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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解决 满意度

来源: 2013-05-27 15:02:22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27日讯 5月9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群体,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13979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139个,王春芳主任现场回答网民提问57个。下线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人员就办理情况向网友进行了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和回访。现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下回访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钟

    问题:您好,王主任我从原单位离职两年半了,办理了自助创业,领取了自助创业金4000元,一次性领取了失业金,失业证扣在了街道社保处,现在买房可以领取原单位公积金吗?听说失业够了3年也可以领取公积金,但我去社保处告诉我取消工商注册才能给我失业证。但我工商注册证还要用,如何提取公积金?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钟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告知了钟女士,钟女士对我们的答复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张

    邮件:

    问题:公积金贷款购房,何时做到将本人的公积金从现在的每半年返还,改成按月返还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张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首先对张先生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将目前我市推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划付还款方式向张先生做了介绍,并表示我中心正在研究探索调整公积金贷款支取划付的方式,即将以年度还款额计算每年两次的支取划付方式调整为按月支取划付的方式,由于此项调整涉及业务程序开发,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张先生对我们中心现行政策了解后,表示我中心目前执行的政策很好。张先生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任

    问题:王书记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于2012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最后一批我有幸入围保利香槟国际小区项目。年前得知政府下发新文件,2013年2月后,开始实施一项新的便民政策: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最低至20%,可以提取公积金交首付,此政策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可是在办理购房手续时,保利公司告知,该公司未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什么划款协议,所以出台的新政策无效!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提取公积金交首付款,郁闷!上火!请给出解释:政府出台的政策是糊弄老百姓的吗???!!是不作为的政策吗?是政府为赢得政绩而取悦老百姓(不明真相)的吗??!!既然出了政策,而老百姓得不到实惠,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暗箱操作的秘密??!!保利公司和政府有什么联盟协定吗??不解!不解!不解!盼复!盼复!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任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首先对给任先生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向任先生表示近期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此问题,请任先生可以随时拨打83096709、83096732或咨询有关问题进展情况、沟通交流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任先生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任

    问题:如果您回答不了,有请张大市长!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任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首先对给任先生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向任先生表示近期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此问题,请任先生可以随时拨打83096709、83096732或咨询有关问题进展情况、沟通交流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任先生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崔

    问题:王书记您好: 我是2012年4月份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青岛分中心全省统一招考录用21人之一,我们于2012年7月份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公告姓名身份证号都有)但到现在为止一直不给予缴纳公积金以及公积金转移手续。我多次在青岛公积金网站的网上投诉提交举报内容,但一直没有任何回应,请问贵局的网络投诉有人管吗?我们的诉求可否给予解决。谢谢王书记百忙之中予以回复,贵中心请查实处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2013年5月21日电话联系反映人崔,本人表示从未投诉过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不知道是谁写上他的名字。现就您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予以反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于4月17日和5月13日到您单位协助调查落实此事,曹主任答复2012年招聘的21名职工,现在单位正在给他们办理晋级的相关手续,晋级手续办理完毕后,将由省体彩中心统一安排解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但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青岛分中心(以下简称“青岛分中心”)为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体彩中心”)派出机构,无法人资格,所有费用都由省体彩中心拨付,青岛中心只负责代缴各项费用,招聘职工都是由省体彩中心负责,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住房公积金为属地化管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其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手续,您们的劳动合同与省体彩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应当由省体彩中心在济南办理缴存,单位在青岛开户缴存我们也表示欢迎,但如遇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发生,需要您们到劳动合同签订地设区的市(地、州、盟)进行投诉反映。故我中心对您所在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无法行使行政执法权。请您知晓。

    网友:半公半农

    问题:王主任,你好!!! 我任教三四十年,面临退休。至今家在农村,危房四间,还得在离家十多里的学校上课,在城里又无立锥之地。应该怎样利用公积金买房。现在首付拿不出。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由于该网友未留下联系方式,因此无法通过电话途径回复。按目前的政策规定,除职工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外,住房公积金不能用来交付购房首付款。以购房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须凭房产证原件,未办妥房产证凭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网友:刘

    问题:王主任您好,我是市北区的一名市民,有这样一个情况向您反映。我老公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现身份为行政编,老公转业到地方后未参加地方的经适房分配,目前我和老公名下无任何房产,2010年,我老公参加原部队经适房分配(目前还在施工建设中),我们想用现在地方的住房公积金对原部队即将分配的经适房进行贷款,近期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说是军队经适房不能作抵押,无法享受使用地方公积金贷款,我们感到这是政策不够配套所致。像我们这样的名下无任何房产,确实需要用公积金贷款却不能用,请问如何解决?是否能改进相关配套政策,真正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群体,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请王主任给予解答。谢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21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先后两次与刘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就军产房公积金贷款问题进行了回复。军产房在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是以借款人所购住房作抵押,因此,军产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开始刘女士坚持对该政策表示不理解,经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沟通,刘女士对我中心对待群众提出的问题能给予重视,表示满意,对我们的答复工作表示理解、感谢。

    网友:张先生

    问题:商业用地的商品房,房地产商不准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可不可以提取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张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用途、提取条件等相关提取政策向张先生做了介绍,张先生对我们的答复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韩

    问题:领导您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后,建议优化公积金提取程序,将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拨付至联名卡内;同时对需要公积金还贷的,建议按月将公积金直接划至联名卡内,以缓解个人还贷压力。请问,近期有无以上改革计划?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韩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首先对韩女士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将目前我市推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划付还款方式向韩女士做了介绍,对韩女士提出的建议,我中心正在研究探索,由于此项调整涉及业务程序开发,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韩女士对我们中心现行政策了解后,表示我中心目前执行的政策很好,无需再进行调整。韩女士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毛

    问题:王主任您好;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商品房。我想问一下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是不是可以提取?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拨打了毛先生的电话,由于毛先生的电话是空号,因此无法与本人联系,我中心通过邮箱对职工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毛先生可凭购房合同、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已办妥房产证的凭房产证原件,以购房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网友:栾

    问题:王主任您好:我母亲户口在城阳区农村,患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MDS),在城阳区办理了城阳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听说青岛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中直系亲属患有大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到崂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答复是大病提取范围中没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我的疑问是: 1、既然卫生与社保部门能将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MDS)列为特殊疾病门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什么不能凭此列为提取公积金的大病病种范围? 2、 我母亲每周到医院诊查治疗(其中还有如挂号费、交叉配血、床位费、留观诊查费等不予报销),这类病除常规的服用药物控制病情及输补红细胞、血小板外还要自费看中医服用中药维持病情发展刺激造血;每月医药费用一般家庭难以维持,恳求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替我们普通百姓考虑考虑 ,增加提取公积金大病提取范围,我们普通家庭,母亲在农村又没社保收入,让我能够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医药费用,以缓解日常的门诊费用的压力,暂时减轻家庭负担,谢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栾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告诉栾先生,关于他提出问题具体解答和解决方案,我们已发至在公积金网站上预留的个人邮箱,请及时关注。同时,让栾先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崂山管理处提出具体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83096709、83096732进行具体交流和解决。栾先生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程

    问题:我父亲去年在即墨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他的户口是平度市的,我的户口在青岛,请问可以提取我的公积金吗?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程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告知了程女士,程女士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李

    问题:公务人员能够购买拆迁限价商品房?能进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吗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李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李先生目前尚未与开发商签订网签合同,如其所购房屋具备抵押登记条件,开发商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且本人及配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李先生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网友:李

    问题:局长你好: 咨询关于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我于2009年商业贷款买房子,没有用公积金贷款,但是中间提取过公积金。如果我现在想用公积金买房,算首次用公积金贷款吗?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李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是否为二套住房的认定,主要通过我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即是否曾在我中心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李先生及配偶之前未在中心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我们的回复李先生表示满意并致谢。

    网友:王

    问题:为了能凑上首付,不少家庭选择买转账房,我家也买了此类房。此房需先一把付上(先从民贷处带出费用),然后下房权证后再进行抵押贷款。这种情况也是贷了款,却不能提公基金,给此类家庭带来了不少的经济负担。强烈建议:只要是仅有一套房、且贷款还款、个人居住(而非炒房),就允许提取公积金!!!希望领导关注,我们急用它帮助我们家庭一起还贷!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告知了王女士,王女士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感谢。

    网友:许

    问题:公积金单位必须缴纳吗??如果必须缴纳,为什么很多单位不缴,也没人管,需要向哪个单位投诉?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因无职工联系电话,无法当面回复。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如不给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到单位经营地的我中心所属管理处现场投诉。今年我中心正在加大扩面征缴力度,严查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单位,由于涉及单位较多,希望您能拨打客服热线12329反映,这样会在较短的时间内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网友:张

    问题:12年我在平度买了一套新房子(一手房),公积金贷款20万,商业贷款2万,我想问一下,商业贷的那2万能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现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一手房可以贷60万。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您好!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今后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2013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我中心将密切关注资金使用动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因所留电话为空号,无法直接回复。

    网友:陈

    问题:你好! 现在生活压力那么大,再加上公积金贷款还款压力,能否实现公积金每月转存一次,而不是现在每年只转两次,现在很多城市已经这么做了,青岛什么时候能实现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陈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首先对陈先生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将目前我市推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划付还款方式向陈先生做了介绍,对陈先生提出的建议,我中心正在研究探索,由于此项调整涉及业务程序开发,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陈先生对我们中心现行政策了解后,表示我中心目前执行的政策很好,无需再进行调整。陈先生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网友:李

    问题:商业贷款何时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李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就商转公问题进行了回复。目前我市尚未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今后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2013年2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新政实施后,住房公积金放贷金额以及因贷款限额提高带来的提取金额将会大幅提高,资金使用率将有较大增长。我中心将密切关注资金使用动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条件具备后,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对我们的回复,李先生表示理解。

    网友:李先生

    问题:咨询:本人40岁,一家三口,有一套建筑面积60.7平米。原来是商业贷款购房,现已还完贷款。公积金也提取了一部分。现在打算再在城阳周边购买一套小房供父母住,请问这属于二套房限购范围吗?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因未留电话,无法直接回复,我中心通过邮箱给职工回复。您好!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通过我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即是否曾在我中心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如您及配偶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网友:张

    问题: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贷款金额有年龄或者工龄限制么?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张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向张女士说明了住房公积金申贷条件及贷款额度测算的各项因素。因张女士目前仅有购房意向,尚未办理购房手续,我中心建议张女士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登陆中心网站进行贷款政策信息的详细查询,张女士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致谢。

    网友:蒲

    问题:您好!我2011年在胶州买过一套房,当时办理的是商业贷款,没有动用公积金。现在要跟女朋友在青岛买房结婚,我们俩的公积金都没有动过,如果我们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否按照第一套房的标准贷款?期盼答复~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蒲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就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是否为二套住房的认定,主要通过我中心公积金贷款系统内的信息进行认定,即是否曾在我中心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蒲先生与女友之前未在中心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我们的回复蒲先生表示满意并致谢。

    网友:颜

    问题:我买房子商业贷的款,现在提公积金,非常麻烦,半年一提,不如公积金贷款的同事,人家的公积金直接打到卡上。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颜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告诉颜先生,由于现阶段公积金系统未能与商业银行联网,无法取得商业贷款还款的相应信息,因此商业贷款暂不能通过支取划付划转公积金,只能通过中心柜台支取,还请颜先生多理解。颜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理解、满意并感谢。

    网友:王

    问题:为了能付得起首付,使买房费用上相对低些,有一类人买了转账房。此类房要求一把付给卖方全款。所以此类人先从民贷处(或其他途径)贷出所用款项,等房权证下发后,又进行了房产抵押贷款,还上民贷,再慢慢打这种贷款。我家也是此类情况。一样是贷款(我家从工商银行贷的款),可却提不出公积金,真是给我们这类人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强烈建议:只要是第一次贷款买房、个人居住(而非炒房),就能提取公积金!!!望领导能关注,我们这类人急等提取公积金帮助我们还贷!!!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的相关规定告知了王女士,王女士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感谢。

    网友:王

    问题:现在买了房交了全款,开发商不给提供全款发票或契税凭证,这种情况该向哪个部门反映,保利香槟国际经适房就是如此。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来话人(该网友称自己不姓王)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告诉来话人,关于开发商不给开具全额发票的问题,建议她向税务部门咨询反映。来话人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感谢。

    网友:杨

    问题:您好,我在李沧区买了房子,从去年9月份至今公积金贷款仍未办理完成,时间已半年有余,我需要一次次办理单身证明(一个月有效期),请问能否改善这种情况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杨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杨女士9月份购房,开发商近期将申贷材料递交到中心李沧管理处,李沧管理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杨女士的申贷材料进行审核。对我们的回复,杨女士表示感谢。

    网友:王

    问题:王主任好,组合贷款为什么那么麻烦呀?窗口上的办事人员动作也不快,特别是那个姓孟的,太慢了,还难为办事的,组合贷款还要打银行明细?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王女士在我中心已办理组合贷款申请,中心当天受理了王女士公积金贷款部分的申请,并按业务规定为其出具了《青岛市组合贷款预审意见》。目前,王女士正等待银行办理合同盖章手续后,办理公积金合同的签订及后续的抵押等手续。在回复中,我中心就组合贷款办理流程做了进一步的说明,组合贷款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成,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分别审批,而单纯公积金贷款,只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申请当日即可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无需往返中心与银行之间,因此较单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长。组合贷款需要打银行明细问题,是贷款申请人缴存基数与工资收入不符的情况下,中心为严控贷款风险,考察贷款申请人偿贷能力,进一步核实贷款申请人工资收入,需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工资流水证明,而非有意为难办事人员。对我们的问题答复王女士表示满意,并致谢。

    网友:韩

    问题: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都有这样的烦恼,每月的公积金无法划归月供,非常不方便。对此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春芳表示,关于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问题正在着手研究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王主任,现在研究的怎么样了,大家非常的期待,大家也看到您所付出的努力,真正的受惠青岛市的新老市民,非常感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拨打来话人电话,来话人电话关机。5月21日再次拨打来话人电话,来话人电话仍处于关机状态。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划付方式问题,多数职工希望维持现划付方式,对部分职工希望按月划付公积金还贷问题,我中心正在组织相关业务程序的开发,在条件成熟时,将适时推出。敬请关注。

    网友:原

    问题:公司是私企,不给员工交住房公积金,入职快三年了,一分钱没交过。这样公司算违法吗?是否能让公司强制给员工缴纳?如果能如何强制?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2013年5月21日电话联系反映人原新,对其反映的住房公积金问题作了明确答复,并告知反映人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反映。原新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网友:张

    问题:我是青岛户口,在深圳工作并交纳公积金,请问我在青岛买首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孙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7月21日起我市已暂停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根据政策规定,张女士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对我们的回复,张女士表示感谢。

    网友:王

    问题:我是国棉一厂海岸锦城小区二期的异地拆迁安置户,已入住10个月,想提取公积金,找到开发商处,他们让找区里,我打拆迁时留的拆迁办电话已联系不上,不知怎样办,求帮助。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告知了王女士。同时关于王女士反映开发商不给开具全额发票的问题,我们建议她向税务部门咨询反映。来话人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感谢。

    网友:谷

    问题: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结婚了,想用我对象的公积金一起来还贷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谷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们将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添加配偶信息、签订公积金支取划付协议以及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有关政策告知了谷先生。来谷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感谢。

    网友:孙

    问题:我以前交过四年公积金,最近停过一年,现在补三个月,再持续交三个月,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您好,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条件为: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且在申贷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累计缴存6个月。因未留电话,无法直接回复。

    网友:郑

    问题:我是原良辰美景三期-璟台的拆迁户,一直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交房,说是因为开发商没和你们网签。我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我一直在外租房住。怎样才能加快办理呢?我能做些什么?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郑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就其购买的房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进行了答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开发单位须与市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同时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对职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目前良辰美景三期-璟台拆迁安置房尚未与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因此郑先生暂不符合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郑先生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感谢,对答复工作满意。

    网友:郑

    问题:我是原良辰美景三期-璟台的拆迁户,今年一月开发商就交房了,但是不能办公积金贷款,说是没和公积金中心网签,致使我现在仍在外租房住,请问这是什么原因,为加快办理我该怎么办?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郑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就其购买的房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进行了答复。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开发单位须与市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同时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对职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目前良辰美景三期-璟台拆迁安置房尚未与我中心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因此郑先生暂不符合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郑先生对我们的回复表示感谢,对答复工作满意。

    网友:鲍

    问题:王主任您好:我爱人是铁路职工,现在的铁路职工公积金的管理方式是否和地方的不一样。具我爱人说铁路的公积金管理另有一套章程,不知道是否正确。譬如:地方在职工用公积金购买房产后,此前累积的所有公积金可以在购房时一次性的全部提取使用。但铁路那边是不允许的,只能提出当年的还贷款部分。请问领导铁路方面的做法是否正确?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20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鲍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鲍先生咨询的是铁路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由于我省铁路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隶属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政策问题,我们建议鲍先生向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鲍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并感谢。

    网友:刘

    问题:请问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是如何计算利息的?按照活期还是定期?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拨打刘先生所留电话,电话有误,无法取得联系。现将刘先生所提问题回复如下:住房公积金于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上年(去年7月1日前)结转的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当年(去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归集的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目前3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为2.6%,活期年利率为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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