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江敦斌(左一)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留言板 最初的规定是,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满几年后可上市交易,不附条件;后来的立法改成收益的50%上交,请问,这对后来购买的业主公平吗?业主因为无房或住房困难等原因,只享受一次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待遇,如果转让,需要再次从市场购买房子居住,而二次购房时政府并不会再给任何补贴,所以,建议修改此项规定,除年限外,不要再附其它转让条件!
另外敦请政府,尽快立法禁在市区范围放鞭炮!百害无一利,何苦要听那个响!
江敦斌 您好,我市关于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转让现行政策规定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而确定的,其修改与否应当和国家政策规定相一致。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反馈给主管部门并在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时进行充分研究。
我市已经制定了有关烟花爆竹燃放的地方性法规,如果要禁止在市区范围内燃放鞭炮,需要对原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谢谢!
留言板 市南区龙口路25号院是88年拆迁、92年入住。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把【96年以后盖的平台违建暗箱操作为是87年建的,属30年遗留问题、、、、、、】
(这答复是13年11月23日在政务热线12345有录音记载。请查明。)
声明;政府设立办事处、居委会那是为人民服务的、个别人员却再利用职务的便利替违建者出谋划策、做出违背民意的事、与党纪国法不顾、给党群关系造成极坏影响、必须追究、挽回影响!
江敦斌 您好。您提到的江苏路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问题,建议您直接向市南区政府反映,由上级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谢谢。
王向荣转世 我及家人于2013年1月12日中午1点左右,遭遇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东韩村村长王明开之子王志超,(以挖土为名,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带领的40余名黑社会小哥的非法拘禁并殴打致伤,案发后,有5名犯罪嫌疑人于2013年11月8日由崂山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公诉至青岛市崂山区法院。崂山法院于2014年2月19日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但法官在开庭前与我的代理人沟通,认为虽然拘禁殴打的是妇女和老人,致使3人轻微伤,但拘禁的时间不够长,殴打的伤情不够重,所以,5名犯罪嫌疑人要全部判决缓刑。其中主犯王志超于07年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捅伤当年海牛足球队员马永康,判二缓三!一从犯燕沛,在取保候审期间犯该案!法官认为此二人属于前科而非累犯,故坚持要继续判缓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非自首,拒不认罪,也不道歉,拒绝赔偿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但法院还是有意向继续给判缓刑!我虽不懂法,但我想,法律是用来制裁和挽救犯罪分子的,不是一再损受害人的权益补偿犯罪分子的,不制裁的宽纵,相当于鼓励继续犯罪,这肯定不是缓刑的目的!
请江主任百忙中给我们解答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的情况是否全部适应缓刑?在此,我先代表家中父母和先生谢谢您了!
江敦斌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经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已依法审理相关案件。何种情形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已有明确规定,建议您通过网络等渠道作进一步了解。至于本案是否适用缓刑,建议您与法院作进一步沟通。谢谢!
留言板 江主任,等您一年了,你终于来了,去年跟你反映的问题,说回去研究研究,怎么到现在还没研究出来?效率有点高啊,呵呵,希望今年能研究出来。
我的问题: 我们是世世代代大麦岛村人,户口也一直在村,可是从2007年大麦岛村实行股份制,就没有我们教师、公务员的股份,难道我们不是大麦岛的村民?难道我们不应该享有大麦岛村改革发展的成果?教师、公务员都只不过是一个工作岗位而已,我们考录上教师、公务员难道就不是村里的一员了吗?我们想问,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说过,我们户口在村里的教师和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能享受股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据我们了解,大麦岛社区居民的配股分红,是根据崂山区政府崂办发〔2005〕17号文件《关于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贯彻执行的。请问江主任,崂山区这个文件有法律效果吗?可以大过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吗?就可以随便剥夺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吗?法律规定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身、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的内容。
希望您明年来的时候,我们不会再问您相同的问题
江敦斌 您好!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政策。农村集体资产的改制分配应当由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集体组织研究决定。你提出的崂山区政府文件是否合法的问题,因现在手头没有文件,暂无法确定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待我们线下对该文件按程序进行研究后给予答复。谢谢!
顺其突然 你好江主任,现在有的企业特别是有的央企存在严重的违反劳动法(比如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发生工伤后企业瞒报工伤不给于劳动者工伤待遇)的现象,可是劳动者维权却是难上加难,这关系到劳动者的生活以及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威信,如何公正执法杜绝办人情案维护劳动者弱势群体的利益。
江敦斌 您好!就您提到的问题,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反映了个别执法机关执法不严。面对您所提到的问题,有关执法机关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谢谢!
留言板 关于3月15号消费者维权日,移动公司用户为了自己的权益,到华阳路移动维权,大港派出所不为民,不亲民,那百姓当敌人,还有福州路移动公司那几个民警,连警号都不戴也不报,3月21号,华阳路移动公司也是,来了应该保护维权的人,执法的变成了违法的.,请问,老百姓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详细情况看这里的博客 http://cmwap.blog.163.com/
江敦斌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可以向其上级公安分局投诉举报,由上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谢谢。
留言板 请问一个人23岁。想要早点结婚,父母要推迟结婚年龄或者不让结婚,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江敦斌 您好!根据婚姻法等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超过最低法定婚龄选择是否结婚、何时结婚属于个人自由与合法权利,依法应予保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