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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主任王春芳线下二答网友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6-05-20 09:28:02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5月20日讯 5月11日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加大公积金惠民力度,发挥住房保障作用”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257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112个,王春芳主任现场答复62个问题。网谈结束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17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可以提取交物业费吗

    问题: 现在山东新政策公积金可以提取交物业费,青岛实行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去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围绕进一步释放节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收紧有关政策,确保资金安全。青岛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对于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实施。由于青岛市资金相当紧张,暂不具备将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2015年底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虽然将物业费纳入到了提取范围,但是否能最终纳入到提取条件之列,待新条例颁布施行后方可知晓。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后,我中心将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希望您继续支持关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贴号: 1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在山东其他城市买房,是否可提青岛公积金

    问题: 在老家买了房子,是否可以提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薄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购房证明材料,方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查询有关政策规定。

    贴号: 1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提取公积金

    问题: 请问: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但没有装修资金。而我的公积金账户有6万元,是否可提取?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还款期间可以提供借款合同申请提取还款金额;也可委托我中心按月划付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您也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要件和办理流程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贴号: 15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单位缴存统一标准吗

    问题: 王主任你好,公积金缴存上调后,单位一部分同事相应的涨了公积金,我问了人力,他们说要一批一批的涨,我想问问,这样是允许的嘛?另外我想问问,我们单位是按照工资的12%缴存的,但是他们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报的工资和实际发的工资不一样啊,我实际发的要多,他们为了少缴纳公积金,报的低了,这个你们不查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起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根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的合计。如您所反映的单位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单位所属的公积金管理处行政执法专柜现场咨询和投诉。符合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

    贴号: 149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全国的公积金都在上调额度,而青岛对于单身人士却从60万降到36万,对于单身人士在青岛买房构成极大压力,另外根据你们公布的公积金使用额度的数据显示青岛占比很少的人用了百分之九十多的额度,数据真实吗?

    问题: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全国的公积金都在上调额度,而青岛对于单身人士却从60万降到36万,对于单身人士在青岛买房构成极大压力,另外根据你们公布的公积金使用额度的数据显示青岛占比很少的人用了百分之九十多的额度,数据真实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公积金贷款是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进行核定,单方申贷包括申贷职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以及申贷职工单身两种情况。由于近几年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量大幅增长,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政策,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经过充分调研同类城市做法,报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0日起执行,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的60%。另外,我们对外公布的有关数据真实准确,您所提到的使用公积金额度的人数占比,与全国同类城市基本持平。

    贴号: 1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缴纳公积金人数占比为多少

    问题: 请问青岛市职工中(包括私营企业、个体户)享受公积金的人数有多少,占全部职工比例高不高?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35.42万人,随着归集扩面力度的不断加大,公积金缴交人数将会不断扩大。

    贴号: 14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王主任你好,我从公司辞职 断缴公积金了。但是已经放款了。对后期有影响吗?

    问题: 王主任你好,我从公司辞职 断缴公积金了。但是已经放款了。对后期有影响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中已约定,职工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后应保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您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因辞职原因中断缴存公积金,应继续履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正常使用和维护所购房屋等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根据合同约定,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您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贴号: 14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贷款是否还会上调贷款额呢

    问题: 王主任,我想问问,咱们现在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能贷款多少,夫妻一共能贷款多少?是不是做了调整,下降了吗?以后还有上升的可能性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贷款次数、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照我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具体额度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进行测算或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我中心管理处咨询。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您可予以关注。

    贴号: 1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单位缴纳呢?自由职业者现在能否像自己交保险一样自己缴纳公积金?

    问题: 公积金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单位缴纳呢?自由职业者现在能否像自己交保险一样自己缴纳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在职职工需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自由职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通过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相关政策。

    贴号: 130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夫妻租房居住提取公积金 开无房证明 要开两份吗?(男方单位女方单位各一套证明)

    问题: 夫妻租房居住提取公积金 开无房证明 要开两份吗?(男方单位女方单位各一套证明)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只需开具一套。您所开具的证明中,只要能够证明你们夫妻双方名下都无住房即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提取后再给另一方使用,我中心在拍照留存影像资料后,并不留存你们的无房证明。

    贴号: 129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我已经离职了,但是还没有找到新单位,请问公积金该怎么处理?可以自己续交吗?

    问题: 我已经离职了,但是还没有找到新单位,请问公积金该怎么处理?可以自己续交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您离职后,暂未找到新单位,应由原单位将您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如您目前是自谋职业,可按照自由职业人员的条件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贴号: 12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到退休时,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问题: 我还有一年就退休,现在李沧买了房子,2017年才能交房,想一次全部提取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以购房行为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提取时,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以退休行为提取,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或经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明或者提供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退休提取时,可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

    贴号: 1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法人代表如何给自己缴纳公积金?

    问题: 新成立的公司,请问法人代表如何给自己缴纳公积金呢?流程是什么?缴纳基数以什么为标准?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相关办理流程和所需办理要件,可通过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贴号: 120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什么时候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什么时候可以每月取公积金还商贷,很多大城市都可以啊

    问题: 什么时候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什么时候可以每月取公积金还商贷,很多大城市都可以啊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购房贷款的同时,首先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目前尚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另外,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实现信息共享,中心无法及时取得职工按期划付所必须的还款信息作为支取核定依据,因此,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暂不能像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那样实现定期划付。根据职工因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次数较多,提取周期较长的以及个体需求不同的特点,我中心拟于2016年开发商业性住房贷款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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