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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网谈实录 评价

来源: 作者: 2015-05-06 16:25:23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5月6日讯 今天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做客直播室,围绕“法律援助 便民服务”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1891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21个,现场全部答复完毕。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镭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能够通过“民生在线”平台,就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与大家在线进行交流。同时,也十分感谢青岛新闻网提供了“民生在线”这样一个平台,为我们和网友提供了直接交流的机会。在接下来的访谈中,诚恳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促进我们工作的提升。谢谢!

    在线问答:

    留言板 王局您好!请问市司法局提供哪些法律援助?请不起律师会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协助打官司么?

    王镭 网友您好,我们会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以下服务(1)咨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2)代书:主要是起草法律文书,为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开始提供文书准备。(3)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和解、调解、仲裁等。(4)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谢谢!

    留言板 司法局具体负责什么工作呢?公安 法院 和检察院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呢?能否介绍一下?

    王镭 司法局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主要担负着法制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三大职能,从事具体管理监狱、戒毒、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普法)、司法考试等事务;公安局是国家公共安全机关,和司法局一样,是国家的行政部门之一。 而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构,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公检法司合称司法机关,各司其职。

    留言板 能否让服刑人员接受国学教育,安排他们学习《老子》,《庄子》等国学书籍,还有练习书法。通过学习能够让服刑人员休养自己,改变自己。还可以隔三差五组织服刑人员出门旅游,比如去崂山登山。接受外面的世界。不能一直将他们禁锢在监狱里头得啊。

    王镭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监狱教育工作的关心。青岛市监狱系统开展对服刑罪犯的教育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行“5 1 1”管理教育模式。青岛市监狱系统始终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切实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的第一位,在制度上、机制上建立了保证服刑罪犯每周5天劳动教育、1天课堂化学习教育、1天休息的管理教育模式,保证了教育改造工作的时间。二是大力加强罪犯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文化教育。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罪犯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善恶观,打下重新做人的基础;近几年,监狱系统组织开展了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组织服刑罪犯学习《道德经》、《弟子规》等传统文化经典作品,邀请社会传统文化研究者、知名学者,到监狱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使罪犯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切实树立遵纪守法观念。通过加强文化教育,提高罪犯自身的文化基础,使他们具备刑释后适应社会正常生活的能力。三是实施“心理教育工程”。青岛市监狱系统全部成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选派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监狱警察及时为罪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罪犯的心理健康水平。四是推行个案矫正制度。针对罪犯产生违法犯罪的不同犯因和性格特征,实施个人处方式教育矫治方案,最大限度地促进罪犯的转化。五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罪犯回归社会及就业需要,深入开展联合办学、就业指导、职业资格认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回归社会后的就业技能,为其刑释回归社会后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奠定了基础。六是实施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青岛市监狱系统与区市司法局建立起网络平台,监狱教育改造引进大墙外资源,社会的安置帮教向大墙内延伸,不断提高刑释罪犯的就业安置率和帮教率。七是拓展社会化帮扶教育渠道。青岛市司法局与青岛市红十字会联合创建红十字心桥基金,专门针对罪犯中的特殊困难人员、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人道救助。 感谢您的建议!

    留言板 法律援助都能提供什么具体的援助?

    王镭 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及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8.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10.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11.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另外,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符合经济困难标准。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需提供经济状况困难证明,即可向上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2)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4)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未成年人;(2)盲、聋、哑人;(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5)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谢谢!

    留言板 王局您好!请问企业如何申请设立公司律师。具体需要什么材料,审批标准是什么,审批时限是多长,具体哪个部门受理,联系电话是多少?

    烦请回答上述5个问题。

    王镭 网友您好!青岛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受理申请公司律师业务,具体申请所需资料、审批程序、标准、时限可查询市司法局网站,也可以拨打85912413电话咨询。谢谢!

    留言板 我是个打工者,我因为工伤单位不肯负责,我想走法律途径,能申请法律援助吗?有什么条件限制吗? 具体流程是什么呢,谢谢局长!

    王镭 网友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您是农民工的话,依照规定,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0号丙今日商务楼,咨询电话:12348。市南区法律援助中心:香港西路57号汇融广场C座4楼 咨询电话:83869148 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无棣一路34号 咨询电话:85801148 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308国道615号5号楼 咨询电话:87612348 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202室 咨询电话: 88960148 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正阳路197号 咨询电话:87860148 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黄岛区公园路(原枣园街)1号 咨询电话:86175148 即墨市法律援助中心:振中街14号3楼 咨询电话:88510148 胶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胶州市上海路127号 咨询电话:82206972 莱西市法律援助中心:莱西市北京东路102号水集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8480148 平度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岛东路9号 咨询电话:88385148。谢谢!

    留言板 公司律师自2002年开始试点,13年过去了,推进非常缓慢。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公司律师发展也提出了要求,请问司法局对下一步公司律师的发展有什么规划?

    王镭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公司律师工作。近几年来,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设立公司律师的有关规定和省司法厅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了公司律师设立试点工作,目前已设立3家。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部、省有关规定,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积极推动、支持设立公司律师。

    留言板 2012年我因医疗纠纷到市北区法院起诉,该院立案庭一刘姓男庭长收了诉状不给我出具法律文书,后告诉不给立案,我要求立案庭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该庭长答复,市北区法院规定对不立案的起诉不给不予立案裁定书,民诉法规定法院对不予立案的起诉必须给不予立案裁定书,青岛市北区法院的规定能诋国家法律乎?事情过去三年,我要求对该庭长践踏,蹂躏,亵渎国家法律的行为追究责任,并对我的起诉做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

    王镭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法院系统反映。谢谢!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留言板 你好,关于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法院受不受理?

    王镭 网友您好!关于小产权房的立案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房管部门和法院咨询。谢谢!

    留言板 司法局是垂直管理的吗?设不设举报部门?

    王镭 网友您好!市司法局是青岛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对区市司法局是业务指导关系,不是垂直管理。市司法局纪委受理举报投诉,电话85912212。谢谢!

    留言板 您好!请问,公开审判的开庭时间、地点对外公开,允许公众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怎样得知这些信息?

    王镭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法院系统咨询。谢谢!

    留言板 我在4月16日?开车在一条没监控的乡级路上停车避让对放来车时,被一辆骑电动车的老人从我后面过来挂到我左车放光镜跌倒~~!我们是同方向,产生车痕是,反光镜望前进方向倒着!轮胎上有条直线车痕!交警又第一现场照片!可交警做的鉴定确,把反光镜扶到正常位置,说放光镜背面有刮痕!轮胎直线车痕是由前望后挂!这样看的结果正好和对方说我是超车刮倒他差不多!!可交警怎么解释直线车痕,同一方向,如果我是超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那么我的轮胎是在转动的,转动的轮胎怎么能刮出直线!!反光镜怎么可以变回正常位置!酒精检测结果在事故说明之后,鉴定要一个月!

    交警为了让我签字,还告诉我,这不影响我们以后打官司!!事故鉴定真的不影响打官司吗?!

    交警那有图有真相!!

    王镭 网友您好!我局设有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每天9:00—17:30安排专业律师在线值班,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您提出的这个法律问题非常具体,建议您拨打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解答。谢谢!

    留言板 法制办和司法局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呢?

    王镭 网友您好!政府法制办是政府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司法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职责(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二)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三)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五)承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七)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八)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九)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市监狱管理工作责任,制定监狱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监督监狱的执法活动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三)负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四)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七)负责全市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八)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九)按规定承担青岛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根据省司法厅的委托,承担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有关管理工作。(十一)负责编制、申报司法行政所需行政事业经费计划并监督使用;监督管理监狱和劳教所国有资产;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改革工作。(十二)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管区(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留言板 法院判决前到当地司法局评估是什么意思?

    王镭 网友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也就是说,县级司法局根据法院的委托,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并对调查内容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出具调查评估意见,法院参考县级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作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的决定。谢谢!

    留言板 走信访之后,不服信访给出的办理结果。请问我可以走司法程序么?

    王镭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围,建议您向法院咨询。谢谢!

    形容 您好!王局长,单位因为申报工伤而克扣我的工资,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另外去哪里申请法律援助,谢谢!

    王镭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可以向劳动仲裁或法院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转交申请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申请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困难证明;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如您是农民工,则无需提交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谢谢!

    留言板 贵局的新网站改版后真不错,功能性、实用性强!板块清晰!美中不足,就是头图下方文字撑出去了,看着别扭。

    王镭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局网站的关心和关注,对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研究修正,努力使我局网站更加实用、美观。再次感谢您!

    留言板 2014年9月我在青岛市黄岛区开车不小心剐蹭一名小孩,我当时及时将小孩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小孩锁骨骨折,也没住院、也没打针吃药,医生就给小孩儿带了一个类似背背佳的东西固定。此事我们报警,交警判我全责,我也出险了。后期小孩治疗费我也全付。

    现在小孩身体康复了,小孩家长要求赔偿2万元,我跟对方协商赔偿我需要法院的判决书,让对方起诉我,而对方家长拒不起诉,不走法律程序。而且开始耍无赖,上我单位闹,打电话骚扰,打电话放狠话,说话很难听,已经扰乱我的正常生活。

    这样的事情,我不是不承担责任,赔偿多少都有法律法规说了算,不能对方空口白牙说多少我就给的。遇到这样的事谁来保护像我这样的人呢?

    求助110.122.法律援助各相关政府部门都不管,摊上这事非得闹得出人命、见血政府部门才管吗?

    王镭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建议您到公安交警部门反映。谢谢!

    留言板 诈骗集资案件结案后赃款处理有时间限制么?我2010年的案子,骗子已经入狱4,5年了,可是警方一直不给返还赃款,说是没处理完,检察院也没办法,请问应怎么处理?

    王镭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为具体法律问题。我局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每天9:00—17:30安排有专业律师在线值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议您拨打该专线咨询。谢谢!

    留言板 请问,妇女受到家庭暴力,有没有相关咨询或者堂课教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

    王镭 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专业律师提供帮助,或者拨打青岛市妇联维权热线12338进行咨询和寻求帮助。谢谢!

    留言板 关于直系亲属房屋继承或赠与的公证费用太暴利,一纸的东西,上万块钱,这钱赚的,太容易了。

    王镭 网友您好!目前公证收费标准是根据1998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的规定。有的公证事项是实行按件收费,有的公证事项是按标的比例收费。经济合同类公证按标的收费,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公证一般按件收费,不同公证事项收费标准不同。另外,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降低了对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公证收费标准,由2%下调为按段收费 :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如果有超出上述标准的收费行为,请到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投诉,投诉电话85912410,或者向市物价部门投诉。谢谢!

    结束语:

    王镭 感谢网民朋友的热情参与,由于活动时间关系,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部分在现场未能及时解答,下线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诚恳地希望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再次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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