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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强化我市生态基底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来源:青岛市规划局 作者: 2015-08-18 16:22:56 字号:A- A+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包括“切实保护耕地,划定生态红线”、“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等相关内容。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生态环境也面临挑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工作中重点对市域生态情况进行了梳理,对需要保护的河道、海岸线、湿地、山体、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量化,划定具体保护范围,分门别类的提出管控要求,确保生态要素从空间层面得到保护。2014年我局完成了《青岛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成果,并将该成果提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协进行研究,不断对各类控制线进行优化调整。

    其实《青岛全域及中心城区规划控制线划定》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初衷就是要强化青岛市生态基底保护,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众所周知,青岛市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此项工作对于青岛来说尤为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工作中重点对市域生态情况进行了梳理,对需要保护的河道、海岸线、湿地、山体、绿地等生态资源进行量化,划定具体保护范围,分门别类的提出管控要求,确保生态要素从空间层面得到保护。刚才也提到了,对于生态用地的保护,我们提出了特别严格的管控要求,如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自然湿地的控制线就是高压线,禁止碰触;绿线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不得改作他用,其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稀资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制了名城保护规划,并制定实施了地方性保护法规,有效保护了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城区总体格局得以保留。

    在我们编制完成的《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1-2020)》成果中,根据总体保护要求与街区建筑形式、功能特征,将13片历史文化街区划分为三种类型,分类别提出了保护更新要求。

    一是旅游、疗养和居住混合的街区,规划以延续历史、环境整治为主,结合老建筑改造和功能置换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如八关山街区,围绕汇泉广场、天泰体育场、海洋大学,打造历史城区大型公共活动聚集区;鱼山街区,以名人故居聚集为特色,逐步挖掘文化价值,延续依山傍海、近代庭院式住宅区特色;八大关街区,拟增加滨海区域开放性,通过功能置换,重点发展休闲文化、餐饮娱乐等公共功能。

    二是居住功能为主的街区,规划拟延续现有居住功能,重点整治人居环境,原则上不再增加开发建设,利用现有建筑,改建完善便民生活服务设施。如信号山街区,完善步行通道,增加山体北侧绿化,提升信号山公园的景观品质;观象山街区,加强步行通道体系,提高综合环境水平,提升街区品质;上海路、武定路街区,结合历史建筑改造,发展特色商业休闲功能,增加街区活力。

    三是文化、旅游、商业功能为主的街区,如中山路、观海山、四方路、馆陶路街区拟延续历史肌理及道路骨架,逐步减少居住功能,置换为符合建筑空间特点的文化、商业、旅游服务业等业态;奥帆中心街区以功能提升、强化管理为主,进一步引入具有人气的文化娱乐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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