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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副主任刘崇进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2-06-19 16:56:29

    留言板 建议开发李沧区永平路青岛银行北侧的防空洞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李沧区永平路青岛银行北侧的防空洞是由李沧区人防办负责管理的早期人防工程。该工程多年来一直用于仓储,较好的发挥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效益。谢谢!

    留言板 人防办领导:你好,有几个问题想请你答复一下,谢谢。

    青岛市人防工作开展以来, 到目前为止,一共有多少个人防工程能够发挥人防作用,一旦战争爆发,有多少人可以进入人防工程进行隐蔽。

    那些仅作为地下停车的人防工程,没有防爆门、防爆密闭门,以及电源、水源等生活必须品,甚至联厕所都没有。战争爆发后,怎样启动使用。

    青岛每年开工建设达800万平方米左右。人防工程到目前为止一共收了多少人防费,结余多少,这些资金准备怎样使用。

    开发商使用了人防规费建设的人防工程,他的收益人防办能得到多少。

    青岛市的人防工程,什么时候能够让百姓放心的应对战争。

    美国空中打击巴格达三个月的空袭,没有使巴格达瘫痪。青岛能够承受这种打击多长时间。

    谢谢。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热心参与!从您提的问题来看,您不仅具备一定的人防知识,而且还对人防事业非常关心,下面我就您提到的问题逐一进行答复: 1、青岛市人防工作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建设了很多人防工程,具体数据因涉密不宜公告,已建成的防空地下室都能发挥作用,一旦战争爆发, 可以掩蔽市区人员。 2、平时作为地下停车的人防工程,都设有防爆门、防爆密闭门,以及电站、生活水箱等设施,战时人防工程的厕所是干厕。 3、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在因地质地形原因不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下征缴的费用,每年开工的建设项目只要建设了防空地下室就不需要交纳易地建设费。因国家防办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数据保密,因此涉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数字,不便公告,人防易地建设费由建设单位直接上缴财政专户,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人防部门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一组织易地建设。近几年我办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的建设支出。如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的青岛大学青大路、东校区人防过街通道工程、地景大道;在建的即墨文化广场人防工程、已开工的海伦广场人防工程、准备动工的香港西路一号人防停车场工程、四方小学人防工程等,都是利用人防易地建设费投资建设的。这些项目建成后,战时将大大增加有效防护面积;平时将用于疏导交通、停车、商贸等,为市民生活提供服务。 4、目前,青岛市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没有给开发商使用,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开发建设的防空地下室,人防办没有得到收益。我市根据《人民防空法》要求,编制了《青岛市防空袭方案》对全市战时防空袭斗争的组织与行动作出了明确要求,各种保障计划齐全,因牵扯到涉密问题,详细内容不便公告,请谅解。 谢谢!

    留言板 我小区位于市南区银川西路美瓴居,小区建成时间为2006年,在小区内建有一地下车库,小区初成之时,地下车库以每月每车位200元出租。今年1月1日起,开发商突然以长租的形式以9.5万一个车位的价格变相销售。我想请问如下几个问题:

    1、按照人防工程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开发商这20年的收益权,应当从何时起计算?

    2、人防大门到小区大门的位置归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3、如何查询到开发商合法出租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车位)的合法手续?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对您所提到的三个问题回复如下:

    1、按照人防工程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开发商这20年的收益权,应当从何时起计算?

    按照相关规定,应从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

    2、人防大门到小区大门的位置归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归属于开发商?

    人防防护门以外不属于人防工程,其归属问题应看房地产权证是否有登记。

    3、如何查询到开发商合法出租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车位)的合法手续?

    如果您所指的合法手续是指开发商和承租业户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建议您到工商部门或开发商处查询。

    谢谢!

    留言板 建议地铁车站也可作为台风避险场所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我市地铁建设根据国家规定及战时需要,已经在地铁站及轨道区间按照人防标准进行了防护设计,并将按照人防要求进行施工。具备人防防护能力的工程是可以作为台风避险场所的。谢谢!

    留言板 龙山地下商场是个消夏的好地方,每年夏天我都到那逛逛街。里面自然凉爽,还可以淘点东西,不错不错。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利用人防工程为广大市民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包括消夏,是人防平战结合的要求,也是省市人防办要求的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谢谢!

    留言板 人防对老百姓的宣传太不够了,我在网络上,就没看见过什么人民防空减灾之类的宣传,不知道人民放空与人民何关?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支持。今年以来,我办利用网络和报纸等媒体平台,多次开展人防民防知识宣传,并联合青岛早报、青岛政务网站、人防门户网站举办了“人防设计杯”人防民防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收到有效答题卡1万多份,广泛普及了人防民防知识。同时,我市人防教育以推进人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不同阶段的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拓宽宣传渠道、深化宣传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全市共组织大型宣传活动30多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多万份,设置宣传栏200多处,制作宣传版面700多块,制作人防专题片3部,民防知识教育动漫片1部,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手语片一部,编辑出版了《家庭安全防灾必读》免费向市民发放50万册,新编《民防知识》小学课本向小学生免费发放试用。谢谢!

    留言板 清江路1号鸿仕雅居小区的地下车库是人防工程吗?如果是,出售或出租车库的收入归谁所有?由谁负责管理?请详尽回答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热心参与!清江路1号鸿仕雅居小区的地下车库的负三层部分是防空地下室,2010年8月20日人防竣工验收合格。人防工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出租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平时管理也由投资者负责。谢谢!

    留言板 尊敬的刘主任,我们是湛山小区的居民,相信你也应该知道我们这个湛山广场的现状,原来的美丽的绿地广场消失了,3年了,留给我们的大坑像魔鬼一样随时准备吞噬我们。我们现在彻底失望与绝望了!不管你们有什么理由来解释,但现实你们不能回避,是你们人防办把我们的绿地挖成大坑的,你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我们理解与支持,但搞成现在这个局面你们必须负责,不要拿九号楼的裂缝来搪塞我们,你们要么马上动工建设地下工程,要么恢复我们的绿地。也许你们非要等出大事或者上央视新闻才会重视,那么我们也只能这么做,希望你们站在我们老百姓的角度上去考虑,我们的生命也是有价的,我们的忍耐更是有限的。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支持!湛山广场人防工程是经国家人防办批准立项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和澳华公司的原因造成了安全隐患,致使基坑开挖后长期无法进行后续建设。市政府和市南区政府已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据了解,市南区政府已组成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目前建设单位和投资单位正在与居民协商确定翻建方案,达成协议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即可恢复施工。谢谢!

    留言板 我们雍翠华苑小区内有一处房屋居物业说是你们人防办办公的而实际上现在出租给个人做房介,请问这做法对吗望刘主任给与明确答复

    刘崇进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参与!

    《人民防空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必须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用。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就是说,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和擅自改变内部设备设施;不得降低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不得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和销售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人防工程要有切实可行的消防、防洪涝措施,要做到一旦需要能迅速转入战时使用状态。 因此,只要不影响防护功能,是可以出租给个人的。谢谢

    结束语:

    刘崇进 各位网民朋友,非常感谢你们的热情参与,也感谢你们多年来对人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网民朋友今天提出的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进行梳理,对没有来的及答复的问题,网谈结束后我们马上进行整理,及时答复;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整改;对于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地吸收和采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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