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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赵承桥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4-06-10 16:43:10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10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赵承桥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狠抓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推进规范化管理使用”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6124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71个,赵承桥副主任现场回答49个,剩余问题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赵承桥(一排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网谈实录:

    开场语

    赵承桥 主持人好!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赵承桥,很高兴我和我的同事们来到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栏目与广大市民进行在线交流。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人防工作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地感谢!今天的交流将围绕“狠抓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推进规范化管理使用”这个主题,倾听网友的意见建议,回答网友关注、关心的问题。下面请大家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

    留言板 龙山商业街90年代的时候很火,但是现在门可罗雀。其实,夏季到周边,特别是信号山的游客也挺多,能否吸引人气,希望管理者想想办法。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龙山商业街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我们将对建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究论证,想方设法寻求增加客流量的有效途径,吸引游客进入龙山商业街购物。再次感谢您对龙山商业街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留言板 最近我们小区要买卖地下车位,这些车位属于人防工程。我们知道法律上不准卖,可是开发商现在是变相卖,出租20年,请问:目前我们青岛市对于这种现象怎么处理?而我们老百姓面对强势的开发商如果不买,车没地方停,如果要买,又担心没有产权保障,请领导们给支个招吧!!!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不破坏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享有其平时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并承担维护管理等责任。所以,开发商出租人防地下车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租期限和价格应遵守《合同法》规定和有关部门的审批,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可通过协商在合同里予以规定。去年底,市人防办组织了全市防空地下室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人防工程车位买卖、出售等问题予以了纠正,并制发了《青岛市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权转让(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开发商和业主将人防工程车位平时使用权设定为租赁关系,以避免防空地下室产生永久性权责分离,也是为让业主清楚了解人防车位权属、管理和使用状况,保护业主利益的一项管理措施。目前,围绕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管理问题,国家、省、市各级都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信类似情况届时会得到妥善解决。也欢迎您随时反映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

    小李飞刀的剑 赵主任:

    您好,我是黄岛月亮湾小区1号楼业主,1号楼的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使用权是否允许买卖?具体政策咨询打哪个电话? 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昨天收到您的留言,我们组织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派人进行了现场核对。经查,月亮湾小区1号楼地下停车场属于非人防工程。关于人防工程使用权问题,请参阅我回答第一个网友问题的相关内容,也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100和82938041具体咨询。谢谢!

    johawk 听说地景大道要成为地铁通道,请具体谈谈吧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经了解市北区政府和区人防办,辽宁路地景大道目前尚没有改造为地铁通道或与地铁连通的计划。谢谢!

    johawk 既然是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那可以租赁吗?另外,有什么法规规定人防地下车位不能买卖?花了11万,只能使用20年,还不能买,合理吗?不买车位,业主的车就进不了小区,太欺负人了吧。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在不影响战时防空效能的前提下,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租赁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但作为国防战备资产的组成部分,按照《人防法》、《国防法》、《物权法》等法规,禁止进行买卖。对蓝山湾人防工程车位纠纷问题我们也非常关注,并安排李沧区人防办开展了现场调查和解释说明工作,得到了部分居民的理解。另外,对租赁期限设定为20年,是《合同法》对租赁关系双方给予的一种法律保护,具体价格由开发商和业主双方商定,如存在争议,建议您通过消协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业主不缴纳意向金不允许车辆进入小区的问题,据了解李沧区政府正在协调解决。谢谢!

    johawk 既然是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那可以租赁吗?另外,有什么法规规定人防地下车位不能买卖?花了11万,只能使用20年,还不能买,合理吗?不买车位,业主的车就进不了小区,太欺负人了吧。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这个问题刚才已经给您答复了。谢谢!

    留言板 我是太古的业主,开发商因为手续有问题没验收。商铺至今无法交接。给造成的经济损失谁负责。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由于太古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工程至今未通过竣工验收,给商场的经营和业户的收益造成了影响。目前,市南区政府正在积极推进项目依法整改。同时,区、市人防办也正在就商铺使用年限起止时间重新设定等后续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力争最大限度的保障业户权益。谢谢!

    留言板 湛山小区大坑何时解决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据了解,市南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湛山广场项目的安全和工程建设问题,先后委托专业机构对基坑进行了现状评估和跟踪监测,对新湛三路9号居民楼进行沉降观测和安全评估。根据鉴定结果,从去年底开始动员居民先行搬出。目前,共有17户居民签定临时安置协议并搬出,其余居民正陆续搬出。待居民搬出后,市南区将对湛山广场人员掩蔽工程进行施工建设,尽快恢复湛山中心广场。

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赵承桥(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留言板 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如果是人防工事的话,是人防办负责建设吗,还是开放商建设?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场如果属于人防工程的话,应是建设单位(开发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修建的。谢谢!

    留言板 人防工程和平时期除了能停车、能储存外,还能干什么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人防工程平时除根据规划审批用作停车、储存外,还可用作地下交通、商业、管网敷设和种植、养殖等。谢谢!

    留言板 现在好多小区地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设了地下人防设施,开发商将地下人防工程作为车位向购房者一次性租赁20年,开发商有权这么做吗?这是否与有关法律规定有冲突。一,人防设施不能办理所有权登记,那么只能附属于整个项目,从这个角度说,开发商出售项目给小区居民后,地下人防工程是否属于全体居民。二、根据房产证显示小区的土地为共有,那么作为在小区土地上的人防工程,是否也属于全体居民,或至少有居民的一部分。三、根据物权法,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把项目卖给了全体居民,收取了房款,项目的投资人就成为了全体居民,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人防工程投资未列入项目成本,是否应属于全体业主?现在小区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产权不明造成了很多矛盾,开发商借机打擦边球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是否能站在老百姓立场上来说句话,早日明确小区地下人防工程产权归属,或者以专业的角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小区人防工程权属,做一个官方的界定,也避免矛盾的发生,这个是不是关心老百姓生活的群众路线,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人防工程战时由国家统一调配使用,是国防战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所有。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权属问题,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规定,“地下室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在当前尚未实行防空地下室权属登记的全国绝大部分省市,人防部门从管理角度出发,视开发商为投资者、受益者和维护管理等责任者,我省也如此界定。去年年底我们组织了全市防空地下室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人防工程车位买卖、出售等问题予以了纠正,并制发了《青岛市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权转让(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开发商和业主将人防工程车位平时使用权设定为租赁关系,以避免防空地下室产生永久性权责分离,也是为让业主清楚了解人防车位权属、管理和使用状况,最大限度保护业主利益的一项管理措施。目前,围绕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管理问题,国家、省、市各级都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信类似情况很快都会得到妥善解决。也欢迎您随时反映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

    留言板 老城区大学路是中国最美街道,

    有信号山,迎宾馆,小鱼山等著名景点

    大学路也是青岛咖啡茶艺文化街区,

    龙山商业街也在大学路附近,

    希望政府重点打造龙山商业街,这是青岛历史很悠久的地方,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龙山商业街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很有启发。龙山商业街地处青岛沿海老城区,周围旅游资源丰富,这也是龙山商业街存续发展的有利条件。近年来,我们在不断完善商业街配套设施的同时,也不断研究拓展使用功能的思路和办法,来促进龙山商业街的良性发展。再次感谢您对龙山商业街的关心和支持。

    留言板 老城区大学路是中国最美街道,

    有信号山,迎宾馆,小鱼山等著名景点

    大学路也是青岛咖啡茶艺文化街区,

    龙山商业街也在大学路附近,

    希望政府重点打造龙山商业街,这是青岛历史很悠久的地方,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你提出的问题我刚才已经给予了答复。谢谢。

    留言板 赵主任:

    您好,我是胶州市胶州湾财富中心财富公寓小区业主,开发商近期就要出售车位(据说价格10万左右),如果不买,以后就无法停车了。我想咨询一下作为业主,如何区分地下车位是属于人防部分还是非人防部分?具体到我们小区就是9-12号楼这4栋高层的地下车位的性质属于下列哪一种?

    1, 人防部分,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收益,开发商只能租不能售;

    2, 非人防部分,已含在公摊面积里,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处理这部分面积,开发商再卖属于违规二次销售;

    3, 非人防部分,开发商规划时预留的,未含在公摊面积里,这类车位(准确的说应是车库),有产权登记,可办房产证,开发商有权自行销售;

    (以上3条属个人理解,如有误,请指正),总不能单凭开发商说啥就是啥。业主作为弱势的一方(相对于开发商),如果去规划部门查阅原始规划图纸,实际可造作性很难(规划部门可能会拿出一大堆理由推辞)。

    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新建住宅小区的突出的共性问题,很多开发商或物业在暴利驱使下对产权性质不明的车位实施“只售不租”或以“转让使用权”或“一次性租赁”等变相形式违规“二次出售”,以霸王条款蒙蔽业主。目前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此类行为?如果发生此类纠纷,政府主管具体部门是哪个?咨询/投诉电话(胶州市)是多少?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地下车位中的人防部分,即通常所说的防空地下室,其出入口设有人防防护门或封堵梁安装门框等防护设备,近年新建成的防空地下室出入口、内部设置了人防标牌。防护门一般体积较大,为深灰色钢板结构、或者为灰白色钢框混凝土结构;封堵梁安装门框一般为深灰色钢结构,而非人防地下室不具备上述特征。关于人防部分的产权、销售等问题,请参考我为第1位和第12位网友留言的答复。另经胶州市人防办了解,您所反映的胶州湾财富公寓小区9-12号楼地下车位区域属于非人防部分,其产权登记、房产证等问题,建议咨询房产管理部门。谢谢!

    留言板 我公司在市里办理了人防质监手续,但还未开工,现在质监手续已经下放到区站了,前段时间听区人防站说,像我们这样的项目下步也可以在移交区人防站,市里正在研究交接问题。请问研究的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可以在区办理。谢谢赵主任!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质监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已在市人防质监站办理了监督手续还未开工的项目,不用再到区人防办办理监督手续。项目开工时,请与市人防质监站联系,市人防质监站具体安排。谢谢!

    xinxin429 请问,我们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标示为人防工程,现在开发商进行销售,3万一个,没有合同及发票,只有个协议,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我们应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人防工程不得买卖,只能租赁或转让使用权。去年,我们制发了《青岛市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权转让(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请到市人防办网站查询对比。如问题属实,请将您小区的具体名称告知我们,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现场了解查处。电话:82938041。谢谢!

    留言板 赵主任:

    您好,我是胶州市财富公寓小区业主,开发商近期就要出售车位(据说价格10万左右),如果不买以后就无法停车了。我想咨询一下作为业主,如何区分地下车位是属于人防部分还是非人防部分?具体到我们小区就是9-12号楼这4栋高层的地下车位的性质属于下列哪一种?

    1, 人防部分,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收益,开发商只能租不能售;

    2, 非人防部分,已含在公摊面积里,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处理这部分面积,开发商再卖属于违规二次销售;

    3, 非人防部分,开发商规划时预留的,未含在公摊面积里,这类车位(准确的说应是车库),有产权登记,可办房产证,开发商有权自行销售;

    (以上3条属个人理解,如有误,请指正),总不能单凭开发商说啥就是啥。业主作为弱势的一方(相对于开发商),如果去规划部门查阅原始规划图纸,实际可造作性很难(规划部门可能会拿出一大堆理由推辞)。

    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新建住宅小区的突出的共性问题,很多开发商或物业在暴利驱使下对产权性质不明的车位实施“只售不租”或以“转让使用权”或“一次性租赁”等变相形式违规“二次出售”,以霸王条款蒙蔽业主。目前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此类行为?如果发生此类纠纷,政府主管具体部门是哪个?咨询/投诉电话(胶州市)是多少?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请参阅第13条留言答复意见。谢谢!

    wap留言板 我公司在市里办了质监手续,但还未开工,现在质监下放到区人防站了,前段时间听区站说可以转到区里走监督程序,正在研究这事,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谢谢领导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质监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已在市人防质监站办理了监督手续还未开工的项目,不用再到区人防办办理监督手续。项目开工时,请及时与市人防质监站联系,市人防质监站具体安排。谢谢!

    lightjerrylee 您好!

    我在山东省 青岛市 李沧区 中海国际社区 5号地块 17号楼 一单元 102 (1楼)给年迈的父母购买了90平方期房。 2014年8月30日前交房。

    4月1日去看房子,该房屋客厅前5.80米处有个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 投诉后拆除顶棚并封闭了出入口,但是现留下的混凝土建筑部分就像一块儿方形墓地 (长*宽*高 =5.80m*3.08m*0.73m )。 年迈的父母说该混凝土 建筑部分(方形墓地)就是将给来老两口准备的。 父母伤心至极!

    中海地产交涉后, 中海地产称: 只要“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把该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的

    设计改动,就可以以彻底拆除混凝土建筑部分。

    说实话, 老百姓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用工资买套80多万的房子实在不容易。

    好不容易买套房,客厅前5.80米处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留下的混凝土建筑部分就像一块儿方形墓地。

    实在是不甘心。 退房也遭到无情拒绝。 讲理无门呀!

    恳请 “青岛市人防办”与“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协调下把中海国际社区 5号地块 17号楼 一单元

    102户客厅前5.80米处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留下的混凝土建筑部分设计稍微修改一下, 以便中海地产彻底拆除混凝土建筑部分。

    2014年4月8日 在“青岛政务网” 青岛市规划局咨询过,4月11日青岛市规划局

    来电话及短信称“ 经核查,我局审批图纸无该地下车库步梯出入口,该出入口设置

    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青岛政务网 ”。

    跪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立即联系工程设计单位“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此楼梯出入口是该楼地下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仅供战时使用,平时封闭不使用,这样设计是为了保证在临战转换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启用人防工程。人防设计规范规定,此类出入口设计须高出室外地坪30厘米,因该工程地面还未完成施工,从现场看高于现施工地面70厘米左右,建设单位按施工图完成施工后,该出入口实际高出地面应为30厘米。为了美化出入口,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已建议开发单位结合整个小区的景观设计完成施工。下一步我们将督导设计院与建设开发单位进行联系,落实该楼梯出入口景观设计施工要求。同时对这个口部给您生活带来不便表示抱歉。今后我们将向设计单位提出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出入口设计新思路,力争与地面景观相结合。 谢谢!

    留言板 原本小区的车库,现部分业主将改作饭店,请问除环保,营业执照等其他问题,从消防的角度,居民楼下存放开店用的煤气罐,如果出现意外?相关部门应承担何种责任???楼上居民的生命是否很贱???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小区车库将改作饭店,居民楼下存放开店用的煤气罐,这个问题建议您向消防部门反映。或者您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咨询消防部门后給您答复。谢谢!

    留言板 居民小区的地下停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吗,所有权属于居民、开发商,还是政府?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提的这个问题我刚才已经在别的问题中进行了答复,请参阅第1条和第12条网民留言答复意见,或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041咨询。谢谢!

    留言板 人防工程停车场能不能卖?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提出的问题我刚才在其他问题中已经进行了答复,请参阅第1条和第12条网民留言答复意见,或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041咨询。谢谢!

    留言板 说是违章,盖了三年,人防办就没有一个人发现?!!

    开发商黑心,政府装不知道,最后卖给不知情的老百姓

    难道人防办真的一点责任没有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没有积极措施挽救?

    没点正能量?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关于您提出的这个问题,请查看我刚才对太古项目的答复。谢谢!

    留言板 赵主任您好!

    海伦路的地下人防工程已修了3年左右,请问什么时间能够竣工呢?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还不能完工?工程占用了大量的道路资源,使得原本就不宽敞的小区道路更加紧张,居民出行太难了。可是,目前工地上几乎没有施工人员。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海伦广场工程分地上和地下两个项目,地下是市人防办投资建设的海伦广场人防工程,地上是市北区政府建设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和居民休闲广场。据了解,目前市北区政府正在按程序继续组织地上项目建设。地下人防停车场项目已经完工,停车设施已经配备到位,管理单位也已经通过招标确定,但是因地面工程未完工,为保证车辆、人员出入安全,尚未投入使用。上周我办与市北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决定在不影响地面施工的情况下,在工地内临时另设车辆进出通道,先期将停车场投入使用,以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的问题。谢谢!

    留言板 太古百货,我是业主之一。过期快来年了,能告诉我该怎样办吗?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请参阅其他关于太古问题的答复,或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主动与您联系解答。谢谢!

    留言板 近几天 东城水岸的开发商开始对外出售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范围)标价8万--12万,这种车位可以卖吗?住户可以买吗?

    赵承桥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人防工程不能买卖,具体请参阅第1条和第12条网民留言答复意见,或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041咨询。谢谢!

    留言板 青岛龙逸置业有限公司在城阳区仲村社区开发的龙湖悠山郡一期“云熙台”现在该小区正在进行地下车位认筹,想咨询一下:地下车库是否是人防工程?如果是人防工程的话开发商能否出售地下车位?如果不允许出售而实际发生了买卖行为,对开发商和买家会如何处理?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经核实,该项目一期地下车库不是人防工程。关于人防工程车位使用管理问题,请参阅上面的交流内容。谢谢!

    留言板 狠抓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推进规范化管理使用。口号喊的倒是挺响,请问太古百货违建,是不是就在你们喊着狠抓,喊着规范的口号,在你们眼皮子底下建起来的?这个问题请问如何解决?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关于市南区太古百货项目违规建设情况,我办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职责范围内采取了一系列监管和处罚措施。一是发现项目违规建设初期,我办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具体整改要求。二是分别于2009年10月19日、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13日下达了三次责令整改通知,但投资单位不予配合,错过了最佳整改时机,增加了后续整改难度。三是2010年我办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对其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我办按法规上限对建设单位给予了经济处罚,后建设单位提出行政复议,经市政度法制部门裁定,维持了我办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并报市中院批准强制执行。四是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人防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多次通过专题会议和文件形式通报市南区政府该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督办落实。对该项目违规建设经营问题,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责令市南区政府在维护广大商铺业主权益的基础上,加强管理,推进整改,市规划、国土、人防、消防等部门依法监督其完善行政审批手续。据了解,市南区政府已成立专门工作组督办该项目整改落实情况。我办也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督促建设投资单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以尽快交付给业户使用。目前,该项目调整规模后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国家和省人防主管部门审批,正在办理规划审批等手续。作为市人防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吸取太古百货建设问题的教训,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今后对全市范围内招商引资人防工程项目,要特别加强对投资施工等单位的社会信用、信誉审查和对项目可行性、社会效益、民生效益的分析论证,严把审查第一关口,进一步规范我市人防建设领域行业秩序,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欢迎您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way4speed 市南区轮渡附近的金茂湾B区地下二层门口写着人防工程的字样,这种车位现在正由开发商以18万的价格出售,请问时候合法?如果非法,如何处罚,对已经售出的车位如何处理?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人防工程车位不能进行买卖,具体可参阅我刚才的有关答复。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将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处理。谢谢!

    留言板 商业街不只是经营冷清,职工待遇也应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现任的商业街领导在工资待遇方面实行一言堂,没有职务的给职务补贴,工资不按照规定来,想给谁发多少他自己说的算,在大家都拿不全工资的情况下,有人可以拿全工资,财务管理乱的一塌糊涂,作为监管单位市人防办应负主要责任,强烈要求市人防办派一名能与职工同甘共苦拿同等工资的领导上任,现任领导吃着财政饭,怎么可以融入到商业街的管理中来。请领导慎行!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商业街职工待遇和内部管理的关心关注。非常抱歉,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分管的工作范围,下线后将此问题向党组汇报研究。谢谢!

    wap留言板 海伦路车库目前还是一个工地啊!!!青岛新闻网和人防办能不能多到基层看看,别整天在网上做样子,这种访谈有意思么?你们是不是党员啊?建议组织严肃查处你们的这种官僚作风

    青岛人防办建3处地下停车场 年内新增8千车位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5-29 17:02:00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29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刘崇进做客本网民生在线,与网友互动交流。其中,人防地下停车场等惠民工程引起市民热议。目前,海伦路人防停车场工程主体已竣工,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据悉,香港西路一号人防停车场工程,已基本完成基坑施工,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今年主体竣工,明年投入使用,车位167个。海伦路人防停车场工程,年内投入使用,提供车位160个。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刚才我已经在另一个相关问题中予以答复。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主动邀请您到工程现场查看有关情况。联系电话:82938041。谢谢!

    留言板 海伦路车库目前还是一个工地啊!!!青岛新闻网和人防办能不能多到基层看看,别整天在网上闭着眼叨叨,这次继续用官话套话回答问题?像去年这种回答有意思么?今年四风问题整改么?

    青岛人防办建3处地下停车场 年内新增8千车位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5-29 17:02:00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29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刘崇进做客本网民生在线,与网友互动交流。其中,人防地下停车场等惠民工程引起市民热议。目前,海伦路人防停车场工程主体已竣工,预计年底前投入使用。

    据悉,香港西路一号人防停车场工程,已基本完成基坑施工,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今年主体竣工,明年投入使用,车位167个。海伦路人防停车场工程,年内投入使用,提供车位160个。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相同问题,我刚才已经答复。谢谢!

    青岛散淡人 领导你好

    辽宁路科技街儿童公园对面的地下商业街是否为人防工程?该工程从辽宁路一直通到即墨路小商品市场,规模宏大、气势不凡。为了建设这这一处地下商业街,政府花费了不小的投资,建设时间也不短,为了建设该工程,还将辽宁路包头路一代的房屋拆除不少。当时政府对该工程的商业前景预期非常高,广大市民对其的期望值也很高。但是最近经过此处,发现该地下商业街已经关闭,而且还张贴着对外招商的告示,不知何故?政府大量投资建成的地下商业街并没有实现预期的效果,原因何在?该地下商业街的前景如何?请领导予以答复,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地景大道在2009年投入使用后,由于出入口和停车场等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全,营销策略不尽科学,加之商贸培育期短等因素,导致经营不善,暂停营业。据了解,目前市北区政府通过引资黑龙江北方兴业集团公司接手经营管理。市北区政府及协作单位对今后地景大道一期主营方向和整体经营管理已研究确定了基本思路,请关注市北区政府相关信息发布。谢谢!

    wap留言板 市南区慧博园北的空地还要空多久?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谢谢!

    留言板 新项目审批人防面积时有两个标准,一是基底面积,二是基础埋深超三米都做。究竟卡那个标准主要看关系,这就给腐败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能否明确?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参与!首先需要说明,审批人防面积时既不是按照基底面积,也不是基础埋深超三米都做。关于人防审批标准以及其他建设方面的问题,我们去年汇编了一本《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百题政策问答》小册子,放在市审批大厅人防办窗口面向企业和个人免费公开发送,您也可以在人防办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常见问题里,进行足不出户上网阅览。您今天所提的人防面积审批标准问题,我在现场简要答复如下:1、民用建筑超过十层(含)或者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以上的以及居民住宅项目,按照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除1款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青岛市区为5%,县级市为3%;3、 除以上规定之外,根据人防法规定的:“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要求,我市对超过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的地下空间应按一定比例兼顾人防提出要求。具体是:(1)民用建筑配套建设的地下室,可建人防面积小于等于应建人防面积时,可不兼顾人防;可建人防面积大于应建面积时,按规定应当兼顾人防,兼顾比例为应建面积的20%,当确因客观条件限制兼顾比例达不到20%时,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以及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审批,原则上不再兼顾人防。 谢谢!

    留言板 四方实验小区人防工程干了三、四年了,什么时候竣工啊?!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海伦广场问题我刚才已经给予了答复,请参看。谢谢!

    留言板 开发商已经上了不诚信名单。我们业主在哪里能得到可信的回复沟通?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有关您反映的太古问题,请直接咨询市南区人防办,联系电话88729823。谢谢!

    留言板 重庆南路99号海尔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地下车位12万一个。这个可以可以卖吗?如果不可以如果纠正,已经有交了钱,办理了手续的业主应该怎么办?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问题,请参阅第1条和第12条网民留言答复意见,并核对您的车位合同,如有买卖和销售问题,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041举报。谢谢!

    留言板 为何迟迟不见即墨市的二次答复,新闻网和即墨市的工作效率也太让人无语了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明确,建议明确后向相关部门反映!谢谢!

    虎啸长天 请问海伦路的地下人防工程什么时间能够完工呢?施工周期已接近3年,为什么还不能竣工?工地围挡占用了原本就不宽裕的道路资源,给小区居民出行造成了太多的不便,而目前工地上几乎没有施工人员。希望尽快安排人员施工,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海伦广场的问题,我刚才在相关问题中进行回复,请参看。谢谢!

    wap留言板 我是崂山区石老人周边业主,小区车位是人防工程。业主买车位有效吗?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但可以租赁或有偿使用。具体情况可参阅我对第1条和第12条网民留言答复意见,或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041咨询。谢谢!

    留言板 市北区青建依山半岛小区地下车库属人防工程(入口处有人防工程设施的管理规定),但其车位只售不租,没办法我们只好花10余万元买下车位,请问赵副主任这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谢谢!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人防车位不能买卖,但可以租赁或有偿使用。具体情况可参阅我对第1条和第12条网民留言的答复意见。也请查对您的人防车位使用合同,如开发商有买卖出售问题,请拨打电话82938041进行投诉或咨询。谢谢!

    留言板 湛山小区大坑每年都说已经已经怎么样了,今年今年一定一定解决解决,怎么怎么还不解决解决。我提问都不好意思了。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湛山大坑问题,我刚才在相关问题中予以了回复,请参看。谢谢!

    留言板 湛山广场大坑从挖到现在得有好几年了?就这样不管了?老百姓那么好的休闲场所给毁了。什么时间解决?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湛山大坑问题,我刚才在相关问题中予以了答复,请参看。谢谢!

    留言板 海尔时代广场开发商有权利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的车位吗?如果已经购买了地下车位的如何保障个人权益?您作为人防办的领导如何监管?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开发商有权对人防车位进行租赁或平时使用权转让。如果开发商存在出售人防停车位的现象,请向我们举报,我们将进行实地调查,依法处理。联系电话:82938041。谢谢!

    留言板 停车场怎样收费,谁负责管理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海伦广场人防停车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已经通过招投标形式对外招商,具体收费标准将由中标单位按照我市物价部门制定的停车场收费有关标准执行。谢谢!

    面包玫瑰 最近几天蓝山湾的人防车位的问题沸沸扬扬,想咨询个问题对于人防工程,开发商可以签订一个20年的租赁合同?20年的期限和卖有区别吗?希望能规范使用人防车位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蓝山湾小区问题我在第5、6条网民留言中已经进行答复,请您参阅。谢谢!

    留言板 近期蓝山湾开发商勾结物业,将人防工程改造的车位强制卖给业主,说得好听,不是卖,是租,一租20年。我想请问赵主任,开发商是否权利买卖人防工程?是否有权一租20年?业主租的车位所有权归谁,租金交给开发商是否有法可依?若是开放商跑了,物业倒了,谁来保障交了20年租金的权益?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请参阅第5条网民留言答复意见。谢谢!

    留言板 如题。如果可以,那么开发商卖完房子后已经注销了,地下车位是不是就属于购买业主的了。如果不可以,那么归哪个部门监管?

    赵承桥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人防地下停车位产权属国家所有,在不破坏人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开发商享有其平时的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并承担维护管理等责任,人防地下车位可以租赁或转让使用权,但不能买卖。如有相关问题,请向小区所在区市人防部门反映或咨询。谢谢!

    结束语

    赵承桥 今天,十分高兴与各位网民朋友进行了交流,非常感谢各位网民朋友对我市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研究措施,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对所有问题进行一一回复。对尚未回复的意见和建议,下线后,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限期办结,有关办理情况将在网上予以公示,敬请各位网民朋友予以关注。希望大家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我市人防工作建言献策。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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