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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十年前在俄被窃财物失而复得

来源: 作者: 2016-01-13 13:45:53 字号:A- A+

    案例基本情况

    青岛市民毛女士于2005年9月去俄罗斯旅游,在去圣彼德堡的火车上被盗800美元及人民币合计1万多元,毛女士随即向列车乘警报案。在异国他乡丢失钱物,毛女士原本以为做完笔录后就没了下文,没想到同年冬天,毛女士接到警方电话通知,说俄罗斯的盗窃案破了,让她去俄参加庭审。因为是冬天,又考虑到来回路费就要一万多元,毛女士没去俄罗斯,这件事就此搁置下来。

    一晃到了2014年4月,我办收到我驻俄罗斯大使馆《关于协查在俄丢失财物的中国公民》的函。经千方百计查找,我办最终联系到市民毛女士。又经近一年的积极协调与不懈努力,毛女士于2015年3月收到了从俄罗斯汇来的800美元现金。她本人也没想到,10年前在俄罗斯旅游被窃的钱款竟然会失而复得。

    事件经过由外事网刊载后,引起半岛都市报记者的关注并进一步采访,后被青岛新闻网、半岛网、新民网、人民网、青岛大众网、环球网、中国青年网、央广网、中新网、大众网等数十家网络、手机、纸媒等新闻媒体迅速广泛转发,成为新形式下外交领保工作“接地气、惠民生”的典型案例,受到大众观注和好评。

    处置经过

    (1)多方核实信息,查找失主下落

    2014年4月,我驻俄罗斯大使馆致函我办,转达协助俄罗斯特维尔州博罗哥耶市内务局查找九年前盗窃案的失主毛女士并欲返还其钱款一事。我办收到求助函后,迅速根据函中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寻查与联系,但并没有找到失主。又经辗转联络与多方核实,最终查到失主毛女士。

    (2)积极联系俄方,落实钱款返还

    在确认失主身份之后,我办随即开始漫长而繁琐的钱款返还联络工作。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办先后与驻俄使馆领事部的巢森艳领事、白合提亚尔•达吾提领事和赵领事进行多次沟通。由于当事人专程赴俄成本太高,俄方按其规定当事人不在俄罗斯将无法进行国际汇款,并且代为领取钱款的手续十分繁琐;加上事发地离我驻俄使馆有一定距离。几经周折,在我办与驻俄大使馆领导和领事们的反复沟通与热情帮助下,通过领事认证、司法委托函等方式,最终在失主本人不必前往俄罗斯的情况下,让失窃财物回到毛女士手中。

    在与驻俄使馆白领事沟通的过程中,我们得知整个事情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都不需要当事人毛女士支付,而由使馆的领保专项基金支付。毛女士深受感动,她在感谢信中写到:“没想到,时隔10年,青岛外办和驻俄使馆领导还那么认真、用心地关爱着一个平民的一桩小事,我以作为一名中国公民为荣、为傲!”

    案例分析与体会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走出去”战略加速实施,中国公民和企业遍布全球,“海外中国”渐已成型。领事保护与服务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老百姓希望得到与第二大经济体相匹配的领事保护与服务。我办在工作中努力实践李克强总理关于“外交工作既要顶天,服务国家大局,又要立地,服务企业和公民”的重要指示外交部王毅部长关于“外交只有根植人民、造福人民,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领事保护与服务工作的宗旨就是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维护市民和企业的境外合法利益及安全便利当作重点工作来抓,扑下身子、放下架子,让外事工作更加接地气、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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