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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题网谈线下二次答复

来源: 2014-06-06 15:24:32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6日讯 5月7日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举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专题网谈。特别邀请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贸促会,共15家单位围绕我市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9398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46个,各部门现场回答29个。现将各部门现场未答复完的问题情况反馈如下

    贴号: 7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关变更收费问题

    问题: 海关变更 只在原来正上用手改一下 也要收费是不乱收费

    还收预录费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海关收费项目较多,你反映变更收费问题,由于没有说明具体项目,目前没有办法落实。请拨打我局收费处电话85911403告知。关于预录费,目前,海关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没有该收费项目,如遇到乱收费问题,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7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老人坐公交车

    问题: 60岁-65岁老人坐公交车半价优惠政策是否能够落实呢?

    嘉宾答复: 市交通运输委:网友您好!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市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政策,主要依据是《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该项工作列入2014年政府市办实事,由市老龄办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和企业落实。关于60-65(不含)周岁老年人乘车是否享受半价优惠政策,您可以咨询市老龄办。感谢您提出的问题。

    贴号: 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缴纳养老金问题

    问题: 我是城阳区的,问民政局的领导:一个公司(包括个体、私营、集体)招收一个二级残疾证员工,企业享受政府什么补贴。政府是否每一年底、返还替二级残疾证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嘉宾答复: 市民政局:网友您好!民政部门仅负责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同时达到以下两个条件,企业可申请成为社会福利企业:一是企业最少招收10个残疾员工,二是企业使用残疾员工占全部职工的25%以上。企业通过民政部门资格认定后,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您提出的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市残联和市人社局。感谢您提出的问题!

    贴号: 6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交通罚款

    问题: 左拐道直行,直行道左拐,扣两分,100元。在黑龙江路城阳段有些跑道设计不清晰,最靠近马路中间跑道,有些只能左拐,有些可以直行,箭头不清晰,容易误闯,建议提前50到100米处标注清晰箭头。我头一次跑,就被罚款,发现错道的时候,刹车变道已经来不及了。相信很多市民尤其是外地车辆在黑龙江路城阳段被误闯罚款扣分。

    嘉宾答复: 市公安局:网友您好!交通标线的施划是严格按照国标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实际进行施划,在施划交通标线时,一般施划三组导向箭头,在导向区域内施划两组箭头,在车辆进入导向区域前30-50米的位置施划一组,以确保驾驶员准确选择车道。对于交通标线施划不清楚的问题,我局将安排城阳分局对辖区内不清楚的交通标线进行施划。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检测费用太高

    问题: 企业压力表、燃气报警器等需要定期检测,检测费定价不够合理,太高了,难以承受,希望物价部门对各类检测费重新核定。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你反映的检测费用过高的问题,压力表、燃气报警器等检测收费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均为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我们会将你的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3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停车占道收费的钱都去哪儿了???

    问题: 停车占道让老人孩子寸步难行,收的费是否可以补贴人行道的建设?让老人孩子不用再在车流中穿行,实在太危险啦!!!

    嘉宾答复: 市公安局:网友您好。目前各区道路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经营的管理权已由公安部门移交给各区人民政府,详细情况您可向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3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内道路停车收费问题

    问题: 各位领导好。多年来,市内许多道路,在路边画个框,放个P,就开始收取停车费。每年都收费多少?这些收费都干了什么?能公开吗?

    嘉宾答复: 市公安局:网友您好。各区道路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收费路段是2006年由市建委、市物价局、市公安局联合对外公示的,属于正规收费路段的应施划停车泊位线、设置收费停车标志牌、公示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将各区道路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经营的管理权移交给各区人民政府,您可向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3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

    问题: 请问我市是哪个部门在收停车费?这些钱用在什么地方?有没有第三方的审计和公示过?

    嘉宾答复: 市公安局:网友您好。公安部门已经将各区道路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经营的管理权移交给各区人民政府,您可向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2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律师年检收费

    问题: 为什么没有司法局关于律师每年年检收费的减免?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关于律师年检费,经核实,司法局没有此收费项目,应为律师行业协会收取的该项费用。律师行业协会根据章程可以收取相关费用,如需了解其他具体情况请拨打我局收费处电话85911403联系,我局将予以答复。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60-65岁老人乘公交半价不?

    问题: 65岁以上老人乘公交免费了,建议60-65岁的老人享受半价。

    嘉宾答复: 市交通运输委:网友您好!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市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政策,主要依据是《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该项工作列入2014年政府市办实事,由市老龄办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和企业落实。关于60-65(不含)周岁老年人乘车是否享受半价优惠政策,您可咨询市老龄办。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20

    网友: johawk

    标题: 平度行政服务中心指定复印收费高

    问题: 平度市行政服务中心里边的复印普遍比外边高很多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经平度市物价局落实,大厅内复印A4纸每页0.5元,复印身份证(正反)为每页1元,大厅内复印服务非强制,且复印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大厅外有两家经营复印业务的商店,市民可自主选择进行复印。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17

    网友: johawk

    标题: 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乱收费

    问题: 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乱收费

    (完整帖子请见http://baoliao.qingdaonews.com/view48129.html)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乱收费。前些日子,我去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收取了我125元,给我出具了一张小收据,内容写着离婚协议服务费、证件照相费、材料费,连个公章都不用加盖。在我缴纳了125元后,又让我填写了一份【离婚自愿选择服务签单】,这算什么事?这样难道就是我自愿缴费吗?

    办完离婚手续回到家,我上网查了一下,根本就没有这项收费规定,就是结婚登记的8元证件钱,也是应该由政府买单。这算个什么事呀?

    平度市有一百四十万人口,据调查,每年有13000多对新人到登记处结婚,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以每对新人收取98元婚姻服务费,每年到平度市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的有3000多对,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对每对离婚夫妇收取125元的离婚协议服务费,这又算什么?现在,如果你到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你自己写好协议书、自己带着照片不好用,必须得有他们给你写离婚协议、照照片才行,而且你还的填写那个【离婚自愿选择服务签单】这样就算是你自愿交钱了,要不就不给你办理离婚手续。平度市民政局真是他妈的生财有道!!!

    又经调查,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以一个副局长的名义注册了这个良缘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这个公司存在了几年之久,又找了个互不相干的人来做这个公司的经理,不就是为了摆脱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吗?这不明摆着就是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小金库???!!!

    为此,我收集了一些证据,也打了青岛市民政局办公室、监察室、事务科的电话举报此事,青岛市民政局领导们就开始和我和稀泥,对此事没有给我一个正面答复。而青岛市民政局事务科的这个李处长竟然告诉我,个人注册一个公司,就可以代替民政局来收费。那我要是注册一个国际有限公司,岂不是可以代替民政部收费了???再说了李处长,当今这个社会,要是一个人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怎么会为一个小公司如此担当呢?你难道从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这个小金库得到什么了?要不然怎么会这样答复我?(李处长,就对您个人而言,本人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您作为一个堂堂的国家公职人员,给我的这个答复,不是我不满意,而是让我极不满意)。难道为了瓜分每年收取的这一百几十万人民币,就可以如此来糊弄平度市的广大市民吗?时至今日,平度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仍然在乱收费!!!

    嘉宾答复: 市民政局:网友您好!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有关规定,我市婚姻服务与婚姻登记实行人员、场地、收费三分开,婚姻登记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婚姻服务由工商注册的社会企业提供,服务收费严格按照省厅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婚姻登记自愿选择服务签单”,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服务场所公示,由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相关服务项目。据查,平度市的婚姻服务由平度良缘服务公司提供,具体标准为离婚登记证件照片20元/人.4张,复印费4页共2元,绝大多数离婚当事人带着已经达成的离婚协议来,只选择照相和复印服务,共计服务收费42元。对于个别来办理离婚业务的当事人,双方不了解如何达成离婚协议,到登记处后现场咨询并协商子女、财产分配等事项,根据当事人需要,婚姻服务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离婚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和指导签订协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40元/人次,这样加上由服务公司提供的离婚协议工本费3元,共83元。这种情况下,再加上选择上面的照相和复印42元,全部服务收费总计125元。服务公司均保存当事人的自愿选择服务签单,并出具正规发票。反映情况的当事人提供的服务发票125元,涵盖了以上全部离婚服务项目。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16

    网友: johawk

    标题: 包月停车遭到高额乱收费

    问题: 我是台东四平支路六号居民,从今年三月开始,我被楼下临时停车场的王姓收费员不断谩骂和恐吓,原因是她要把我的月停车费用从物价局规定的100元增长至二百元,她的无理要求遭到我的拒绝后,便多次对我进行无端指责和谩骂,并说要取消我的月停车改成一天收费20元计算,还不许我停在交警划线停车的区域内,并多次扬言这个停车场已承包给了东北小哥,谁也管不着,就算是泊车公司也管不着,价格问题她说的算等等。面对她的无理取闹和胡搅蛮缠,无奈之下我拨打了青岛市12358投诉热线,我向12358的工作人员如实地反应了这个情况,投诉热线的工作人员热情并耐心地接听了我的诉说还做了认真地记录。第三天,热线的负责人亲自给我电话,对我说她的行为是违法乱收费,不要给她钱更不能助长她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告诉我,她无权停止我的月停车资格。最后这位负责人说要通过泊车公司找到这个收费员说说。我听了这些话以后心里热乎乎的,一种感激从心底油然而生。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有点匪夷所思了,她知道我投诉她以后,非但没有收敛和改正错误,反而变本加厉的辱骂和恐吓我,又恶狠狠地说就是不办月停车了,又把停车费从两百涨到了三百元还不让我在这里停车了,还在背后说要砸我的车.....。我是一名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是逼急眼了骂人真不会,打架更是外行。如果对这个恶女没有制约,那我以后该咋办呢?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关于网友反映的包月停车遭遇到高额乱收费的问题,我局安排市北区物价局进行了调查办理。经调查,该停车场是有资质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二类,由市北区云帆广告公司负责管理。市北区物价局检查人员与泊车公司领导一起到达收费现场,经询问王姓收费员,您反映的超标准收费并未发生,反映态度不好的问题基本属实。对此,物价部门责成泊车公司加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泊车公司领导也非常重视,对王姓收费员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给予了处理。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地下停车场只售不租

    问题: 各位领导好,按照物业法相关规定,小区居民可租用地下车位,李沧区春和景明小区地下车位有近1000个,但只售不租,因价格高,仅售出几十个,导致周边道路成为居民停车场,道路受阻,恳请各位领导予以关注,解决,谢谢

    嘉宾答复: 市国土局: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目前由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开发建设单位车库只售不租的行为未设定处罚条款,因此您可以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反映协调解决,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公证处一张A4纸竟然贵到300元,建议调整!

    问题: 因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到市公证处,办理一个父母同意子女落户的声明,去咨询价格,公证处出一个证明竟然要300元人民币,吓坏我了,本来公正就是一个服务民生的部门,一张A4纸竟然贵到300!!!太可怕!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50元。你可以电话联系我局收费处,电话为85911403,沟通落实具体事项,如属超标准收费,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敬请领导对青岛市民发放优惠力度更大的登崂山年卡

    问题: 敬请领导对青岛市民发放优惠力度更大的登崂山健身的年卡。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按照《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游览参观点应对以下情况及人员实行免票或优惠票价,其中之一就是为方便当地居民日常休闲、锻炼的月(季、年度)门票应当实行优惠票价。因此,关于向青岛市民发放优惠力度更大的登崂山年卡的问题,您可咨询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同时我们也会将市民意愿及时转达给崂山风景区管理局。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贴号: 4

    网友: johawk

    标题: 胶州湾隧道减免通行费

    问题: 胶州湾隧道是否可进一步减免通行费呢?是否有计划未来减免收费呢?请解答谢谢。

    嘉宾答复: 市物价局:网友您好!对于市民要求降低胶州湾隧道通行费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此问题目前已经实施,一是将胶州湾隧道纳入了重大节假日期间7座以下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范围,二是自2012年11月1日起,将一类客车通行费标准由原先的30元/车次降为20元/车次,使用ETC通行的,按16元/车次执行。目前,尚无进一步降费和免费的计划。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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