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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副局长韩红星线下二答网友

来源: 作者: 2015-12-04 10:24:26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2月4日讯 11月26日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红星做客民生在线,围绕“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838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79个,韩红星副局长现场答复27个问题。网谈结束后,市人社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网友:wap留言板

    问题:局长您好~我今年46岁因为我是意外伤害脚踝八级伤残鉴定,现在脚踝肿胀厉害不能从事一天的工作,能不能照顾办理一个公益性岗位?请问公益性岗位都有什么岗位?像我这样的大龄青岛市能给我办理一个吗?每次去办事处居委会都说没有。请问该怎样办理?我们这样的大龄社会是怎样安排的?谢谢

    内容:局长您好~我今年46岁因为我是意外伤害脚踝八级伤残鉴定,现在脚踝肿胀厉害不能从事一天的工作,能不能照顾办理一个公益性岗位?请问公益性岗位都有什么岗位?像我这样的大龄青岛市能给我办理一个吗?每次去办事处居委会都说没有。请问该怎样办理?我们这样的大龄社会是怎样安排的?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社区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岗位;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发;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区确定;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经就业服务机构(含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失业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您若符合上岗条件,应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公益性岗位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岗位情况给予安置。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获取报酬

    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请问违反"国家规定",具体是指哪些规定?那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兼职取酬呢?

    回复:网友您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出台后,国家人社部正在拟定实施细则,目前国家和山东省层面尚没有对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除外)兼职兼薪相关问题的专门规定。但按照国家和省及我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大学生怎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内容:大学生怎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有没有年限限制?

    回复:网友您好!如果您咨询的是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将相关政策向您介绍一下。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范围为青岛生源统招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补贴按照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2015年符合申领条件的青岛生源毕业生可于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领,逾期不补。具体补贴申报流程可登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重要通知查看。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职称

    内容:请问只有学历,未有学位可评高级职称吗

    回复:网友您好!各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对学历和学位要求不尽相同,有的仅有学历要求,有的需要学位和学历同时具备,您的职务资格系列不清楚,无法给您准确回答,请在工作日电话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66711930、66711932、66711933,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解答。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父母投靠儿女,转户口到青岛

    内容:父母投靠儿女,转户口到青岛,身边无子女照顾,用什么材料证明?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社区医院报销

    内容:请问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多大?能不能挂靠市立医院青医等大医院?报销比例和社区医院是不是一样?

    回复:网友您好!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为6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120元;(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72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及少年儿童支付比例为4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300元;大学生支付比例为70%,暂不设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统筹目前只在社区开展,暂不在医院开展此项业务。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老农保什么时候发放?

    内容:我母亲原胶南市的农村,以前投的老农保,以后又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在63岁新农保都领了3年了。但是问村里老农保的钱什么时候发?村里干部就说报上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尽管每月没有几个钱,但是这也是个帐啊。请问韩局长,这个什么时候能发?具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与开发区(原胶南市)社保中心取得联系并进行落实。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市正在进行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将老农保待遇合并到城乡居民保险发放,导致老农保暂停支付,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前实现系统及数据的转移,一并补发老农保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外地来青打工人员能不能办理社保?

    内容:外地来青打工人员能不能办理社保?没有本地户口,个体户能不能办理社保?应该如何办理社保?

    回复:网友您好!外地来青打工人员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参保,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申请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办理了就业备案登记手续后,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立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按月缴纳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谢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新社保卡第一次办错,补办的至今未收到,两年了

    内容:我在工行照的照片,填写的资料,但是社保卡上的照片弄错了,我又请假去工行又照的照片,填写资料。可至今快两年了,仍未收到新卡,第一次错,第二次效率低,真无语!

    回复:网友您好!因您陈述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为便于我们查明情况,请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或拨打12345具体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的问题

    内容:我是派遣员工,在一家国企上班,现在这家国企每月只是给派遣公司管理费,我就是派遣公司的员工了,现在我退休了,派遣公司不给我独生子女补贴说应该我到这家上班的国企给,国企这边说应该派遣公司给,现在两家都互相推,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若您符合领取条件,且退休时所在单位系派遣公司,则应由派遣公司支付该补助。若在劳动争议一年仲裁时效内,您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谢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13的合同制工人能否认定工龄

    内容:我是1973年12月被原即墨市医药公司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历任生产科科员,门市部营业员,1986年10月公司改制时回乡务农,请问我在即墨医药公司工作的13年能否被认定工龄

    回复:网友您好!国家的固定工工龄政策仅限于国有、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制职工的工作年限予以确认为连续工龄,对于县级以下集体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不能确认为连续工龄。你所在企业即墨医药公司的具体企业性质情况及是否认定工龄问题请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原单位扣押人事档案、公积金三年之久

    内容:离职后,原单位扣押人事档案、不予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由于已经离职两年,劳动仲裁部门答复:超出期限不予办理。还有没有其他途径合法途径拿到档案和提取用于买房的公积金

    回复:网友您好!首先,公积金问题不属劳动仲裁范围,建议您向公积金主管部门咨询。其次,由于您已离职两年,已超过了劳动争议受理的一年仲裁时效,仲裁部门无法再受理。从目前来看,您反映的问题不能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建议您找单位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谢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无法办理退休

    内容:我是马上要退休的赵女士,按工龄算交了20多年的保费,因我工作的单位解体和搬走,解除劳动报告书没给我,当时不知道要这样办理,现在要退休了,去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才知道,现在我去关于社保退休单位办理,他们来回踢足球,我不知道怎么办,请领导帮助我们这些一线员工吧,谢谢!等待您的解决。。

    回复:网友您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因此职工办理退休时,需要审核其档案,确定其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职工档案丢失,其视同缴费年限无法确定,将影响其养老金待遇。国家对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议赵女士到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其档案。如果赵女士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其退休应到其户籍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建议赵女士联系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关于退休的问题

    内容:我是马上要退休的赵女士,上班工作过的单位都是外企,现在已全部搬走,两个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都未给我办理,当时不知道要办理这些,现在要退休了,去社保中心办理,他们来回踢皮球,请问,将如何给我办理。

    回复:网友您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因此职工办理退休时,需要审核其档案,确定其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职工档案丢失,其视同缴费年限无法确定,将影响其养老金待遇。国家对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议赵女士到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其档案。如果赵女士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其退休应到其户籍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建议赵女士联系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事业单位退休

    内容:韩局长您好:请问:新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出台没有?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养老金计算基数如何确定?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和省的有关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期养老金核定,涉及的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的待遇、职业年金计算办法、视同缴费指数等政策,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执行,因此暂时还不能计算出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数额。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我是一名女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交了5年

    内容:我是一名女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交了5年,现在不享受医保待遇。请问,需补交几年的医保费、得多少钱、怎么交?

    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比较模糊,根据您的描述,无法给您合适的回复。我局医保处的办公电话是85912732,您可以在方便的时候拨打电话,详细提供您的信息后我们将给您针对性的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留言板

    问题:公司牵扯诈骗没人给我们办理离职,求帮助

    内容:您好,为我们缴纳保险的公司牵扯诈骗,没有人给我们办理离职手续,而且已经欠保,我们想自己交或者入职别的单位都办不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跟我这样情况的人数非常多,求帮助,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企业欠费无力整体补缴的,其职工办理停保、转移、退休时,允许企业申请办理部分补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费用),补缴后,职工可办理相关手续及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对于法人代表逃逸、注销或吊销企业,允许职工个人持工商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吊销证明、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部分补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费用)。另外,企业欠费无力进行部分补缴的,由征缴部门移交稽核部门或告知职工到稽核部门投诉按法定程序追缴。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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