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2月,成立后即与青岛烟草分公司、青岛卷烟厂三位一体。1998年8月,青岛市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合署,与青岛卷烟厂及颐中集团体制分开。2000年7月,青岛烟草分公司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两烟”经营实体,同时更名为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与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合称“青岛市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2005年,青岛市局(公司)按照开展“三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工作,有限公司的经营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突出。目前,青岛市局(公司)内设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人事劳资处等19个处(室、中心),下辖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胶州、平度、莱西、即墨10个区(市)局(营销部、分公司)、高新区专卖管理办事处,青岛慧众泰山壹伍叁贰商贸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225人,辖区卷烟零售户3.2万户,烟叶种植户289户。
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卷烟零售许可证管理、行政执法)和“两烟”(卷烟销售及烟叶生产)生产经营双重职能。近年来,在省局(公司)党组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价值观和《烟草专卖法》宗旨,依法对辖区内烟草机械、烟纸、烟丝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监管,对辖区内的卷烟生产、调拨、批发、零售、储运,以及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进行专卖管理,致力于“净化市场环境、满足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走私卷烟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大力实施零售户致富工程、烟叶生产生态村致富工程、品牌培育工程和非烟生态村致富工程,夯实市场基础、工作基础、思想基础和人才基础,企业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十一五”时期,青岛市局(公司)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22.42亿元,年均增长19.76%。实现利税57.12亿元,年均增长22.36%。2013年销售卷烟35.69万箱,同比基本持平;单箱值26212元,增长3.2%;收购烟叶5.4万担。实现利税20.49亿元,同比增长4.27%。
近年来,青岛市局(公司)先后被授予“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青岛市十大流通企业”、“青岛市商品流通十大突出贡献企业”、商贸行业首批“诚信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民生在线优秀上线单位”、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荣誉称号,卷烟零售户致富工程被评为青岛市“十佳惠民实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