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友:孙;电话:159****0740
邮件:qdsu****g@163.com
贴号36:市长,您好!本人老家在平度,好几次过年过节回家,转乘到茶山的乡镇车时明明都是按照正规流程在站内买票乘车,但司机会明确告诉你,以后只要在站内买票的一律不把你送到目的地,在站外买票就可以,这是什么规定?目前平度乡镇公交车每天就跑那么两三趟车,本身就很不方便,望有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让平度乡镇公交车的管理更规范,希望能落到实处。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客车进站上下客是相关法规严格规定的,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责成交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上下客的违规行为,并对茶山线路进行重点监管。今后如果您再遇见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政务热线88312345或交通局投诉电话87362488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2、网友:王;电话:159****0101
贴号37:我家是农村,房子边上有个简易大棚,已经缴纳耕地占用税,村委也同意建房,耕地占用税也写明是建房为何镇政府进行强拆?另外大棚内现在有满满的粮食,逼着我几天就要把粮食卖了,我怎么能卖的了?满满的粮食来了50多个人,还有铲车,就把我大棚的顶给拆了,接下来下雨把粮食淋湿了很多,天理不容,这是什么政府,什么社会??????????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反映的简易棚应属临时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建设必须要到土地、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建设,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建设进行拆除。不知您所建的简易棚是否手续齐全,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或通过政府热线88312345反映,我们将安排相关部门前去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蓼兰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经落实,该网友反映的违法建筑在我市原万家镇驻地东,603省道南侧,属王唐家村集体用地。该网友在自家房屋西侧私自搭建简易大棚,从事粮食收购生意。经了解该网友父亲王明臣,其承认在建设过程中,只与本村干部打过招呼,并没有向土地部门申请办理任何建设用地手续,属违法建筑。加之该大棚临近603省道,每到粮食收购旺季,此处便挤满了运送粮食的车辆,造成了交通不便,周边村民对此意见很大。蓼兰镇政府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全市拆违整治行动,将该建筑列入重点清理对象。2013年4月18日和5月10日,镇工作人员分别对该宗违法建筑户主王明臣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和强制拆除通知书,并多次到王明臣家做工作,但其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为此,蓼兰镇于5月16日,组织人员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拆,为避免给当事人造成更大损失,工作人员仅拆除建筑的顶部,并未使粮食受损,要求其将粮食清仓后,再做进一步拆除工作。6月5日,蓼兰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但网友仍对拆违工作不理解。
13、网友:刘;电话:186****5322
贴号41:领导你好!我是蓼兰镇南刘家庄村民,向你反映我村惟一的一条出村路还没有硬化,此路在村南面与高密达界,也是两市之间的断头路,路面空空哇哇,特别下雨天共没法走,给村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我村经济状况十分贫穷,自己没法修此路,恳请领导帮忙修修,我代表全体村民跪谢领导!!!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反映的南刘家庄村出村路位于蓼兰镇南刘家庄村村南,通往高密市北平路,长约640米,不属于村村通工程。自2011年8月起,原万家镇政府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整平并压沙养护。2012年冬季,由于雨雪较多,压沙不及时,路面出现不平整问题,影响了群众出行。今年4月份,蓼兰镇政府对全镇未硬化镇级统管路进行了全面普查,下步计划进行全面养护,另外,待条件成熟时对该路段实施硬化。
责任单位:蓼兰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蓼兰镇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4、网友:王
贴号42:市长您好!我村一非法养殖户刘文奇将猪尿猪粪排到村后一条河里,严重的污染了地下水,现在河里的鱼都死光了,同时也污染了村民的生活环境,去年有人向环保局投诉过,来人被他买通了说没法处理,请市长亲临现场看看是否该将其取缔,谢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环保部门联合蓼兰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环保局正对该养殖户进行调查处置,除了责令改正废水随意排放的违法行为外,还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政务热线88312345或环保局电话88300567进行反映,我们会安排执法人员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 5月23日,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带队,会同蓼兰镇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刘文奇停止废水外排,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养猪场正在进行整改。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15、网友:GG;电话:1390532****
贴号50:1.政府旧城改造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但你们提前放出风去,导致商业街的很多门头房租不出去,请问,给老百姓什么补偿?为什么大部分人都不同意拆呢?难道,政府没有自己反省吗?难道都是老百姓的责任吗?2.平度政府没有钱吗?!回答是肯定的,有!但钱都去哪了?为什么平度一直发展不起来?为什么安装个路灯就赶超大都市,你以为平度是美国的拉斯维加斯?为什么老百姓还是那么穷,你们出的拆迁方案,你们换位思考一下,要是你们的房子让你拆,你能拆吗!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关注。为加快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起,利用3—5年时间启动旧城区30个片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旧城区面貌。为加快改造进程,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旧城改造优惠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常州路东片区改造项目是根据城市规划和群众意愿确定的,为便于统一规划,打造良好城市形象和整体效果,拟对步行商业街和苏州路西侧门市房一并进行改造,补偿标准按1:1的比例就地返还门市房。期间,部分门市业主提出不同意一并改造,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再次书面征求门市房业主意见后,市政府决定对步行商业街和苏州路门市房不再一并实施改造。
责任单位:旧城改造指挥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联系方式不完整,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88312345或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电话88338897进行咨询。
16、网友:刘;电话:135****7069;邮件:lq****163.com
贴号52:牛市长您好,请问原化肥厂区域的规划是怎样的?什么时候拆迁呢?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该区域已列入我市片区改造范围,预计下半年全面启动,主要规划有商业、住宅、酒店、安置房,配套小学及幼儿园等,公共实施配套齐全,属于商住结合、亲水宜居、功能完善的大型社区。
责任单位:旧城改造指挥部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拨打该网友电话,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工作人员通过邮箱发送了电子邮件,向这位网友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88312345或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电话88338897进行咨询。
17、网友:赵;电话:135****0234
贴号67:牛市长 你好,青岛路上的交运小商品城从规划建设到现在已经4年多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希望政府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 负责出面招商,吸引有能力的投资商前来。。这可是近200位业主多年积攒的血汗钱希望政府帮忙给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牛市长!!义务小商品城全部业主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到义乌小商品城进行了调查了解。义乌小商品城是由投资商开发筹建的融商住一体的综合性小区,商品房大部分出售给了个人,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商铺没能出租。下步,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招商力度,帮助广大业主积极引进有实力企业参与经营。但同时,义乌小商品城由投资商开发建设,市民购买商铺属个人投资行为,本着“谁投资谁收益”原则,商铺投资者也要积极想办法,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及早将义乌小商品城盘活、做大。
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6月3日,市场发展局工作人员与这位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网友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18、网友:王
贴号68:市长您好!蓼兰镇男刘家庄村以非法养猪户刘文奇,把猪便猪尿排到村后沟里和一条河里,现在河里的鱼全死光了,严重的污染了我们这里的地下水,也给村民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及大的污染,去年村里有人投诉到环保局,来人被他收买,次事没处理他,恳请市长亲临现场看看该养殖户是否该取缔,谢谢市长!!!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环保部门联合蓼兰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目前,环保局正对该养殖户进行调查处置,除了责令改正废水随意排放的违法行为外,还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政务热线88312345或环保局电话88300567进行反映,我们会安排执法人员及时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 5月23日,市环保局分管局长带队,会同蓼兰镇工作人员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刘文奇停止废水外排,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养猪场正在进行整改。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电话或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回复。
19、网友:王
贴号71:平度2001年机构改革时,将计生办大部分在编人员改成剥离机构人员。一样的出力工作,但却遭遇两种待遇,不能提拔,不能调动,一直是黑户口,在单位受到严重歧视。现在是和谐社会‘法制社会,要尊重每个人的劳动,尊重人格,市政府能不能关心这部分人,把编制解决了,让这部分人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待遇,努力工作了,也能提拔,也能调动,,难道非要上访才能解决吗?请市长密切关注一下!!!!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时,为保证镇(街道)计生工作正常运转和计生人员队伍稳定,我市出台了《关于镇(处)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意见》(平发【2001】22号),将原计生妇保站技术服务职能及未能竞争上岗的计生人员与新设立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剥离。剥离后,转为独立的服务机构,隶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退出事业编制,保留事业单位人员性质,工作人员执行全额拨款工资标准,其工资由镇(街道)财政支付。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镇(处)计生管理与技术服务职能剥离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剥离后的计生服务机构人员三年后实行自收自支,不再由镇(街道)财政拨款。为调动剥离后的计生服务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在本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缺编的情况下,经过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等程序,可优先递补,先后有十几名剥离后计生服务机构人员按上述程序递补到所在镇(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经统计,目前我市镇(街道)计生剥离人员共145人,其工资由镇(街道)按全额事业标准拨付。对于您所要求的列编问题,下步,我们将安排编制部门结合镇(街道)区划调整,随机构人员编制设置工作一并统筹考虑。
责任单位:编办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邮箱,无法直接回复。对于网友的问题我们已在回复中详细解答,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政务热线88312345或市编办电话87362702进行咨询。
20、网友:王
贴号72、74:市长,你好!蓼兰镇南刘家庄村村南一条路至今没有修水泥路,现在路面全是坑,没有法走,下雨天更是出不去,此路是平度与高密市之间的断头路,我们村民种菜的比较多,现在路面无法通行,给村民出行以及经济收入带来很大不便,请市长来我村察看实情,感谢市长!
答复内容:这位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南刘家庄村南道路是该村出村路,通往高密市北平路,长约640米,不属于村村通工程范围。自2011年8月起,原万家镇政府对道路进行了整平并压沙养护。2012年冬季,由于雨雪较多、压沙不及时等原因,路面出现不平整、坑洼等问题,影响了村民通行。今年4月,蓼兰镇政府对全镇未硬化镇级统管路进行了全面普查,目前正在落实该条道路养护人员,下步将按照计划进行长期养护,方便群众出行。另外,待条件成熟时对该路段实施硬化。
责任单位:蓼兰镇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由于该网友没有留下联系电话和邮箱,无法直接回复。6月3日,蓼兰镇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由于2012年冬雨雪较多,路面确实存在坑洼不平现象,影响群众的正常出行。蓼兰镇已安排道路养护部门于近期对该路进行压沙养护,方便群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