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王
问题:九龙镇洋河崖村何时才能通公交车?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胶州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据网民的建议并结合场站和客流进行调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方便网民出行。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15日,我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联系,这位网友表示没有提过该问题。
网友:兰花草
问题:李哥庄镇的青岛风景一期去年九月份交房为何一直房产证还没下来?去派出所落户此小区没有登记不能迁户口、物业巧立名目乱收费、装修保证金找借口不给退、装修进料的车进入小区门卫就给业主要押金100-500元不等、没有任何收据发票
答复内容: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青岛风景小区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由于该项目目前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尚不齐全,市房产管理局已督促开发企业抓紧时间完善相关手续,争取早日达到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关于网民反映的物业巧立名目乱收费、装修保证金找借口不给退、装修进料的车进入小区门卫就给业主要押金100-500元不等、没有任何收据发票。经调查业主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如下费用:
(一)水、电代收代缴费用各150元。该小区在开发建设时,没有安装直供式的水、电一户一表,小区水电各只有一块总表,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每月只抄取总表数,小区内每个住户家中的水电表由物业公司抄取,然后收费再统一交到水电部门。该小区所有箱式变压器,均由供电部门安装预付费电表,即先充费后用电模式,因此需每月预先垫付下月电费,当充费金额用完后,箱式变压器的断路器会自动跳闸断电,之后再进行充值。自来水同样存在此种问题,自来水公司抄总水表后,先收取小区用水总费用,物业公司才能抄录各分户水表,向用户收费。如不能按时交齐水费,自来水公司先下停水通知后给予停水,每月14日前,如不能按期缴费,每超一日加收当期水费额2%违约金,超10日仍不缴纳的,停止供水。小区水电费用必须全部收齐并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时间交齐费用后才能正常供水、供电,而收不齐不能及时缴纳水电费,就会影响小区业主下个月的用水用电。如果有部分业户不交费或不及时交费,物业公司就必须为这些住户先行垫付水电费,只有这样该小区业主才能正常用水用电。当业主不能及时缴纳水电费时,就需要物业公司代其垫付,因其该小区面积近20万平方米住户众多,物业公司无能力垫付此项费用,因此物业公司根据小区的平均用电值估算出每月需要购买的电量,向业主收取了150元电费和150元水费押金,充入账户循环使用,每月再将收取的水电费补充账户已备下月使用。如业户对自己的水电使用有疑问可随时到物业查询。
(二)房屋装修保证金:每户2000元。《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可以看出,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业主的房屋装修完后,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三个月退还。之所以规定三个月退还,是预留一定的时间对业主装修的隐蔽工程(如:水、电)有一定的检验期。
(三)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2元。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价房[2007]1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住宅物业,业主装修房屋产生的装修垃圾,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代为清运的,业主大会成立前,其收费标准可按房屋建筑面积或重量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的,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按重量收取的,每50公斤不超过4元。
(四)物业服务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费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该小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标准为:如业主按季度缴纳物业服务的话按照1.20元收取;按半年或年缴纳给予9.5折的优惠,业主可以自由选择缴纳。
(五)业主在往小区运装修材料时,因部分业主不对装修用的沙子、水泥实行袋装运送,而是随便的卸载在小区的道路上或单元门口,由于该小区装修户多,给小区的管理和环境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督促装修的业主尽快的将装修材料运到楼上,在业主进各个园门登记时就向每户收取了100元,目的是督促业主对装修材料尽快清理,该费用在业主清运完装修材料后,当天予以退还。 物业公司所收取的以上费用,除100元的装修材料清运督促金没有开具收据外,其他4项费用物业公司都开具了收据,针对这个问题建设局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整改,在向业主收取100元的装修材料清运督促金要向业主开具收据。如业主在小区的日常服务工作中对物业服务工作有疑问,欢迎致电82289216进行咨询或投诉。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15日,我市工作人员多次与这位网友进行联系,这位网友电话一直停机。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唐先生
问题:请问姜市长,李哥庄何时能通上和青岛对接的公交车,强烈要求能通上与青岛对接的公交车,谢谢!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胶州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胶州市已经实施了城乡公交一体化,开通了至各镇办的公交车,包括胶州至李哥庄的城乡公交车,票价均为2元。但目前胶州至青岛有胶青快客客运班线正在运营 ,而且该线路属县际线路,其营运审批权在青岛市。据了解,青岛市正在研究制定《青岛市实施公交全域统筹工作方案》,初步思路是青岛市通过在两地交界区域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站,开通公交进行对接,或将现有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等方式,实现青岛市公交全域统筹。计划2016年底前全部实现。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这位网友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联系。感谢您的参与,如果您还有什么具体意见和问题,欢迎拨打我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所电话82270709进行咨询。
网友:冯
问题:请问204国道李哥庄段什么时候扩宽啊 ?还有204国道大沽河大桥都有裂的问题 有计划重修吗?
答复内容:冯先生您好!感谢您对公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4国道东段改建拓宽属于胶东机场建设配套工程,围绕新机场交通环境综合考虑,改建拓宽已纳入规划,局部规划草案为对大麻湾—杨戈庄段,采取高架形式,包括轻轨、其他道路在内,但现在并没有出具体方案。至于204国道大沽河大桥,胶州公路局已将其列为三类危桥,在胶州公路局的争取下,已列入青岛市公路局今年的维修计划,待出具维修方案确定具体维修时间后,将立即组织实施。最后,感谢您的提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13日上午10:54我市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联系,该网友对答复无异议,并对答复工作表示满意。
网友:郝
问题:尊敬的市长: 李哥庄星城小区前面(公安局周围)的那一大片空地将来有什么规划,?(以前说是建帽艺城,后来又说该项目取消了)
答复内容: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李哥庄镇规划的关心,该地块原规划为商住用地,建设帽艺博览城,但国际机场落户胶东后,李哥庄镇的产业、功能定位等规划需要对接机场进行调整,目前镇总体规划正在调整修编当中,待规划完善后会适时向社会公示。最后,感谢您的提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李哥庄镇小城市规划建设工作。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18日下午李哥庄镇建设中心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因无人接听,未能联系上这位网友。现将李哥庄镇规划建设电话:88288722予以公布,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随时拨打电话与我们联系。
网友:王索尼
问题:今年农村什么时间选举?
答复内容: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2014年下半年部署,2015年春节前完成。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这位网友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联系。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教师
问题:尊敬的姜市长您好!请问咱们胶州教师在进升职称时为什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能和普通研究生一样进行积分?教育硕士可是国家正规具有硕士学位的一种研究生,在咱胶州连个函授本科,甚至连个三沟通学历都不如,有失公平,山东省政府2008年转发教育厅文件明确规定教育硕士在晋级、评优评先中享受与普通研究生同等待遇,教育硕士教育也是国家研究生教育战略的重要内容,在胶州具有教育硕士学位的教师为数不少,老师们因为此时假期正准备联合组织逐级上访,请市长重视此事,落实此事,届时这批人也就不用上访了,踏踏实实工作就行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您所说的“教育硕士”是学位,“普通研究生”是学历,两者不同。2008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的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之间的待遇关系问题,而并非学位与研究生学历之间的关系。关于职称“加分”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积分办法是由学校制定,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行的。您可向学校推荐委员会反映,由学校根据需要做出是否调整“加分”的决定,再由学校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这位网友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故无法联系。感谢您的参与,若还有问题反映,请拨打胶州市教体局政工科电话82233977进行咨询。
网友:高乐高
问题:市长你好,刚过六一儿童节说点相关的问题吧,幼儿园老师福利待遇工资太低,青岛市范围内胶州的幼师政策都是垫底的,胶州幼师1600左右的工资,没有保险,业务能力强的老师留不住,并且上班期间万一有学生摔伤等意外情况就是老师责任,1600元担保30个孩子的安全,即便是保险公司都不会干着赔本买卖,老师这个职业到小学就有2个带薪假期,可是幼师没有,建议制定改善幼师待遇的政策,或者向崂山胶南等地待遇看齐,给幼师一个出路,同时整顿幼师职业,优化幼师队伍。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关于保险办理情况:目前,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保险是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进行办理,具体缴纳情况请您咨询所在地政府(办事处)。
关于工资待遇问题:胶州市各级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全市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统筹工资从2011年的人均统筹工资590元,提高至现在的人均800元。平均工资从2011年的人均1100元提高至现在的人均1570元。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到2016年镇(街道)中心园和村集体幼儿园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将进一步提高。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电话联系,机主表示没有反映此问题。现将我市教育民生电话予以公布82233800,网友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网友:朱寿群
问题:2014三月17号一男子在里岔西面嫖娼死亡派出所处理不公并把把当事人放了实际派出所知道西有卖淫的
答复内容:2014年3月17日14时许,里岔派出所接周春梅(女,46岁,里岔镇里岔村199号)报警:其家中有一男子死亡。接报后,里岔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120急救人员到达后宣布该男子已死亡。经我局法医勘验,死者身体无外伤,无中毒迹象,无证据证明系他杀,系自然死亡。经对报警人周春梅调查,死者系胶南市六汪镇西下泊村村民朱长喜(男,67岁),民警遂联系死者家属。17时许,死者的儿子朱清春(男,42岁,青岛市)等人到达现场。法医告知死者家属现场尸检情况,朱清春等人无异议,并同意将朱长喜的尸体拉走火化处理。
3月18日下午,里岔派出所对报案人周春梅进行询问,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3月21日里岔派出所再次对周春梅进行询问。里岔派出所根据死者家属的请求,积极配合,为死者家属提供了报案记录和周春梅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3月20日,朱清春等人到里岔派出所请求里岔派出所约周春梅和死者家属见面,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死者家属要求周春梅出于人道主义给予适当赔偿,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果。
朱清春所反映里岔派出所处理卖淫嫖娼案件不公,让自己找律师不属实。死者死亡地点为一民宅,非公共娱乐场所,不存在里岔派出所扫黄不力、处理案件不公的问题。同时,死者家属在法医告知勘验结果后对死者的死因无异议,并同意将尸体运回家自行处理,故里岔派出所未立案侦查,不存在派出所不管问题。死者家属在和周春梅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自请律师到法院起诉处理,不存在派出所让找律师的问题。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2014年6月12日16时许,里岔派出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朱寿群,告知其反映的问题不实:一是死亡地点为一民宅而非公共娱乐场所;二是死者的死因与住户周春梅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系无法确定,同时无法确定死者和到周春梅家的妇女之间的关系,到周春梅家的妇女已不知去向,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妇女和死者之间系卖淫嫖娼关系,不存在里岔派出所将当事人放走的问题。里岔派出所已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对赔偿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朱寿群要求周春梅对其父亲的死亡进行赔偿,已到法院诉讼解决。里岔派出所多次联系周春梅所在村庄干部,动员周春梅和死者家属协调处理问题。
网友:郭女士
问题:建议交运集团开通自里岔发车经328省道至胶南王台汽车站的公交线路,建议将青岛公交集团的胶州巴士分公司转给青岛交运集团或请让青岛开发区公交巴士总公司来咱们市区内将青岛公交集团的胶州巴士分公司收购接管成立青岛开发区公交巴士总公司胶州分公司,,以后中运等个体的客运公司的现有业务退出后,建议请让青岛交运集团接管,还有无请青岛开发区公交巴士总公司来我们市区成立胶州分公司开通公交新线路的计划,青岛公交集团的管理及态度太差了,
答复内容: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胶州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据了解,青岛市正在研究制定《青岛市实施公交全域统筹工作方案》,初步思路是青岛市通过在两地交界区域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站,开通公交进行对接,或将现有客运班车公交化运营等方式,实现青岛市公交全域统筹。计划2016年底前全部实现。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15、16日,我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多次与这位网友进行联系,这位网友电话无法接通。如果您还有什么具体意见和问题,欢迎拨打我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所电话0532—8227070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