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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伟政线下二答网友

来源: 作者: 2016-08-19 17:32:37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8月19日讯 8月9日下午,青岛市工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伟政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138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44个,刘伟政副局长现场答复22个问题。网谈结束后,市工商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7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阳工商局87868837和87868835均无人接听

    问题: 刚才看有人问工商局办事电话的事情,我就上网的确看到了工商局公开的各个电话,但是我有事咨询城阳工商局,拨打87868837和87868835均一直无人接听,请工商局领导关心一下公开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城阳区市场监管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是87868837,一直以来,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解答业务咨询问题。为了给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区局近期将电话系统更换为语音电话,可实现通过语音服务解答来电人较为简单的咨询问题。电话系统调试期间,造成了电话不响、断线、串线等问题,因此影响了部分群众的来电咨询,区局积极联系联通公司,并要求技术工人对电话线路进行检查维修,以确保电话系统的正常运行,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贴号: 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12315有微信、微博举报平台吗?

    问题: 青岛12315有微信、微博举报平台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根据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统一部署,青岛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定于2016年7月11日正式并线接入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平台。并线后,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将自动转接12345市政务服务热线,相关咨询、投诉、举报事项由12345平台统一受理分流。原12315短信受理平台、“青岛工商局12315”微博、青岛市工商局网站“12315在线投诉举报”栏目将关停运行。

    贴号: 6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饭店

    问题: 饭店旅馆乱收费找哪个部门投诉?一些东北人开的店严重影响市容,抹黑。广西路被曝光的外地人开的宰客旅馆惩罚没有?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饭店旅馆乱收费可以到物价部门进行投,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投诉,由12345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分流到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针对广西路被曝光的外地人开宰客旅馆问题,还请网友能提供广西路宰客旅馆的具体店名、地址等相关信息,我们会进行调查处理。

    贴号: 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下面各区、市工商局的科室职能、电话没有

    问题: 市局处室、电话可以查到,但下面各区、市工商局的科室职能、电话没有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各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科室职能、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应由各区(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请登录各区市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  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  李沧区政府:www.licang.net/  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  黄岛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  城阳区政务网:www.chengyang.gov.cn/  即墨政务网:www.jimo.gov.cn  胶州政务网:www.jiaozhou.gov.cn  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  莱西政务网:www.laixi.gov.cn/

    贴号: 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这个归谁管?

    问题: 路边上经常停一些货车,有的卖菜,有的卖西瓜什么的。请问这些归谁管理?投诉找谁?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归城市管理局管理,请向该部门投诉。

    贴号: 6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农贸市场

    问题: 请问泰州一路和镇江路口处的农贸市场归哪个部门管理?农民想申请一个摊位可不可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该市场位于泰州一路20号,由罗秀娟个人承包开办,如需租赁摊位可致电13573235678咨询。

    贴号: 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一元注册公司

    问题: 请问一元注册公司怎么操作?网址是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一元注册公司,请登录青岛红盾信息网(www.qdaic.gov.cn)——网上登记,参照有关办事指南进行操作。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工商部门将认真做好登记注册相关服务工作,最大程度上方便老百姓办公司创业。

    贴号: 5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能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问题: 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要求:“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能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青岛也执行这个文件吗?作为监管部门,有没有一些实际行动?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青岛执行这个规定。为贯彻实施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我局专门组织了相关培训,并组织各区市局、分局对其辖区房地产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加强对各类广告媒体的监测和检查,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予以规范和查处。市局还专门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市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房地产违法广告线索,组织相关区市局予以查处,并将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如您发现此类违法广告线索,可直接拨打12345进行举报,我局将及时组织查处。

    贴号: 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国家关于学区房的宣传出台了新规定,非常严格

    问题: 去年,国家关于学区房的宣传出台了新规定,非常严格,市局在这方面有没有开展专项执法?有没有什么成果?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为贯彻实施好《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我局专门组织了相关培训,并组织各区市局、分局对其辖区房地产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同时加强对各类广告媒体的监测和检查,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予以规范和查处。市局还专门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市进行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房地产违法广告线索,组织相关区市局予以查处,并将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如您发现此类违法广告线索,可直接拨打12345进行举报,我局将及时组织查处。

    贴号: 4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有的区市的工商局居然没有网站

    问题: 除了市局有网站外,有的区市的工商局居然没有网站,查区内的资料很不方便。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区市工商局信息均可在各区市政府网站查询,市局网站提供全市市场主体信息查询、全市市场主体网上业务办理、业务表格下载等功能。

    贴号: 3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工商局注册公司能不能快一点,太慢了

    问题: 刘局长您好!我从7月初就开始办自己公司成立的事情,查公司名字就接近一周才给批准,我去工商局咨询,按要求准备好材料以后,要求我必须进行网上预审,然后我的资料都填好以后,又过了四天给我才批准,结果我昨天下午在网上预约到工商局提交注册文件,发现这一个礼拜都预约不上,也就是我这一周去工商局也办不了,需要下周才能去工商局上报文件,然后再过五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营业执照,办一个营业执照前后一个多月还没办好,其中工商局查名三四个工作日,网上审批三四个工作日,预约还要一个多礼拜,再过五个工作日才能领营业执照,这也太慢了,能不能不这么麻烦去掉这么多程序,加快速度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根据政府简政放权以及全社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目前青岛市各级企业登记注册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时间普遍提速,快于法定办理期限:名称登记为3个工作日,企业登记网上预审为1-2个工作日,提交书式申请材料至领取营业执照为5个工作日。网上预审为申请人网上登记注册的一个环节,主要作用在于对于申请人外网提交的登记信息由工作人员在后台通过内网进行预先审查,对申报中的错误,可直接通过网络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以减少申请人现场申报材料的往返修改次数,提高现场申报一次通过率,同时为下一步的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打下基础。网上预约如果已满,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办事大厅抽号排队办理业务。由于联系王先生,称不想说具体哪个区市局,无法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具体处理。如果这位网友认为办事区市局存在工作作风问题,建议其还可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市工商局将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流程,加快登记注册信息化改革步伐,加强系统内业务指导,最大限度地缩短办事时限,方便群众办照、创业。

    贴号: 3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工商所乱罚款问题非常严重

    问题: 工商所乱罚款问题非常严重,对以前注册公司注册资金问题,以前都已经罚款了,现在有找茬处理,这分明是乱罚款问,请问以前的罚款上哪去了?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乱罚款非常严重;二是注册资金以前罚过现在又罚;三是罚款哪里去了。  第一个问题没有说明具体情况。无论哪个部门、哪个人,乱罚款都应当得到禁止,违法纪律的应当得到依法处理。因为工商机关取消垂直管理体制,建议这位网友将掌握的具体线索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个问题,按照《公司法》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或者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因网友没有说明具体情况,对工商所是否存在乱罚款问题不好下结论,最好能提供更具体证据,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或纪检监管机关反映,依法处理。  第三个问题,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不知道这位网友反映的哪种情况,希望说得具体一些。

    贴号: 2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小区里面开办公司问题

    问题: 请问,住宅小区里有好多开办公司的,他们都得到工商批准了吗?为什么没有人让我们居民签字?请领导查一下。清江路1号鸿仕雅居小区。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 2014年6月1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青岛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负责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注册登记,登记机关只对申请材料实行书面审查,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属住宅用房改为经营用房的,提交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申请人可以凭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办营业执照。同时,《办法》还规定企业不得利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对违反本《办法》开展经营活动的,由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房屋管理、文化、卫生计生、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监管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审批事项的,由负责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  2016年8月1日新版《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凭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申请登记,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对于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经批准后方可营业,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事中、事后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申报承诺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虚假的,由商事主体登记机关根据投诉举报、公示信息抽查或有关部门的书面告知,依法处理商事主体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违法违规行为。

    贴号: 2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信立交桥下旅馆,小饭馆,肉食店脏乱差!

    问题: 市北区宝应路北头,宁夏路海信立交桥下旅馆,小饭馆,肉食店脏乱差,请问工商是否监管过?烧烤摊那么脏,把整个人行道都霸占了,地上的污油横流,为什么工商所的视为不见?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市北区宝应路宁夏路桥下旅馆有营业执照,桥下西侧小饭馆、肉食店前期因房屋产权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现已督促无照业户办理了营业执照。新办执照情况及脏乱差问题已函告食药部门;占路经营问题已告知城管执法等部门。

    贴号: 2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拆迁门头房,营业执照问题

    问题: 市南拆迁提出个体门头房工商营业执照时间办的短,不符合要求。

我说如果之前持续经营,但是合同到期了,必然要注销营业执照换另外一个新营业执照,新营业执照时间必然是最近的。拆迁工作人员说不管!工商部门在落实属实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供持续经营的证明。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请当事人携带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件,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进行工商登记档案查询,如情况属实可以给予盖章证明。

    贴号: 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县区的工商都和质监等单位合并了,市里啥时候合?

    问题: 县区的工商都和质监等单位合并了,市里啥时候合?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是否合并及合并时间等事宜由市委、市政府负责研究部署,目前我局未接到任何关于部门合并的通知。

    贴号: 1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民变更国籍后的股权过户

    问题: A(自然人)1996年在青岛成立内资公司,2006年取得加拿大国籍,2012年将其在青岛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自然人,中国公民)。请问,A以加拿大国籍身份如何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看,可以按内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请登录青岛红盾信息网(www.qdaic.gov.cn)——网上登记——服务指南——表格下载——有限(股份)责任公司登记表格——内资、私营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参照指南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投诉

    问题: 请问,青岛新盈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是否还存在(该公司欠债),找不到,工商是否管过,曾经在工商网投诉过,但无音讯。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经查询我局登记系统,未查到青岛新盈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信息。类似企业有:青岛新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咨询

    问题: 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摊位费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包括摊位费。摊位费由市场开办者根据摊位租赁合同收取。行政性收费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场管理费

    问题: 市场管理费属于摊位费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集贸市场管理费,是指进入集贸市场进行商品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市场管理费。自2008年9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全面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不属于摊位费。

    贴号: 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听说建农贸市场的职责转交给工商局了?

    问题: 听说建农贸市场的职责转交给工商局了?李沧区蓝山湾居民想问问刘局长:李沧区蓝山湾共三期,丰和苑共两期,上万户居民,方圆20分钟之内(指步行)无农贸市场,都要开车出去买菜。连续两年建议市商务局在此建市场,连续两年无果而终,今年商务局说他们不管了,职责交给你们工商局了,结果今年要建的农贸市场名单里又没有蓝山湾,问市工商局,给推到李沧区局,说李沧区没报上来,问李沧区局,说决定权在市局,真是打的一手好太极功夫!想问刘局长,为什么建个市场这么难?是不是跟现在生意红火的非法市场有关?怕有了正规市场抢了他们的生意?但是这非法市场带来的问题太多了,卫生、交通、食品安全、经营秩序都被他们搞乱了,工商局作为主管部门,应该破除阻力,早日给我们带来正规有序的市场!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目前,您所反映的李沧区蓝山湾、丰和苑小区附近一公里距离半径内设有华中蔬菜批发市场、广通农贸市场和石沟农贸市场3处正规农贸市场,基本能够满足蓝山湾、丰和苑小区居民买菜需求,商务部门正在研究规划在小区附近设置商业网点。按照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集贸市场监管职责调整工作的通知》(青工商市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集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建设,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赴现场就蓝山湾小区附近是否规划建设农贸市场问题进一步调查研究。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国足臭豆腐

    问题: 在青岛劈柴院小吃街有一个臭豆腐摊叫做“国足臭豆腐”,源自是一位曾经来店吃过臭豆腐的一名球迷的意见,因为中国足球队的成绩不尽人意,就用臭豆腐来调侃国足,因此该店就命名为“国足臭豆腐”,使得很多顾客来店品尝臭豆腐是为了解气而过来的。有很多网友觉得这样的店名是给中国足球带来了第二次的伤害,请问领导又是怎么看臭豆腐摊利用中国足球命名这件事。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经全市名称登记系统查询,我局未核准过名称中包含“国足”字样的市场主体名称,建议该网友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会依法规范查处。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国足臭豆腐

    问题: 在青岛劈柴院小吃街有一个臭豆腐摊叫做“国足臭豆腐”,源自是一位曾经来店吃过臭豆腐的一名球迷的意见,因为中国足球队的成绩不尽人意,就用臭豆腐来调侃国足,因此该店就命名为“国足臭豆腐”,使得很多顾客来店品尝臭豆腐是为了解气而过来的。有很多网友觉得这样的店名是给中国足球带来了第二次的伤害,请问领导又是怎么看臭豆腐摊利用中国足球命名这件事。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经全市名称登记系统查询,我局未核准过名称中包含“国足”字样的市场主体名称,建议该网友到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会依法规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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