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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处500罚款

来源: 作者: 2015-10-05 08:41:54 字号:A- A+

网友:留言板

问题:整顿私占公共资源

内容:请城管整治私占公共资源停车,在马路上安装停车锁,摆放破旧家具占车位的现象,

回复:网友您好! 您提的问题主要反映了两种违法行为,一是用物品非法占用停车泊位,即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二是未经批准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区域停车场设置情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设置、撤除泊位的数量,每个泊位处以五百元罚款。擅自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障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影响使用泊位的数量,每个泊位处以二百元罚款。我局在日常巡查中如若发现上述相关违法行为,将及时劝阻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通知公安交警部门并积极配合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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