听说过这个工厂已经没了,土地也要拍卖。我想我们投资者的权益是否应该得到保障!请您给过问一下。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东方化工集团前身是莱西市磷肥厂,1972年建厂,1995年改制,占地约473亩。公司权证于1997年在青岛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交易,1998年3月停牌。拥有总股本3027万股(国有法人股1210.8万股、社会法人股119.4万股、个人股1696.8万股)。银行债务总计2.86亿元。截止到2012年12月底,公司共有在册职工500人(其中在岗不足210人)。目前,公司生产线均已停产。

    市政府对东方化工集团权证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目前,企业正在组织人员做好兑付欠缴的社会保险和欠发的生活费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发放欠发的生活费,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在此基础上,逐步落实企业权证的回购问题,解决权证持有人的后顾之忧。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下线后,我市工作人员根据网友所留电话与该网友联系,其手机一直关机。下一步将继续尝试联系该网友,将该问题答复意见向其反馈。

    9.网友:史

    问题:赵市长您好,小灵通在莱西已经一年半没有信号了,我的小灵通资费是55元敞开打,这一年半来联通一直在收费却不提供服务,投诉多次未能解决,联通要求我转网,但是转网后资费改为58打2000分钟,单方面更改资费,多个部门投诉无果,家里的座机电话也要求我强行升级光纤固话,光纤固话的不方便太多了,比如停电后座机就不能用,座机必须安装一个光纤猫,有激光辐射,猫必须24小时供电,充电器烫手有安全隐患,家里老人孩子都不方便,我不安装,结果家里座机一个星期坏了三次,联通这种恶劣的手段竟然没有一个部门监管,互相推诿,12315,青岛通信管理局,工信部,没有一个部门管,莱西小灵通客户苦不堪言,小灵通被社会淘汰需要升级,作为用户我很支持,但是资费不能改变啊,还希望赵市长为民做主,关注一下我们小灵通的群体,感激不尽。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小灵通信号问题,根据工信部[2009]11号文要求,小灵通所使用的频段无条件收回。目前由于小灵通系统逐渐老化,供货厂家已停止生产相关配件,导致系统发生故障后无备品备件进行修复,小灵通的通信质量不能保证。为保障客户正常通讯服务,联通公司推出了一系列小灵通升级转网的优惠政策。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莱西市物价局价格科18863965896。

    另外,您反映的光纤强制转换问题,经调查落实光纤改造并非强制,用户可以自主选择。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莱西市联通公司88486865。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下线后,我市工作人员根据网友所留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将该问题的答复意见向其做了反馈,并发至其所留邮箱,该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0.网友:高

    问题:赵市长 今年能把房子给我们吗?我们等不起了,我们年年盼,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期,今年希望市长大人能给我们个明确答复。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一中北校公寓楼多年未交付,给广大购房教师的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我们对此感到非常抱歉。该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受资金、政策等因素影响,同时涉及环节较多,难以在网络回复中具体表述清楚。针对该问题,我们将责成教体局近期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对广大购房教师进行当面对接答复。如有疑问,您可致电莱西市教体局(88475206)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下线后,我市工作人员根据网友所留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将该问题的答复意见向其做了反馈,并发至其所留邮箱,该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1.网友:小学家长

    问题:赵市长好:请问赵市长,济南路中学今年能否开工建设,明年能否投入使用,北部新区的家长热切期盼您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祝赵市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咨询济南路中学建设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教体局反复调研论证,并与翡翠城开发商探讨,由于原来预留地面积所限,不能在翡翠城内建设学校。目前,正在济南西路两侧重新选址规划,重新规划建设一所中学,解决北部学生就学初中要求。 

    如您对济南路中学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教体局基建办,联系电话88475206。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沟通和答复。如该网友对答复意见有疑问,可与莱西市教体局基建办联系,联系电话:88475206。

    12.网友:任

    问题: 70万经济赔偿至今无果 从犯顶罪主犯依然逍遥法外开奔驰二次殴打受害人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青岛莱西市市民任义民(身份证号码;370225197506244410)。我本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双亲享受着天伦之乐,一双女儿生活在快乐、和谐的现代化大家庭里。但是,在2011年的5月份,一场突如其来的祸害将我努力经营的幸福家庭、将我的一切彻底的毁掉了。现将我的情况一一向领导们陈述,垦请领导们能在百忙中帮助我这个无辜的受害者,为我伸张正义,为我主持公道。帮助我这个既无辜、又可怜的受害者吧!让我重新燃起生活下去的勇气吧!跪求!跪求!跪求了!无辜被打致五级伤残 2011年5月16日18时许,我与三名朋友一起在莱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刘家院西村帝怡嘉鸽子店吃饭。期间没有跟任何人发生冲突,同时也没有跟任何人有仇恨。大约20时许,我和朋友们吃完饭从饭店出来上车后,突然有人喊了一声我的名字。我答应了,结果有三名不明身份的男青年将我的车围住。其中一人(主犯的司机)将我从车上拖下来,用随身所带的三角铁(约80cm),开始对我殴打。等我醒来后已经是6月4日了,中间我整整昏迷了19天。并将我殴打成五级伤残(有伤残鉴定),并且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 我上有65岁多的双亲,下有一对分别为9岁和15岁的女儿,妻子无工作。全家的经济收入全靠我一人打工支撑,现在我失去了劳动能力,同时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家中主要劳动力的我,面对即将支离破碎的家庭,真的无继续活下去的勇气了。恳请领导帮帮我这个、原来很幸福的小家庭吧! 70万的赔偿至今无果 亲爱的领导们:2013年的1月18日,莱西法院在青岛胶南法院公开审理了我的案子,然而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只赔偿我854641.6元。我不服上诉到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依然维持原判。期间对方律师孙志伟找到我说先给我10万元医疗费,我没要,因为医疗费用是我自己垫付了131322.72元。后来给我15万元医疗费我拿着了。而直到今天对方再没有给我一分钱。我后期的治疗费用都是我自己东借西凑已经花了7万余元。我今年又去了10几趟莱西法院,让法院帮我执行余下的赔偿金70余万元,但是,法院居然说我有精神病,不让我去法院。本来我的行动不便,上下楼都要有人扶我,否则自己根本上不了楼梯,在平坦的路面上,拄着拐杖勉强能够行走。我都这种情况了,法院的工作人员居然出言侮辱我,使我的身心再一次的受到了打击。然而,莱西法院执行庭的一名执行官告诉我说等姜元勇刑满释放后再赔偿我。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拮据,老人生病无钱治疗,我只能找亲戚借。孩子无钱交学费我只能找朋友借。我无颜面对生我养我的父母,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我对生活已经失去了信心,我现在心里面很矛盾,再一次恳请领导们帮帮我,让我重新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主犯逍遥法外从犯被判5年半 2011年5月16日20时许,在我被无缘无故殴打时,我下意识的掏出手机报警,但是我已经被打得说不出话来了,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19天后,当我有意识了,当时和我一起的朋友告诉我说,看到我被打的场景很害怕并且报警,原本认为我抢救不过来了。并告诉我说,打我的人只有一个,其他的两个人没有动手,公安也有相关的证人、证词和笔录。然而,打我的人至今依然逍遥法外,没有动手打我的其中一名叫姜元勇的从犯确被判了5年半刑,而且还让姜元勇赔偿我。 主犯逍遥法外,从犯被判入狱,从法理上也说不过去啊。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没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须二人以上)没有从犯的现象是存在的,而只有从犯没有主犯的现象则不可能存在。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衷心的恳请领导们为我讨个公道,让我这个无辜的受害者有冤可伸。而我现在每天生活在提心掉胆中,孩子不敢上学,害怕被伤害。父母不敢出家门,怕被伤害。我每天生活在痛苦中,却依然得不到解决。赔偿款不给,开奔驰再一次殴打我这个残疾人 正因为殴打我致残后,没有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使其主犯李宁(莱西市日庄镇埠头村人,当地无证开采铁矿)更加嚣张,并且再一次的殴打我这个已经被其殴打致残的残疾人。 2014年的3月25日下午14时许,我行至莱西黄水公路河头村东处,李宁开着一辆牌照为鲁BW5E89的奔驰车将我拦下,并带着一名约4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李宁自己动手第二次殴打我,并致我身体多处轻微伤,砸坏我的车辆。我住院治疗32天,药费花了6000余元,修车花费1280元。我报警22天后,派出所才通知我说抓住了,只能拘留。然而这次的受伤治疗费用,以及修车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借朋友垫付的。可气的是,打我的人依然逍遥法外。而我只能再一次的怨恨。我是一名本分老实的人,老天对我不公,当地法律机构为虎作伥,当我忍无可忍的时候,肯定会用自己的方式来为我自己讨回公道,同时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通过我所作所为警示执法人员,要秉公执法,不要为虎作伥,再坑害老百姓了,老百姓们生活的确实不易啊!请允许我再一次的恳请领导们帮帮我这名无辜的百姓吧!法院不执行骂我精神病 俗话说;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状,一点不假。而现实是我打赢了官司,确输了家庭。这一切我本人掏心窝子说也不想发生,但是老天不公,让我无辜受到了伤害。假如说执法部门能够秉公执法,我不至于会出现今天这种状况;假如说执法部门能够依法处理,我不再会受到伤害;假如说执法部门不为虎作伥,我现在必定会幸福的生活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家庭中,也必定会其乐融融、幸福一生;我也理解,在建设和谐社会中,总有那么些不和谐的声音和不和谐的现象存在,但是,无论怎么样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这些无助的百姓。 今年里,直到今天我已经到法院跑了10余次,希望法院的执行庭的领导们能够帮助我执行,赔偿我的赔偿款。结果是,去一次伤心一次,去一次痛苦一次。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我每次回来后都会伤心痛哭。现如今,已欲哭无泪。最让我痛心的是在今年的4月初的一天,我刚从法院回到家中,我的妻子看我的脸色难看,并且一言不发,于是打电话给法院执行二厅的郑法官询问详情。然而,郑法官却对我的妻子说,再也不让我去了,“你丈夫是精神病,不要再来了。”当我听到后犹如晴天霹雳,这是对我这个被打致残的残疾人的侮辱,我原本也是健康的体魄,也是家庭的顶梁柱,导致我今天的残疾躯体是谁的原因?导致我有怨无处申是谁的责任?即使法院有难处也不应该这样对待我这名被打致残的残疾人啊! 我已经被打致残,打我者逍遥法外,找一名他人替罪,如果法律允许的话,我是否可以理解为,我犯罪后也可以找他人来顶罪。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不认为法律是公正的,至少是被某些执法人员用法律的外衣掩盖着心灵上的丑恶。所以说,尊敬的领导们,我急需‘阳光’,恳请领导们赐予我‘阳光’吧!哪怕是一丝的阳光,也会使我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也会使我重新树立起家庭的责任,继续履行我应该尽的义务。 跪求! 跪求人:任义民 2014年5月14日身份证:370225197506244410 手机:13706486959 家庭住址;莱西市团岛东路2号楼3单元202户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经了解,2013年7月25日,莱西市人民法院(2012)西刑初字第8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犯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姜元勇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任义民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54641.6元(已支付150000元),余款704641.6元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任义民不服该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3年10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青刑一终字第21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3年12月17日,任义民到莱西市人民法院申请对(2012)西刑初字第8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莱西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6日立案执行,办案部门依法向被执行人姜元勇送达了执行通知和传票,并查询了其财产情况。因被执行人姜元勇现在监狱服刑,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至今无法执结。下一步,莱西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力争早日将该案执结。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下线后,我市工作人员根据网友所留电话与其取得联系,将该问题的答复意见向其做了反馈,该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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