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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2-08-30 17:47:05

    贴号: 28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农村两个女孩补助问题

    问题: 我出生日期为1958年1月,第一胎为女儿 。1988年8月签订合同办理准生证说1989年可以生育第二胎 二胎女儿出生为1989年6月 ,我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我在办理农村2个女孩的补助,说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给办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问的应该是能否落实奖励扶助政策问题,该政策应在年满60周岁以后享受,您目前尚没有达到享受该政策的年龄。对于是否属于违法生育,要根据当年的生育政策加以确定,如您对此有疑问,可拨打12356热线电话与我们联系,我们落实后给您答复。    

    贴号: 1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生二胎

    问题: 上学期间将户口带出,由农业转成非农业,对象是农业户口,现有一女儿,可不可以批二胎?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如果您是1997年以后毕业的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直接回原籍落户仍属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以农林牧渔业为收入来源,并被认定为农村居民的,可以适用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网友:留言板

    问题:新生儿户口办理

    内容:现胶州市新生儿户口办理时,要求妇女要带环,请问青岛有无此类政策规定?

    答:网友您好,青岛市没有此类规定。多年来我们一直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但因意外妊娠采取补救措施对身心健康有一定影响,目前长效避孕措施仍是最安全、最有效的避孕措施,有利于保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所以有的地方会引导群众采取长效节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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