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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委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4-14 16:01:46 字号:TT

    网友::由霞

    问题:您好,我妈今年63岁,没有工作,没有退休金,身体也不好,高血压、冠心病、胃病,她去居委会申请低保,居委会说她的收入应该和孩子平均,我妈只有我一个孩子,我月收入4000左右,但是我还要养一个孩子,我已离婚,一个人的收入三个人花,每个月还有药费,确实紧张困难,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妈能够申请到低保吗?

    责任单位:民政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现青岛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540元,实行差额救助。您母亲现在想办理低保根据文件规定,要计算子女的赡养费,赡养费的计算方法是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减去低保标准*50%/除以单方需要赡养的老人数,根据您的收入计算,提供的赡养费已超出低保标准,不能办理低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与由女士进行电话沟通,根据本人反映情况,由女士的母亲有遗属补助加上子女应提供的赡养费,超出低保标准,不能办理。由女士对于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杨茂海

    问题:延安三路180号拆迁计划已经流传好几年了,家里想装修也不敢。请问确切时吗!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区主要针对该片区内不成套的棚户区进行改造。您所提问的位置尚不具备改造条件,暂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立斌

    问题: 镇江路(宁夏路以南,镇江路以西)市场扰民。卫生脏乱差,卖海货的污水横流,马路上乱停车,导致交通堵塞,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麻烦,严重扰民。请区长到现场去看看。我们建议坚决取缔,还老百姓一个和谐、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谢谢区长。

    责任单位:宁夏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市北交警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宁夏路街道根据青北政发[2009]71号《青岛市市北区公共区域设摊管理导则》批准,设立此处为民生、临商市场,民生市场摊位部分用于满足特困家庭经营。市场管理由办事处委托南仲蔬菜副食品公司进行管理。对于您反映的卫生差问题,办事处会督导南仲蔬菜副食品公司加强管理,杜绝卫生脏乱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经回复网民,网民提议加强保洁,给经营业户配置垃圾袋,办事处认真听取网民建议,尽快为经营业户配置垃圾袋,做到有序经营、人走场清。交警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已经安排警力专门进行治理。网民表示对回复满意,对后续行动继续关注。

    网友::李军

    问题:尊敬的张区长您好,我是一名快速路三期拆迁安置户,目前我的安置房是位于市北区开平路和308国道交界处的天怡景园小区C区。该拆迁安置房已于2013年初就交付给我们原来在市北区聊城路与胶州路交界(紧邻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住户,而且天怡景园小区C区已经入住了很多住户,但是到现在却迟迟不给我们办理房产证,政府也未说明原因。当初政府拆迁时,我们很支持,但是现在的房子却没有了房产证,我84岁的母亲目前重病,本想用此房贷款治病,现在分房一年之久不办理房产证,导致老人没钱无法及时就医。作为我们老百姓,我们现在心里很着急,没有房产证我们住着也心里也不踏实。希望张区长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过问此事,到底天怡景园C区的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办理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理房产证?请政府给我们准确的答复。不管什么原因,我们以前的房子是有房产证的,现在成了没有房产证了,政府都应尽快给我们办理房产证,让我们老百姓住着放心。如果张区长下午的《民生在线》不能现场答复,也希望事后能安排工作人员给予答复。万分感谢张区长!!!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你好!该小区因开发商违规售房引起的各项债务纠纷,导致项目综合验收办理滞后,目前我区政府已向市建委提出办理综合验收备案申请,争取上半年完成综合验收工作,之后开展房产证办理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元某

    问题:市北区的小学何时开始办低年级托管班?前些日子,上清路小学出了方案,大体意思是谁的孩子要参加校内托管,家长就必须排班轮流到学校照顾孩子,家长不能参加的,孩子就不能参加托管,即使出钱也不行。市北区在这方面不能改善一下吗?都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小学放学那么早,我们哪能天天请假啊?请领导解答:小学托管何时搞点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要搞形式。

    责任单位:教育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家委会发起的托管问题,2014年2月新学期开始,青岛市各小学家委会开展新一轮的托管工作,各校家委会进行试点托管,试点范围是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我区各小学家委会托管工作已经启动。

    据了解上清路小学家委会依据相关规定及学校生源实际本着公益性、教育性、安全性的原则制定了详实的家委会托管方案,明确托管条件、人员安排与培训、托管安排、托管内容等,制定安全预案、托管管理、家校联系等有关制度,并号召家长能参与到家委会托管中来,积极担任家长义工。在制定托管方案时,校级家长委员会曾组织一二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进行了托管办法讨论,并征求意见并达成一致托管形式是家长为主、家长义工为辅、轮流参与托管的形式,不收取费用,初步确定了托管方案。征求意见后,各班级家长委员会又下发家长信,面向全体家长进行了意见征求,一方面是将托管形式告知家长,征求意见,并了解家长们有无更好的托管形式和方法,同时了解孩子们的托管需求。各班征求意见之后一二年级全体家长意见之后,通过了最终的托管方案。方案也考虑到家长们的工作性质不同,是采取轮流参与的方式,参与的家长数量越多,循环就越大,家长托管的时间就越短,并不需要家长天天参与。此次托管家委会确定的是公益性原则,因此不收取费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教育局也建议学校与家委会进行沟通,请家委会将托管形式进一步合理化。

    若有疑问或建议,请拨打市北教育局电话66751001进一步咨询。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来话人号码不全无法联系。

    网友::刘先生

    问题:为什么说夹岭山违法墓地建设,第一市北区2012年响应青岛市政府植树增绿大行动(张新起市长刚刚到青岛),市政府统一在2012年2月下发的《植树增绿大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对夹岭山进行绿化整治,并且文件中明确要对夹岭山上原有的散乱墓地逐步迁移,2012年底见成效。结果是市北区城管局(当时的分管区长姜鲁青)为了更好的栽树让夹岭沟村把原有的散乱墓地统一集中倒出地方来好栽树绿化,这样就形成了夹岭沟村自己出钱建墓地的机会(政府不出钱,只是体现在夹岭山景观提升项目中)。第二,夹岭沟村(双峰工贸总公司)借机将原来散乱的墓地统一迁移后又顺便在其旁边建设了一块面积较小的墓地以便将来有人去世再往里填埋(青岛市内哪里还能有未经批准的墓地再往里填埋去世的人呢??市北区可以违法建设吗??)我们当时电话找过市北区分管民政的的车区长,他说不知道这件事,表态说一定要依法办事。结果后来区划调整车区长调走了。张区长您是从四方来的,他们老市北的这帮区长们可能是想少花钱还能给市长脸上贴金,结果夹岭山违法墓地的事却办成了给张市长脸上抹黑的事情(否则青岛市规划局也不可能给我们出具书面文件说夹岭山墓地属违法建设,这个文件复印件市北区民政局手里有),请您明察,不要回避矛盾。

    责任单位:民政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据夹岭沟村村志记载,该村建村已有三百多年历史,村里历代逝去的先人都葬于此,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祖坟地。 根据现行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2012年夹岭沟村经全体村民研究表决后,决定结合山体综合整治,对散落的坟头进行集中治理,原来占地120余亩,坟头迁移后占地不足8亩,并确保不再扩大占地面积。双峰农工商公司在集体山地中原祖坟地比较集中区域,利用废弃的采石坑回填后,对原有坟墓进行集中整理深埋,覆土种植纪念树。符合《殡葬条例》上述规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与4月1日上午9:20电话联系网民刘先生,刘先生表示理解。

    网友::张辉

    问题:您好区长,请问双山爱情主题公园还建设吗?什么时候可以建好?双山西南角(紧邻海尔时代广场在建小区的东侧)原双山村民的散坟和没有建设好的墓地什么时候可以迁出?双山小学什么时候建设好可以招生?谢谢!

    责任单位:城管局、民政局、教育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该山体属于双山村、保尔村、大山村集体山林,整治前垃圾堆积、杂物乱放,私种菜地,山头环境比较差,2013年实施了综合整治,清理违章建筑,修剪消防通道,建设了薰衣草广场,樱花大道等绿化景观和市政景观,打造成一个休闲活动的公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发送邮件时系统提示邮箱无效。

    网友::王兆宿

    问题:张区长您好。现在拆迁需要95%同意才启动,是否比例有点大了。难道为了这5%人的私欲,可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吗?难道城市就可不发展了吗?毕竟这5%里面存在极少数无理取闹者,难道政府就容忍了么?对于确实有困难的,现在有廉租房,保障房可以解决吗。为了这5%工作就可以不做了,是否可视为不作为。为了绝大多数的利益,为了城市的规划发展,该作为的还是应该做的。若说得重了请张区长谅解。谢谢。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房屋征收改造过程中,为确保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实施和谐征收,目前采取预征收模式。征收范围内,95%居民签订预征收协议后即可启动项目征收。房屋征收工作,涉及全体居民利益,居民诉求各有差异,我们也通过各方面努力,在实际工作中力求更多居民支持房屋征收,共同促动项目启动。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先生

    问题: 张区长你好,我是住在市北区伊春路上的一户普通居民,我家从96年旧房拆迁异地安置,搬到错埠岭这里,到现在,接近二十个年头了。在这近二十年的时间里,错埠岭小区的建设发展,从一个“城乡结合部”,蜕变成现在交通便利,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居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家园。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和谐的因素,比如,伊春路沿路的菜市场。这个市场存在多年,无人监管,马路边上小商小贩的车辆肆意乱停,再加上杀鸡宰鱼,卖生鲜海货,遍地污水横流,尤其夏天更是臭味难闻,伊春路本来路就不宽,而且有不少大型公交车经过,原定的设计是双向单车道,现在被这些路边乱停车的一挤,几乎变成单行线了。每天五六点钟交通高峰时段,至少堵车半个小时。而且摊贩占用人行道,过往行人只能在马路边上,车流之中穿行,十分危险!! 今天有机会能跟张区长通过这种形式在线交流,十分荣幸,特借此机会将这个问题反映给您,希望能引起重视,早日取缔这个市场,还错埠岭居民一个美丽的小区。

    责任单位: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市北交警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位于辽源路街道办事处,该问题也是我区城管执法局多次治理的重点,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和辽源路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业户代表对该问题进行了座谈,并决定借第七人民医院扩建改造工程之机,一并整治。目前,已责成区行政执法局在晚高峰时期加强了清理力度,确保道路畅通。伊春路一直是辖区交警部门重点管理的路段,但因为市场的存在,导致违法停车的反复性很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加大管理力度。请广大群众继续给予监督!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与网民进行了电话联系,来话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钱建生

    问题:吴兴一路列入商务区已经好多年了,周围亦都盖起了高楼大厦,为何这个地方到现在不拆迁,2008年说10年要完成商务区的建设吗?怎么现在政府说话不算了,请区长能够给与答复!!

    责任单位:中央商务区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市北区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规划市政府已经批复,在控制性规划中,吴兴路、南京路、延吉路、吴兴二路围合区域统一规划为商务区A-3-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

    该片区在行政区划上属于市南区,市政府、市规划局考虑规划的统一性,将其纳入商务区范围,但保持行政区划不变。而区民拆迁属于旧城改造,由各区政府相关单位作为主体具体办理,因此具体拆迁模式、改造模式、拆迁时间等还需市南区明确相关安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未打通,邮箱已回复,至今未反馈意见。

    网友::周洁

    问题:请问瑞昌路何时拓宽

    责任单位:城管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经向市规划部门了解,瑞昌路拓宽原为重庆路高架桥配套工程。现重庆路高架桥建设暂停,瑞昌路暂无拓宽计划。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与该网友沟通,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钱建生

    问题:请问区长:铁山路87号是否有拆迁计划?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到的铁山路段危旧房已列入我区待改造的棚户区范围,暂未列入2014年改造计划。以往也有居民反映过多次,但是由于周边房屋新旧插建严重,无法全部拆建,项目亏损额度达,难以在短期内实施改造。目前,我们主要工作仍是要做好规划方案论证和招商,待资金、安置房源、手续等条件具备后,结合居民改造意愿,争取尽快分期启动征收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钱建生

    问题:请问:吴兴一路商务区什么时候拆迁?此地从2008年被列入商务区,带现在都没动静,不知为何?政府原来说商务区改造10年完成吗?请区长给予明确答复!

    责任单位:中央商务区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市北区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规划市政府已经批复,在控制性规划中,吴兴路、南京路、延吉路、吴兴二路围合区域统一规划为商务区A-3-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综合用地。

    该片区在行政区划上属于市南区,市政府、市规划局考虑规划的统一性,将其纳入商务区范围,但保持行政区划不变。而区民拆迁属于旧城改造,由各区政府相关单位作为主体具体办理,因此具体拆迁模式、改造模式、拆迁时间等还需市南区明确相关安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未打通,邮箱已回复,至今未反馈意见。

    网友::马晖

    问题:人民一路21号、23号楼居民楼墙体开裂严重,下水道经常堵塞,供水、供电经常出现故障,安全隐患较多,已不适宜居住,请问是否有拆迁计划?是否应列入拆迁计划中?感谢区长的关心!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区主要针对该片区内不成套的棚户区进行改造。您所提问的位置尚不具备改造条件,暂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柳琳

    问题:开发商卖房时承诺小区人车分离,地上没有停车位。现在物业又突然给部分业主发短信放风要卖地上停车位。业主才知道原来一直有地上规划停车位。地上停车位的启用是否应征求足够多业主同意?交房接近两年一直无房产证 孩子无法落户 无法就近上学!!

    责任单位:城管局(物业办)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依山半岛小区地上车位在规划中就存在,车位所有权属于建设单位所有,车位租售属于开发商行为,物业公司并未参与。《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电话回复网民朋友,表示满意。 房产证问题已超出物业办职能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回复。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多次拨打网友电话,均无人接听。已将回复意见发送至邮箱。

    网友::李真

    问题:长山路26号房屋老旧,拆迁消息无准确信息,请回复相对准确的拆迁时间,好让居民有所准备。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到的长山路路段危旧房已列入我区待改造的棚户区范围,暂未列入2014年改造计划。以往也有居民反映过多次,但是由于周边房屋新旧插建严重,无法全部拆建,项目亏损额度达,难以在短期内实施改造。目前,我们主要工作仍是要做好规划方案论证和招商,待资金、安置房源、手续等条件具备后,结合居民改造意愿,争取尽快分期启动征收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无网友联系方式,无法进行答复。

    网友::陈文平

    问题:家庭住址:兴元1路11号富丽新苑 1、原本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被嘈杂脏乱的早市彻底破坏,车辆乱停乱放危机居民生命安全。隶属于兴隆路街道办事处。近几年曾多次拨打市长、区长公开电话要求取缔该早市未果。该办事处曾表示有计划要迁移结果六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任何结果。更可怕的是前年早市司机倒车竟然压死一名老人,兴元一路全是居民区,还有一所北山小学,居民密集,尤其是少年儿童生性好动,这样让我们大人担忧孩子的生命安全。早市大小货车乱停乱开,当下安全尤为重要。作为政府应考虑立即取缔或者迁移该早市。每天清晨不到四点钟早市的货车开始打破周边居民的美梦,早市小商小贩随意到小区周边拉屎尿尿,我们小区居民苦不堪言。早市贩卖水果的垃圾袋吹到小区,随处可见。夏天天气炎热,由于早市的臭鱼腥味致使居民无法开窗透气。小区外的瓷砖、马路牙子被早市运货的大大小小的三四十辆货车压坏,更加无法容忍的是,占用孩子、老人活动地点,晚上彻夜停放。 2、兴元一路周边,兴隆路、广昌路、宜昌路四处大兴土木,兴建楼房。每天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大型货车运送建筑垃圾,所到之处尘土飞扬、飞沙走石。百姓苦不堪言。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车辆运输,市政部门定时定点指派车辆洒水防尘。彻底解决卫生严重污染问题。以上投诉的两大问题,希望张区长能亲自督查、督办此事,关系到百姓安居乐业、生命安全的民生大事。还我们百姓一个清洁、安全的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四方交警、兴隆路街道办事处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兴元一路早市是一处民生市场,按规定应该只在上午时间开市经营。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已经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整治计划。下一步,办事处将加强对早市的管理,杜绝早市的扰民现象发生,及时清理商贩所产生的垃圾,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街道将会同城管中队加强对广昌路、宜昌路等路段大型货车运送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努力减少工程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通过邮箱回复。

    网友::韩晓飞

    问题:鞍山二路21号是98年建的小区,建的时候就没有停车场,原来四方工商局的大楼到现在都是闲置的。小区内又新建了一个恩马山庄,现在两个小区共用一个汽车通道,而且这个汽车通道只能通过一辆车,下午4点到小区的时候,院内就停满了车,根本停不下车,现在小区内住户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希望区长能够考虑一下老式小区的停车问题。以前也看到有反应鞍山二路马路两侧都停满车的问题,要求进行处罚,我们也看到老四方区政府的地下停车场都荒废N年无人停车。想问政府在抱怨老百姓不按规定停车的时候,能否先把老百姓停车地找到?

    责任单位:四方交警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该居民反映为方便小区停车,相关部门在该小区西侧鞍山二路人行道设置部分临时停车场,随着车辆增多,人行道非临时停车路段也有停车现象。下一步,城管执法局将加大管理力度,保障周边的停车秩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停车场问题,不在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建议相关部门协调开放该处停车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线下与当事人进行了联系,当事人表示满意。

    网友::史先生

    问题: 再问市北区贮水山路14号什么时间拆迁? 若近期不拆迁,建议马上按筒子楼标准配套完善,老市北区的百姓不容易啊。 2010年3月4日下午,由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和青岛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民生在线”网谈栏目中,青岛市北区区长王京文做客新闻网答复: 称贮水山路两侧已列入旧城区改造范围 贮水山路两侧已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规划方案论证,待方案确定后由区政府组织进行项目招拍挂,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我区将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同时广泛征求区域内企业及居民意见,制订周密的拆迁工作方案,尽快启动拆迁工作。 2012年市北区长信箱又称己列入2013年危旧房改造计划,但2013年市建委上线时又答复说因属风貌区而暂停,没有列入。 2013年5月20日行风在线,市北区区长张杰答复意见:贮水山路14号已列入我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由于涉及风貌保护,我区计划对居民进行异地安置。目前,我区正在对异地安置房源、资金等关键性问题进行统筹安排。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我区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如今近一年又已过,建议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再忽悠老百姓了。虽然这个帖子,张杰区长可能又看不见,但经办的部门及负责人要切实给你辖区的子民一个交代。若近期不拆迁,建议马上按筒子楼标准配套完善,老市北区的百姓不容易啊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到的贮水山14号已列入我区待改造的棚户区改造范围。该片区范围较大,很多房屋属于风貌保护建筑。为做好征收工作,我们需要统筹协调好资金、房源等有关工作,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妥善安置、自主征收的工作思路,争取明年起分期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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