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12日讯 9月25日下午,青岛市国资委副主任杨长军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下线后,青岛市国资委责成相关单位、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网友:刘先生 1、网民提问: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在市北区夹岭山立项建设“夹岭山公园(墓地)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而夹岭山的山林地是属于青岛双峰工贸公司的集体山林地,对于市北区园林部门栽种的树木和修建的山间路径等资产投入,青岛市园林局对于我们提出的“在集体所有的山地夹岭山上栽树、修建山间路径等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可能”回答说:由于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没有我们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我无法回答你。我想问杨主任:青岛市国资委对这类事情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如:树木等生物资产)流失可能是如何看的?青岛市国资委对这类国有资产是否有管理或监督的责任呢?应该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2、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市政府国资委仅对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负责监管。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委监管范围,建议咨询园林主管部门。 3、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10月9日,国资委工作人员与刘先生电话联系并进行答复:国资委职能是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关于城市园林和集体土地等事宜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建议向市北区政府寻求帮助。刘先生对答复表示理解和满意。 二、网友:刘先生 1、网民提问:一个13年前的国有企业完成私有化改制(国有股份已全部退出),改制时也经过了资产评估、会计师审计、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未真正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改制事宜)。但是当时企业改制时隐匿了许多企业资产而减少了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后来这些资产一直被改制企业占有并使用。请问杨主任:现在是否是有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期而过期就不能对这种侵犯国有资产的行为进行起诉追讨了?国资委回如何对待这种国有资产流失行为,能够进行复查吗? 2、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对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欢迎您就具体事宜向有关部门反映,也便于我们更好的保护国有资产。 3、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10月9日,国资委工作人员电话与刘先生联系。刘先生你好:受杨主任委托,就你在“民生在线”节目反映的问题进行电话回复:请问你反映的是哪个企业?刘先生表示是举个例子。关于企业改制,当时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手续,关于法律诉讼时效的问题,你可以咨询法律顾问与专家;关于国有企业流失行为,只要你掌握一定的线索,可以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检察部门进行举报,以便于追讨隐匿的资产。刘先生对答复表示满意。同时,刘先生表示,要多向企业派出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网友:韩先生 1、网民提问:青岛市国资委应该在权证问解决上发挥应有作用,青岛国资委监控企业或其下属公司中有很多权证企业,如:华金、海信、食品、中药等等,或控股或参股,国资委完全可以从股东的角度介入解决青岛权证历史遗留问题。希望青岛市国资委在这方面拿出动作和力度来,从制度和实际解决问题两个层面给大家一个回复。 2、嘉宾在线答复:这位网友您好!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我们也一直关注并希望能够尽快解决国有企业中涉及的权证问题,但由于权证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和制度规定,相关问题建议您向权证主管部门反映,我们也将积极配合权证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谢谢! 3、落实解决情况(过程)附网民反馈意见:10月9日,国资委工作人员电话与韩先生联系并进行答复:青岛权证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由于部分权证企业包含国有权益,因此我委作为国资监管部门一直非常关注,也希望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但由于权证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且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建议网友向权证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对方表示对答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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