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4月10日,青岛仲裁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自成立起至2015年12月25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20648件,涉案标的额326.82亿元。1997年,山东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仲裁机构唯一一家“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2000年、2005年、2007年分别被评为全省先进仲裁委员会,2010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青岛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98至2013年被评为青岛市精神文明单位,2014年和2015年连续被评为青岛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2013年“亲和仲裁”标示被评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14年“亲和仲裁”服务品牌被授予青岛市机关名牌。2015年全国首届“仲裁公信力”评选活动荣获“开拓创新奖”。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获评“互联网+法律创新项目”奖
青岛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换届四次,现为第五届青岛仲裁委员会。共有76名法律、经贸专家学者先后出任仲裁委委员,制定并4次修改了《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先后聘请了国内外专业人士1594人(次)担任仲裁员。组建了覆盖青岛辖区和金融、保险、建筑、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领域的26个仲裁中心(院)和60个办事处,发展了近千名仲裁联络员。
作为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到全额拨款,2013年过渡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局级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设案件受理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涉外仲裁处、仲裁发展处(研究室)、秘书处六个处室和机关党支部,现有在职人数41人。负责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案件的受理、送达、庭审准备、庭审记录、仲裁活动管理等法律事务性工作。
成立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和省、市各级领导先后二十余次亲临青岛仲裁指导工作,提出要求和希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同志就“加强我市仲裁工作,推进仲裁国际化”两次做出重要批示。据此,青岛仲裁委员会提出了“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成东北亚地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定位,明确了 “打造一个主体、建设两支队伍、培育三大品牌、提升四个功能、搭建五个平台”——“一二三四五”战略的总体思路。“完善仲裁体制机制、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被列为青岛市改革工作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纲要。2016年2月,青岛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青岛仲裁事业发展,打造一流仲裁机构》的议案作为唯一大会议案,使得青岛仲裁委员会在打造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仲裁中心,加强专业化、国际化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机构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又迎来快速发展的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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