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韩先生
问题:2009年报纸登过:中山路以东,聊城路以西,胶州路以北,市场三路以南拆迁。当时老人便搬出租房子住,租了五六年了直到今天还没有拆迁,请问具体什么时候拆迁?
嘉宾在线答复: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区域位于我市中山路欧陆风情区改造范围内。2012年市政府正式启动了中山路周边改造工作,并成立了青岛市中山路欧陆风情区改造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区政府全力配合做好征收工作。2012年市指挥部组织市南区、市北区率先开展了中山路欧陆风情区改造潍县路试点片区的房屋征收工作。目前试点片区的征收工作正在进行,市指挥部尚未公布规划范围内其它片区的具体改造时间计划。下一步,区政府也将积极向市中山路欧陆风情区改造指挥部反映居民的呼声和意见,加快项目推进。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dd
问题:人民路32号大院违章建筑很多,严重影响居住环境,何时能拆掉违章建筑,还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人民路32号大院违法建筑建造年代较早,属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拆违后涉及到恢复路面硬化等问题,要求阜新路街道办事处加快居民楼院改造工作步伐,还居民正常的生活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向网友邮箱发送邮件,但未收到回复。
网友::王
问题:领导您好!我们是鞍山路31号居民,我们居住的小区离快速路人民路下桥口很近,每天都要忍受车辆经过时产生的噪音,特别是早晨,基本不到六点就被吵醒,每天晚上10点以后车流经过产生的噪音更明显,我们是属于晚睡早起的状态。特别是夏天快到了,我们基本不敢开窗睡觉,因为噪音太大了。曾经在家测量过,白天65分贝,晚上55分贝。因为此处有桥上,下桥口和桥下三处噪音点,我们都忍受了好几年了。请求领导能否在此处三个位置安装隔音屏,好像杭鞍快速路离居民近的位置也就剩下此处未安装了吧,更何况还有三处产生噪音的位置,哪怕把桥上和下桥口位置安装也行,尽量减少一部分噪音。希望领导能为此处的居民考虑一下,若不相信可以实地感受一下,距离桥近,噪音确实太大了。周边居民翘首以盼!谢谢领导!
责任单位:环保市北分局、城管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经多方求证,杭鞍快速路的建设指挥部已解散,目前该路的养护工作由市建委通过招标确定。对增设隔声屏,市建委的答复意见为目前无法解决,将结合快速路二期工程研究解决方案。市北区政府将继续反映问题,关注问题进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到现场进行情况了解:网民反映情况属实。约需增设30米长的隔声屏,约需资金60-70万元。将协调情况与王先生进行了电话沟通,表示市北区将积极做工作解决此问题。该居民表示理解。
网友::姜仲华
问题:张区长:你辖区胶州路观象山庄回迁存在以下问题: 1、房屋并未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在不具备业主接房的基本前提下,开发商擅自通知业主接房,并停发自去年10月份以后的过渡费,这种现象是否合理? 2、原房屋拆迁时收取的300元的水电费押金,开发商不予结算。统统占为己有,这是不是属于强夺豪取行为。 3、回迁面积未经有权部门测定,单方面认定业主所分得的房屋普遍加大5%-10%的面积。面积加大有没有依据? 针对上述你辖区内业主的切身利益问题,我们向政府反映,政府是否应该关注一下?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你好,观象山庄项目因信访原因5号楼延迟开工,影响1-4号楼配套设施的接入,目前仍在施工中。据了解,市建委对违规交房已经开具了处罚单。对于具备居住条件的楼房,居民自愿交房,如果不拿钥匙超期过渡费与房款一并结算。据了解开发建设单位,水电押金将来要统一退还。关于面积问题,开发单位目前在预测绘面积上按照经验加收了3%,待按照最终测绘数据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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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王先生
问题:关于阎家山和香里拆迁问题,每年此时都会在所谓的民生访谈节目中出现,历经我们几届父母官,你们所能给出的答案百姓们十年前已经能倒背如流了,但现在我们还能相信吗?你们代表的政府还有公信力吗?所谓限高、土地权属等问题十年来一再提及,百姓们能给你们的除了鄙视甚至痛骂外还能给予什么?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因该项目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目前,我区正在积极与闫家山村和香里村研究解决问题工作思路,待方案明确后,我区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廖秋玲
问题:投诉多年,福州路小学门前,晚上7:30-8:30跳广场舞,声音影响周围居民。
责任单位:合肥路街道办事处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福州路小学门前晚间跳舞影响休息”的问题我们合肥路街道到现场了解了情况,立刻找到有关当事人进行核实,已经同跳舞的居民达成协议:跳舞时,声音调整为最低音量;跳舞时间调整为晚间7:30-8:30,尽量缩短跳舞时间。下一步我们联系派出所及居委会对活动人员进行督查,将此事件的矛盾降低到最小化,杜绝激化居民矛盾。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感谢您的留言。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将我们的回复意见发送至来信人邮箱。
网友::刘建华
问题:张区长您好!请问滨县路17号2014年能否纳入拆迁计划,是否有具体时间表?谢谢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区主要针对该片区内不成套的棚户区进行改造。您所提问的位置尚不具备改造条件,暂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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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华强
问题:陵县路10号,是60年代的筒子楼 年久失修 水泥楼台已漏出钢筋生锈 因紧邻海军基地 拆迁指望遥遥无期 其周围上海路大杂院 更是破败不堪几十户居民才俩茅坑且臭气熏天 能自己有能力买房子的 绝不愿在这遭这个罪 望政府关心下老城区居民 给我们个确切时间 让我们也抱点享受改革成果的希望!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到的陵县路10号已列入我区待改造的棚户区改造范围。该片区范围较大,很多房屋属于风貌保护建筑。为做好征收工作,我们需要统筹协调好资金、房源等有关工作,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妥善安置、自主征收的工作思路,争取明年起分期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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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李慧玲
问题:张区长:你好!我家自1993年,被市北区动迁办旧城改造拆迁后,回迁问题在这二十年来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这里面的确存在让一个普通老百姓难以跨越的潜规则。就此我希望张区长能给我一个当面向你陈述内情,或者能与你用什么方式表述的机会。以解决我家的这件头等大事。谢谢!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你好,您没有说清楚项目的具体情况,所以不好答复,请您准备相关资料到市北区信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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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王兆宿
问题:张区长您好,十分高兴在去年底我们聚仙路8号,盼来了拆迁的好消息。怎么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一点消息也听不见了。去拆迁办问,他们说也在等消息。我们殷切的盼望拆迁,改变一下我们的居住环境。决不能让少数人为了己私,而影响我们绝大多数的利益。谢谢你张区长。
责任单位:榉林山管委会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朋友,您好!该片区成套与危旧房并存,2013年,榉林山片区改造项目按照整片区改造,就地安置的方案,分两期启动片区居民的征收工作。目前,已经进行了一期征收范围内居民补偿方案公示、征收政策解释等工作,正在进行入户评估。在我们与居民沟通和入户评估的过程中,成套房屋居民改造意愿不强。为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健康推进项目改造。近期我们计划再次征求居民意见,根据结果调整征收时间和计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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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丁秀香
问题:领导你好,我们是举林山一期拆迁的居民,这里是五十年代初的老房子,领导抽个时间去看一下,我们这的环境真的是不能再住下去了,脏乱差,上下水,厕所十几户一起用,污水满地流,你在去年的工作报告里讲了关于推进举林山旧城改造,国家也支持旧城改造,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还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作为我们的区长,百姓的父母官。。。。。。
责任单位:榉林山管委会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朋友,您好!该片区成套与危旧房并存,2013年,榉林山片区改造项目按照整片区改造,就地安置的方案,分两期启动片区居民的征收工作。目前,已经进行了一期征收范围内居民补偿方案公示、征收政策解释等工作,正在进行入户评估。在我们与居民沟通和入户评估的过程中,成套房屋居民改造意愿不强。为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健康推进项目改造。近期我们计划再次征求居民意见,根据结果调整征收时间和计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丁秀香
问题:领导你好,我们是举林山一期拆迁的居民,这里是五十年代初的老房子,领导抽个时间去看一下,我们这的环境真的是不能再住下去了,脏乱差,上下水,厕所十几户一起用,污水满地流,你在去年的工作报告里讲了关于推进举林山旧城改造,国家也支持旧城改造,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还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作为我们的区长,百姓的父母官。。。。。。
责任单位:榉林山管委会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朋友,您好!该片区成套与危旧房并存,2013年,榉林山片区改造项目按照整片区改造,就地安置的方案,分两期启动片区居民的征收工作。目前,已经进行了一期征收范围内居民补偿方案公示、征收政策解释等工作,正在进行入户评估。在我们与居民沟通和入户评估的过程中,成套房屋居民改造意愿不强。为了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健康推进项目改造。近期我们计划再次征求居民意见,根据结果调整征收时间和计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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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万科城业主
问题:台柳路280号万科城附近双山公园变坟墓,请解决。
责任单位:民政局
答:网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墓地问题,双山位于村集体山林,系农工商公司对村民坟墓的集中安置点,只对本村居民原有的散乱坟墓实施集中安置,不属于公墓。集中安置利于文明祭祀,消除了山林火灾和环境污染带来的隐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无联系方式,无法联系本人。
网友::徐爱珍
问题:请问区长,无棣路6号今年能否拆迁?49年的房子,破烂不堪.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到的无棣路6号危旧房已列入我区待改造的棚户区范围。目前,我区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妥善安置、自主征收的工作思路,在片区内选取房屋最破旧的地块,年内先期启动房屋征收工作。目前,该片区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论证,由于部分房屋属风貌保护区,居民不能就地安置,我们正在重点研究落实征收资金与异地安置房源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充分征求片区内居民 意见,并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大家报告。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林伟
问题:青岛市北区吉林路、泰山路拆迁改造自2010年4月起至今已近4年,期间反反复复,逼拆、强拆现象不断。我公司在此区域内有公租房三处、自管网点房一处,至今未与有关部门正式商谈补偿事宜更无签订任何补偿协议,一直未进入拆迁补偿程序。但青岛市北区政府却在我公司房屋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无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2013年3月擅自拆毁了三处公租房,又在2014年3月8日光天化日之下夷平了我们面积近750方的自管网点房。市北区政府这种作法与强盗何异?两会期间这么明目张胆的挑战法律,是谁在撑腰?这就是新一届政府所强调的“公权为民”、“和谐社会”吗?国家的法律、法规就可以这样任意践踏吗?请张区长回答,对这样的违法问题如何解决?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经落实该单位所承租的位于锦州路的国有直管公房并未拆除。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鹿文豪
问题:区长: 你好!半年多来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无家可归,通过青岛政务网、市长热线反映半年多的时间,从来没有得到关注,不知道你是否有所了解? 我是四流南路187号平房居民,我们这里是房龄超过80年的危房,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我们片区共28户居民,在还有4户没有签字同意补偿方案的情况下,把所有已签字邻居的房屋全部拆除,拆房期间严重破坏了我家房屋结构,房梁被抽出,房顶露出直径近一米的大洞,而且半年多以来多次下雨,家中环境恶劣,本来就是危房,现在更是岌岌可危,根本无法居住! 洛阳路街道办事处非常不负责任,并多次狡辩、污蔑我们!一开始狡辩是因为我们家里长时间无人居住造成房屋破坏,但我有大量证人、证据证明我们一直在这里居住!后来又狡辩说并没有破坏我的房屋,真是可恨又可笑! 我反映情况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人联系我或到我家里看看,这就是咱们政府对市民的态度吗?希望派权威部门到我家鉴定房屋,并赔偿这段时间对我的影响!电话:15865562885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朋友,您好!四流南路187号平房区域共有28户居民,该片房屋是1938年作为临时工棚建造的,后来国棉五厂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情况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因年久失修已属危旧房,影响到居民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2013年考虑到该片区房屋的实际情况,在区政府的积极争取下,将此片区列入了零星片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按青岛市危旧房征收政策,根据面积、评估等给予每户五十多万元的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此项目在启动的短短几天内已有24户签约,目前仅有四户没有签约。对于您所反映的房屋结构被破坏的问题,街道2013年10月、11月曾分别就此问题和您进行过沟通,并安排工作人员去拍了照片。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街道将协助给予维修,3月19日已联系施工单位,并与你联系确定维修时间。四流南路187号平房区域是根据青岛市全市统一零星片区危旧房改造政策进行的项目,建议您再认真考虑,尽早签约以改善居住环境,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鹿文豪
问题:区长: 你好!半年多来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无家可归,通过青岛政务网、市长热线反映半年多的时间,从来没有得到关注,不知道你是否有所了解? 我是四流南路187号平房居民,我们这里是房龄超过80年的危房,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我们片区共28户居民,在还有4户没有签字同意补偿方案的情况下,把所有已签字邻居的房屋全部拆除,拆房期间严重破坏了我家房屋结构,房梁被抽出,房顶露出直径近一米的大洞,而且半年多以来多次下雨,家中环境恶劣,本来就是危房,现在更是岌岌可危,根本无法居住! 洛阳路街道办事处非常不负责任,并多次狡辩、污蔑我们!一开始狡辩是因为我们家里长时间无人居住造成房屋破坏,但我有大量证人、证据证明我们一直在这里居住!后来又狡辩说并没有破坏我的房屋,真是可恨又可笑! 我反映情况半年多以来,从来没有人联系我或到我家里看看,这就是咱们政府对市民的态度吗?希望派权威部门到我家鉴定房屋,并赔偿这段时间对我的影响!电话:15865562885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朋友,您好!四流南路187号平房区域共有28户居民,该片房屋是1938年作为临时工棚建造的,后来国棉五厂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情况作为过渡性住房使用,因年久失修已属危旧房,影响到居民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2013年考虑到该片区房屋的实际情况,在区政府的积极争取下,将此片区列入了零星片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按青岛市危旧房征收政策,根据面积、评估等给予每户五十多万元的货币补偿或异地安置,此项目在启动的短短几天内已有24户签约,目前仅有四户没有签约。对于您所反映的房屋结构被破坏的问题,街道2013年10月、11月曾分别就此问题和您进行过沟通,并安排工作人员去拍了照片。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街道将协助给予维修,3月19日已联系施工单位,并与你联系确定维修时间。四流南路187号平房区域是根据青岛市全市统一零星片区危旧房改造政策进行的项目,建议您再认真考虑,尽早签约以改善居住环境,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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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十五大街居民
问题:尊敬的领导,希望你们能够体谅我们的困难,为我们做主。标山路十五大街列为本次小区微循环调流方案中,我们本应拥护政府的决定,但是本次调流的根本目的是解决标山路错不开车的问题,而造成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原本设计通行的三车道,现在两侧都停满车辆变成单车道而造成的,而不是交通流量大。为了让违章停车光明正大,而牺牲小区上千户居民的通行方便,形成的方案你们认为小区居民能够答应么???十五大街上千户居民坚决反对!!!!。不知道同意此方案的领导们,你们有没有真正研究过为什么会造成目前这个现象,怎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在方案公示期间,我们也尽全力按照规定动作来反映问题,但是伤心的是,得到答复是方案必须执行,对于反映乱停车问题,他们推脱说执法有困难,说道路不规范,跟政府规划有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家的法律都说明了精神,他们却公然违法,我们该怎么办?!! 目前调流方案已经公示,根据目前的设计,我们小区居民都回不了家了。标山路西向东单行,尖山路南向北单行,也就是说上千户居民无论从什么方向回家,都必须走延安一路标山路路口,且必须从动物园方向下来,标山路黄山路禁止左拐,尖山路禁止右拐;而往中山路方向必须全部从三百惠门口掉头。自古华山一条路,如今十五大街也一条路,极为荒唐。作为领导决策者,你们是不是真正来实地观察了,是不是真正的倾听民生了,我们是刚规划的小区,投入才一两年,就出现需要调流来解决乱停车的问题,是不是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了。况且我们配套都有地下停车位,不存在停车难。问题关键看你们治理的决心有多大,想如何解决了。李群书记曾经说过要带着感情抓好民生,对群众而言,说千句好话,不如办一件实事。要求实,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真实意愿和期待;要务实,不作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要扎实,凡是民生工程和相关工作,都要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抓紧抓实,把好事办好。不是我们小区居民难缠,确实因为只要解决乱停车问题就可以保障道路畅通的办法你们不用,而是牺牲我们上千户居民出行方便,太愚蠢。现在很多人还不知道要调流,如果执行了,估计会有更大的反响。呼吁领导再研究,重视我们的反映。
责任单位:市北交警
嘉宾在线答复:市北区十五大街位于延安一路与延安路交界位置,属于新建小区,是一条综合性的商业街,共分为4个去,有居民3000多户,商铺800多家。小区内原有的停车泊位远远无法满足小区居民和商铺的停车需求。小区内有黄山路、标山路和尖山路,道路较窄。由于小区建设初期,设计规划的是封闭式小区,目前状况是开放式的。小区内道路不是规范的市政道路。道路两边停放车辆,导致车辆无法会车。经常引起路堵。特别是在高峰时段,由于小区内的道路不通畅,导致延安一路向标山路、黄山路转弯的车辆堵在路口,严重影响了延安一路和延安路的通畅,引起较大范围的拥堵。因此,将十五大街内的道路进行调流,减少车辆行驶的平面交叉,改为循环交通,能够缓解周边道路及小区内的拥堵问题。前期,将调流信息登报后,许多群众打电话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我大队都做了认真的记录,并将建议及时与支队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修改了调流方案,原计划将尖山路改为南向北单行,现修改为恢复尖山路的双向通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小区内居民的出行问题。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来话人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答复。
网友::张永亮
问题:郑州路两侧都是危房,旧楼,严重影响青岛对外的形象,请问领导拆迁要等到什么时间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因该项目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目前,我区正在积极与闫家山村和香里村研究解决问题工作思路,待方案明确后,我区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栾文卿
问题:德品路7号到底什么时候能真正改造拆迁,你上任的时候就答应马上办理,至今没有消息,希望你不要让我们老百姓失望, 要说到做到,不要是空话。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您提到的德平路7号已列入我区待改造的棚户区改造范围。该片区范围较大,很多房屋属于风貌保护建筑。为做好征收工作,我们需要统筹协调好资金、房源等有关工作,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妥善安置、自主征收的工作思路,争取明年起分期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吴
问题:区长您好!我是夹岭沟小区的居民,我们小区二号楼的饭店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烟道风机噪音让楼内居民无法正常入睡,私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夏季烧烤烟尘满天让居民不敢开窗,希望区长关注,我们需要正常的生活!
责任单位:环保市北分局、食药监分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你好。您反映的是夹岭沟小区2号楼5单元104户利用居民住宅开设的无名饭店,主要经营炒菜和烧烤等,独立架设了外置的高空排放烟道,有引风机1台。经现场勘查,开店经营场所为居民住宅,不具备环保审批的条件。现场要求该业主不得室外烧烤,风机在晚10时后不得开启。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现场进行情况核实,对业户的风机进行了现场测试。现场要求该业主不得室外烧烤,风机在晚10时后不得开启。通过网民邮箱进行了反馈。
网友::于印
问题:张区长您好,我原本在茌平路1号有一间正常营业的铺面房。2008年6月市北区开发局和开发商用"变通“的方式将我铺面房拆迁,使我经济上蒙受巨大损失。现今房屋已基本盖好,但缺乏相关手续。开发商已多次催缴剩余房款,但因没有房产证等,无法办理工商税务等证件,铺面无法正常营业,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责任单位:开发局
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你好,该项目目前还有部分公房和私房产权证未注销,影响了土地手续的办理。下步打算协调项目开发企业,参照以往惯例,采用刊发公告、提存补偿金等方式尽快解决存在纠纷、产权人不明等问题,加快房产证注销相关工作;同时,协调国土局特事特办给予支持;对于公房房产证注销,将建议房管处加快注销进度。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电话联系网友进行了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先生
问题:我们是辽阳西路4号1单元居民,楼内的感应灯,几年了几乎没亮过,其他楼道内情况不知道怎样,多次给相关部门、居委会、街道办反映该情况,可始终都无人问津。事情是不大,可与生活息息相关,楼内有老人小孩,晚上没灯特别不方便。我记得当时这是市政府实施的惠民工程,温暖人心,可到我们这儿怎么就亮不起来。政策落不到实处,当初还不如不安装,需要交电费,让楼长什么的来收呀,可就是无人管,漠不关心或者互相推诿。不能只做形象工程,不暖百姓人心。期待楼道的感应灯尽早给老人孩子照亮回家的路,给加班晚归的人带来一点安全温暖的光亮。
责任单位:敦化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局
嘉宾在线答复:网民朋友,您好!辽阳西路4号楼内感应灯属公共用电范畴,所需费用由该单元居民均摊。楼长多次上门收取电费,其中两户居民拒绝出钱还诬陷楼长贪污电费,才导致感应灯无法正常使用。目前,办事处已安排社区主任与楼长一起上门收取电费,尽快让灯亮起来。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已电话回复来话人,来话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