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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6-12-05 09:12:50 字号: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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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环湾路路灯大部分不亮

    问题: 青岛环湾路(从杭州路立交桥下--8号码头门前---双埠立交桥--流亭立交桥)现有的路灯大部分不亮,冬天天黑,车流量大非常危险,反映了许多部门(包括市长公开电话,路灯管理处等)很久,一直没解决!急!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路灯的管理维护业务不在供电公司,建议您向当地政府路灯管理部门反映。

    贴号: 2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瑞昌路210号楼前面非法建的高压线必须立刻迁走!!!

    问题: 如题。此处的高压线没有经过环评、没有经过公示、最重要的是这里的全体居民坚决不同意在我们楼前建高压线!!!这是非法建的,必须立刻迁走,并每年每户赔偿有房产证的户主5万元(从此高压线非法建年份算起)。否则将依法起诉供电公司、规划、区政府

    嘉宾答复: 这位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这条线路的建设是通过政府规划和批准的,该线路与居民楼的安全距离也都满足《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电力法》、《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目前线路运行状况良好,青岛公司将继续做好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高压线迁移牵涉到规划批复、资金等诸多问题,您提到的这条线路目前暂无迁移计划。

    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维修问题

    问题: 电表后入户前的气动开关损坏.请问是由谁负责?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供电公司与低压居民客户产权分界点为电表表后2厘米处,电源侧属供电公司资产,负荷侧属客户资产。电表后入户前的开关属客户资产,客户可委托社会上有资质的队伍进行维修,供电公司可协助提供专业指导。

    贴号: 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源头110kv变电站事宜

    问题: 关于源头110KV变电站(后期220KV)周边小区秦小新居、杏杭社区、马家台社区、鑫江水青花园、鑫江桂花园、彭家台、龙湖锦鳞原著、。周边1KM内有8个幼儿园、2公里内一个小学。为什么这个源头变电站会建设在杏杭社区附近,这个变电站周围有5000多户居民,也没有公示就偷摸建起来、这是在残害百姓啊、祖国的花朵就要受这种摧残吗?强力要求变电站换地方、不要建在生活区内

    嘉宾答复: 这位朋友您好!根据市区电力规划要求,为了满足夏庄街道东南部居民用电需求,决定在源头片区投资建设110kV变电站。源头110kV变电站在电力规划选址时选在夏庄街道辖区内杏行社区,变电站命名是根据电力线路名称(即源头线)进行命名。根据青岛市规划局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200201416004号),将该站址选在杏行社区。源头110kV变电站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要求,通过鲁环审[2013]67号文环评审批。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采用的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导则(2010年)规定:工频电场公众曝露限值标准不大于5千伏/米;我国环境标准规定: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限值标准不大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国际标准和我国标准值不大于100微特斯拉。我们生活的地球本身产生的磁场强度约为50微特斯拉。今年3月份,在17家新闻媒体记者的共同见证下,我市环保部门专家对市区220千伏南京路变电站和两条架空输电线路进行过实地测量,检测到的电磁场强度数值均极微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限值。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变电站建设条件要求

    问题: 据我所知,变电站另一大污染(也许比电磁污染更严重)就是低频噪音。低频噪音的声音频率范围订为 20~200Hz ,其中对人体影响较为明显之频率,主要为 3-50Hz 之频率范围。这种噪音与高频噪音的明显区别或大家能够普遍理解的区别就是,低频噪音人耳一般听不出来,只有少数敏感人群如婴儿等能感觉到。尤其在白天,当外界噪音成份中,低频噪音易被其它中高频噪音盖过去而没有感觉,但关了门窗时,中高频噪音会被门窗隔音而低频噪音会比较明显。因此,通常再夜深人静或较为安静的时候,较容易感受到低频噪音的干扰。而且,低频噪音的穿透力要远远高于高频噪音,它可以轻易穿透墙壁传入屋中。人体如常时间暴露于低频噪音环境中会产生压迫感,对睡眠及生心理的影响大,可能导致神经衰弱、忧郁症等,尤其是年纪较大者、婴幼儿更容易产生影响。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变电站及其线路等电力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都按要求邀请有专门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要经过专家评审,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动工建设。其中变电站噪声需要满足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该标准已包含对低频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并且变电站建成后还要经过国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变电站产生的噪声满足国家要求,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变电站建设规范

    问题: 据我所知,变电站另一大污染(也许比电磁污染更严重)就是低频噪音。低频噪音的声音频率范围订为 20~200Hz ,其中对人体影响较为明显之频率,主要为 3-50Hz 之频率范围。这种噪音与高频噪音的明显区别或大家能够普遍理解的区别就是,低频噪音人耳一般听不出来,只有少数敏感人群如婴儿等能感觉到。尤其在白天,当外界噪音成份中,低频噪音易被其它中高频噪音盖过去而没有感觉,但关了门窗时,中高频噪音会被门窗隔音而低频噪音会比较明显。因此,通常再夜深人静或较为安静的时候,较容易感受到低频噪音的干扰。而且,低频噪音的穿透力要远远高于高频噪音,它可以轻易穿透墙壁传入屋中。人体如常时间暴露于低频噪音环境中会产生压迫感,对睡眠及生心理的影响大,可能导致神经衰弱、忧郁症等,尤其是年纪较大者、婴幼儿更容易产生影响。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变电站及其线路等电力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都按要求邀请有专门资质的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要经过专家评审,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方能动工建设。其中变电站噪声需要满足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该标准已包含对低频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并且变电站建成后还要经过国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变电站产生的噪声满足国家要求,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一户一表改造

    问题: 胶州的很多新建小区的用电都不是一户一表,电费都是由物业代收(每度电的价格比供电公司收取的高一毛),居民向辖区的供电部门申请办理一户一表时供电公司以供电设施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或者未移交或是开发商没缴纳相关费用等理由拒绝办理,在此想问一下居民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嘉宾答复: 这位朋友您好,感谢您对供电服务工作的关注。向供电公司提出“一户一表”改造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且供电设施符合资产移交条件并办理移交手续。1、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1)业委会对资产移交受托方的授权书原件(盖章)及其扫描件。(2)资产移交受托方为具体某人,则需受托办理移交人员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需签字);若资产移交受托方为物业公司,则物业公司需提供管理移交配电资产所在小区的证明原件(盖章)及其扫描件、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通过有效年检)扫描件及复印件(需盖章)、物业公司对受托办理移交人员的授权书原件(盖章)及其扫描件、办理移交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需签字)。2、小区无业委会,业主委托办理移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业主对资产移交受托方的授权书原件(盖章)及其扫描件(授权书需全体业主的三份之二以上签字,且说明办理资产移交事宜)。(2)资产移交受托方为具体某人,则需受托办理移交人员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需签字);若资产移交受托方为物业公司,则物业公司需提供管理移交配电资产所在小区的证明原件(盖章)及其扫描件、物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通过有效年检)扫描件及复印件(需盖章)、物业公司对受托办理移交人员的授权书原件(盖章)及其扫描件、办理移交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需签字)。

    贴号: 9

    网友: lixvdongking

    标题: 莱西府新嘉园小区缺9台变压器

    问题: 莱西府新嘉园小区业主上访要求电费移交电力公司,电力公司说小区应该配备13台变压器才能移交,现在只有4台,缺9台,请问当时是谁在交房验收时认定合格并签字的,当时验收合格,现在为什么又不合格,为什么?怎么办?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府新嘉园小区于2007年由开发商提出商店申请,并委托承装资质的电器安装队伍施工,电力设施的产权与管理权归物业所有。现该小区物业要求当地供电公司接收该小区,实行一户一表管理。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有关要求,该小区目前供电设施存在户均配电容量严重不足等问题,需要对现有设施进行相应的增容、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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