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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 作者: 2017-06-23 09:53:51 字号:A- A+

    yamei50:公积金贷款二次申请的问题,请问政策会否有大的改动,刚提前还款了。

    6.1提前还清了公积金贷款,两年后可再次申请,再次申请是否还有附加条件?营业厅办理时,说目前规定是两年后可再次申请,后续有啥新政策不知道,后续政策会有大改动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贷款次数的规定,职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此外,申请二次贷款的,“余额倍数”按照10倍执行;二次贷款最高可贷额度分别为新建住房50万元、二手房3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可贷额度最高为上述额度的60%。二次贷款利率按照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上述二次贷款政策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后续情况您可通过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关注。

    网友:王书记您好,国家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应该是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但是青岛并不实施此政策,现在的房价,靠子女的能力买房是不现实的,我认为子女买房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也是符合国家现状,有没有什么办法?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原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因此,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其父母或子女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具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作为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单位必须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共规定11种提取情形,您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是否符合其他公积金提取情形。

    网友:关于个人公积金贷款额

    您好:

    关于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个疑问,比如本人,月缴费个人单位合计2000以上,如果30年的话,即使排除工资上涨因素(将来交的肯定更多)至少能到70万。但是,因本人家属在家照顾家庭,我只能贷款36万,这与现在市场房价相差甚远,而且组合贷时间太长,只能选择商业贷款。请问我根本就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福利,交的多也不行。请问公积金管理为什么不能与时俱进,至少对公积金交款人进行评估,有能力的可以多贷款也行。如果不行,我们缴纳公积金有什么意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调整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公积金资金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为保证公积金贷款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家庭,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我市公积金贷款单方申贷额度最高按双方申贷最高额度60%执行,后续政策您可通过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关注。若您申请了银行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贷。

    网友:为什么要花重金去修理公交车专用的道路呢?全停放着私家车,给出行带来不便,还不如去建设停车场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请向有关部门反映您的意见。

    网友:请问:非建行贷款何时能够自由提取还商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阶段。只要合作银行程序开发完成并符合上线运行条件,我中心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发布消息。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银行的沟通力度,争取早日获得本市其他银行的支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为职工提供便利。

    网友:公积金贷款手续太繁琐,你不能简化下?衙门作风还是根深蒂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供便捷高效的贷款服务是我们的不懈追求。近期,围绕工作流程、业务管理、资金发放重点环节,我们结合实际研究推出系列优化措施: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简化抵押业务办理手续,由我中心统一为市内三区申贷职工办理预抵押转抵押业务;取消了组合贷款缩期银行证明、非本市户籍职工居住证明等多项证明材料;同时,积极开发运用网厅、微信办理渠道,大幅减少职工的往来次数和办理时间;积极开展3G移动办公,将公积金营业大厅搬到项目现场,提供现场咨询、受理服务等。目前,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严格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且取得抵押登记权证后,次周即可发放贷款,整个流程相对紧凑。对您的建议,我们也将进一步研究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努力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更加快捷高效。具体意见建议,您可拨打我中心贷款处电话83096716沟通反映。

    网友:房价上涨这么多,公积金的可以贷款总额是不是要涨一下了

    市内四区几乎所有新房房价都涨到两万了,公积金可以贷款的总额是不是要随着涨一下,现在的六十万还是八十万都不解决问题了,王主任研究一下下可以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上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目前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公积金资金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动态您可通过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关注。

    网友:王主任好,我在青岛商贷买了一套房,首付花光了父母的积蓄。目前,房子交钥匙了,但没钱装修,想提公积金,但是条件要全款发票,问了下房地产公司,答复全款发票要明年才能办理,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就不能取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如果您能提供借款合同和实际还款的明细或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网友: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年来的工作点赞!

    2010年之前,我在青岛一行政部门工作,2010年后到北京工作。岗位调整后,由于相应的公积金迁出,自住房出售等现实问题,多次与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打交道。个人一个深切的体会就是,在王主任带领下的青岛住房公积金团队,是一个服务热情、踏实负责、积极进取的团队。代表我个人,感谢公积金中心在政策上给予的指导和帮助,在具体业务办理时给予的耐心和支持。虽然身在外地,依然手动点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中心一直以来都将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根本标准,您的肯定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导向,围绕“改革、创新、规范、提升”的工作主线,创新驱动,规范管理,优化作风,提升效能,向全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着力解决大家的各类公积金疑难问题,为支持市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建设宜居幸福青岛做出更大贡献。

    网友:现在租房价格一直上涨,以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6000,后期额度会在增长嘛

    现在租房价格一直上涨,以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每年只能提取6000,后期额度会在增长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租房提取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并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政策执行部门,执行有关政策。如果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有变动,我中心将及时通过有关媒体和门户网站予以发布。

    网友:单位内部下岗职工,单位只缴纳了五险,公积金未缴。

    王主任:您好!

    1997年我与单位签订了2年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我单位是涉外服务企业且效益自始至今都很好不属于亏损企业,当时因外商企业撤离青岛我从外商企业回到服务企业后暂时没有合适的工作,因此单位领导让我们临时内部下岗,条件是单位给我缴付五险一金直至退休年龄,所以我与单位签订了一份2年的“下岗职工留职协议”然后就不再回单位了,单位自那时起至今每年每月都给我缴付五险,而且每个月还支付给210元工资。直到去年我去单位领取新款社保卡时,才发现单位自我下岗时一直未给我缴付住房公积金,问会计人员也说不清楚,单位领导也换了好几茬详情不清楚。像我这种情况的同事还有好几位,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如何才能领回我应得公积金?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自1999年4月起为城镇在职在岗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您反映的情况来看,您于1997年就不在岗工作了,因此不属于住房公积金强制性缴存范围,如有其他疑问,建议您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详细咨询。

    网友:请问公积金最早什么时候与其他银行合作,可以随时提前公积金?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阶段。只要合作银行程序开发完成并符合上线运行条件,我中心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消息。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银行的沟通力度,争取早日获得本市其他银行的支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为职工提供便利。

    网友:省内异地买房是否可以在青岛提取公积金?

    山东省异地买房是否可以在青岛提取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可以提取。根据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我没有名字w:新盘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应该是购买房屋,那么现在新开的楼盘基本都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公告基金管理中心怎么看?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做点什么吧?公积金程序办理复杂、回款慢的症结在哪里?有决心解决吗?请给出实实在在的、明确的回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为防范资金风险,我市实行楼盘项目主体封顶签约制度,新开楼盘需要在主体封顶后,开发商与我中心签订了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购房职工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也是未封顶预售楼盘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主要原因,对此我们将结合实际开展调研,研究可行工作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在公积金贷款流程上,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若提交的申贷材料齐全,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之后是签订合同、合同各方盖章、抵押登记报卷环节;办妥抵押登记,我中心收执抵押权证后次周发放贷款,整个流程相对紧凑。就我们了解的情况,少数“回款慢”问题主要出现在热销楼盘,且与开发商在申贷集中报卷过程中存在拖延有关。此外,有些银行个人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所在项目与该项目开发贷款密切相关,在开发贷项目未撤押、主体未封顶、未办理抵押登记先行协议发放贷款,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提前负担贷款利息。对您的建议,我们也将进一步研究通过优化贷款流程等措施,缩短贷款办理周期。

    ruru656:关于自提公积金进度问题

    除了建行之外其他银行什么时候能够每月通过网上自提公积金余额,具体时间表有没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阶段。只要合作银行程序开发完成并符合上线运行条件,我中心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消息。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银行的沟通力度,争取早日获得本市其他银行的支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为职工提供便利。

    网友:除了工行外,今年还有哪家银行可以实现商业贷款自助网厅提取?谢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阶段。只要合作银行程序开发完成并符合上线运行条件,我中心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消息。

    网友:强烈要求每月提取还商贷!!

    你们只与建行一家签署了所谓的按月提取公积金协议,还号称全国首创。为什么用公积金贷款就可以每月用公积金还款,不用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里只有建行一家可以进行所谓的每月提取公积金还建行的商业贷款?我们在向你们申请公积金时,你们设置了种种种种限制条件,不得已用商贷,还贷时你们的一纸规定,每年只许两次提取公积金,造成我们商贷还款压力巨大!!!询问你们说逐步推进,适时推出,别再玩所谓的官方语言糊弄老百姓了!以技术障碍为由不是借口。强烈要求公积金中心对使用商贷的缴存人每月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我们保留采取行政诉讼和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权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开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需要相关银行的密切配合,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阶段。只要合作银行程序开发完成并符合上线运行条件,我中心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消息。请您密切关注相关工作动态,如有其它意见建议,欢迎您拨打12329客服热线向我们反映,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与银行沟通协调,争取早日获得本市其他银行的支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为职工提供便利。

    网友:外资企业一直没有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要协议离职,是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在青岛东城纤维有限公司工作20多年了,单位从来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单位以效益不佳为由,准备协议离职,我是否可以要求住房公积金补偿,如果可以怎么要求,并补偿金额怎么计算,1997年入职,到2017年6月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城镇在职在岗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应当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不能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因此,如果单位欠缴您的住房公积金并拒绝办理补缴手续,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墨管理处(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三楼)行政执法专柜办理投诉维权。

    网友: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什么标准来定,上一年度所有工资奖金总额月平均还是光工资部分月平均?

    王主任,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什么标准来定,是上一年度所有工资奖金加起来总额月平均还是光工资部分月平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青岛市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合计,且不得高于本市最高缴存基数低于本市最低缴存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应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内容为准。职工工资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网友:青岛什么时间能商转公?商贷自提今年能扩大范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友,您好!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保持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率水平至关重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我中心在加大放贷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贷款作用的同时,还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

    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阶段。只要合作银行程序开发完成并符合上线运行条件,我中心将及时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消息。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与银行的沟通力度,争取早日获得本市其他银行的支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为职工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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