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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社会保障网谈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来源: 作者: 2014-11-21 09:44:10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1月21日讯 11月13日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举办社会保障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卫计委、青岛市残联,共5家单位围绕我市社会保障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5619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134个,各部门现场答复65个。网谈结束后,各部门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213

    网友: wyl1979

    标题: 个体工商户投的五险,多大年龄退休(女性)

    问题: 个体工商户投的五险,多大年龄退休(女性)

    1,我是外省户口,在青岛之前是在企业投的五险,后来是在个体工商户投的五险,请问是50岁退休还是55岁?,

    2,我同事也是个体工商户投的五险,明年3月生孩子,现在投保基数2134元,请问生完孩子享受的生育津贴是按15年还是按14年的社保基数?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及相关规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2015年3月份生育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按2015年1月份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基数计发。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2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药品

    问题: 个别大医院中药房的中草药不齐,一副药往往要缺少几种,请领导监管一下。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就您反映的问题,我委下一步将加强督导检查,加大中草药的配备力度,特别是日常需要的,尽可能的配齐配全,满足群众的用药需求。

    贴号: 20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即墨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没有生育保险

    问题: 局长,即墨市政府没有按照规定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投生育保险,造成很多人生育带来重大负担,请局长查实,督促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办法执行”,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和财政核拨正常经费的事业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收支统管的原则列入单位预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应当优先用于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单位的生育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和劳动保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上述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2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社保问题

    问题: 社保缴纳中断之后续交后6个月后才能报销大病医疗么?退休前只要累计满15年就够退休条件么?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中断缴费在3个月以内的,可按规定补缴,补缴后不影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因个人原因中断的,不允许补缴,再缴费时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自缴费次月起,按参保时间分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半年以内的,只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统筹金待遇;缴费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5%,目前为5万元;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50%,目前为10万元;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75%,目前为15万元;缴费满三年以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二是单位职工。因单位原因造成参保人欠费的,可按规定补缴,补记个人账户,计算医保缴费年限,但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负担;单位整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整体补缴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另外,我市医保政策还规定,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退休(职)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达到退休年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9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建小区管理

    问题: 政府应该积极组织新建小区业委会组建,选举,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使新老市民在新小区安居乐业,这是青岛梦,也是中国梦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 274号文件),建议向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98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新农合

    问题: 新农合什么时候换成社保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保障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用卡,我市围绕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卡的专项工作已于2014年9月下旬启动,涉及换卡工作的区市、合作银行已根据《青岛市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发卡方案》(青人社字(2014)52号)要求有序推进。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9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就须诊无需重新挂号和住院床位集中预约两个问题问询卫计委领导

    问题: 续诊无需重新挂号

    要求扩大市级网络平台预约挂号号源,二级及以上医院要开放全部专家门诊、普通门诊号源。简化预约挂号确认流程,患者网络预约挂号成功后,于就诊当天持身份证在医院指定窗口或门诊服务中心完成一站式确认和挂号程序,减少等候时间。此外还要求统一规范门诊挂号效期管理,门诊挂号就诊当日有效,就诊后患者信息在医院网络中保留不少于3天。因化验、检查、病理等检查结果延后,或治疗未能在一天内完成,患者可持相关资料在原接诊科室或医院指定部门、窗口办理续诊并完成就诊过程,无需重新挂号。未于当日完成的取药、化验和治疗等可以在挂号后3天内继续使用挂号单,无需重新挂号。建立错时错峰、无节假日门诊长效机制,根据患者需求适时开展延时门诊。增加门诊自助挂号、缴费、化验单等打印设备,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取药窗口要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塑料袋。

    加强专家门诊管理。各专业门诊在开设专家门诊的同时,必须安排有普通门诊,满足不同患者实际需求。

    住院床位集中预约

    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结合实际,对住院床位实行集中预约管理,并将医院病床床位使用情况在住院处、床位集中预约服务中心等处对患者进行公示。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后,携带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和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指定部门或窗口进行预约;医院受理患者床位预约后,应本着急症优先原则合理统筹安排患者入院;患者预约后如未能于当天住院,医院应及时与患者或家属联系,告知床位安排情况。已实现电子住院证的医院可以结合实际,在医生工作站完成上述预约流程。

    本人的亲身经历,周一领孩子到青大附院东院看发烧咳嗽,周二又去,大夫坚持要挂号,给其看上述政策,不予理会,称没接到通知;周三转到儿童医院,诊断为肺炎需住院治疗,有没有床位需要自己到住院部去问,上去一问就是没有,我问可以预约吗?大夫约了也没用,就是没有,并且没有见到什么床位公示之类的东东。

    以上两点,请给解释。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据了解,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对您和孩子就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表示诚恳的歉意。我们于今年10月中旬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并落实全市“医疗服务十大便民举措”活动,旨在改进就诊流程,完善便民举措,方便患者就医。但在工作中确实存在部分医院落实不到位现象,我委已责成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东院和市妇儿医院进一步理顺、简化内部工作流程,对挂号当天未能完成全部诊疗过程的患者,三天内挂号单有效;受理住院床位集中预约的窗口或部门应有住院床位情况公示,增强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同时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门急诊医生的培训,务必人人知晓门诊挂号单效期管理和住院床位集中预约服务相关规定,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切实改进患者就医感受。

    贴号: 19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出租车从业者社会保险

    问题: 领导你们好。青岛市出租车从业者百分之八十以上没有上五险一金,特别是工伤这一块基本是沒有,出租车这个行业是个高危行业一旦出事后半生怎么过。请领导关心一下。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若您与用人单位(出租车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应由用人单位为您办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手续;若您是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失业人员可在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8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问题: 请问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集中缴费期是什么时候?以前通知是每年10月1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根据新的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未满18周岁的已入学的少年儿童由所在学校或学前教育机构负责征收,2015年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于2014年10月20日结束;未入学的及因各种原因未在学校规定的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可到户籍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保中心)缴费,市内三区可通过街保中心就近办理参保缴费,居民集中缴费期于2014年12月20日结束。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83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口粮田

    问题: 我的户口一直在娘家没牵出来过,后来自己独立户主,结婚了我老公孩子把户口牵到我这里来了!请问领导我们一家三口是不是该有口粮田?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81

    网友: benben2827

    标题: 医保社保中断后补交

    问题: 家人今年55岁,近10年医保及社保中断,一直未交,现在可以补交么?程序复杂么?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我市有关规定,您家人若是因失业中断缴费10年,不能办理补缴。因您反映的情况不太明确,建议您拨打社保局征缴处电话85715042进行咨询并核实具体情况。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79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儿童签约社区门诊

    问题: 如题,市南区哪家社区有儿科医生?儿童药物?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市南区有六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儿童保健医生,分别是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巢湖路2号甲)、中山路街道河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南路19号)、香港中路街道闽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闽江路116号甲)、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霄路110号)、八大关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莱阳路19号)、湛山街道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平角六路1号),只能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的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目录中含有儿童药品,详细情况您可与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

    贴号: 17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日间病房是忽悠?

    问题: 青岛新闻网9月1日讯 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的实际医疗负担,我市在11家定点医院选择部分病种试点“日间病房”医保结算模式。参保人在定点医院接受20个病种门诊手术或治疗,可按照限额标准予以结算,并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据悉,目前我市的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

    20个病种纳入日间病房医保结算

    近年来,我市部分定点医院针对一些诊断明确、治疗手段规范、治疗后不需留院观察的病例,试行了“日间病房”模式进行管理。但由于涉及费用报销,有些医院将部分在“日间病房”就能完成的疾病治疗,通过收住院进行治疗,造成了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浪费,同时也加重了个人医疗负担。

    为加强“日间病房”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医保待遇水平,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日间病房” 医保结算管理试点的通知》,将膀胱尿道镜检查术、头皮肿物切除术、浅表肿物切除术、儿童支气管肺炎、儿童高热惊厥(限呼吸道感染引发)、重度牙周炎等20个病种纳入“日间病房” 医保结算管理。

    医疗费不设立起付线 限额结算

    根据规定,“日间病房”结算管理试点病种原则上应为常见手术类病种,并且具备诊断明确、治疗规范、疗效确切等特点,非手术类病种必须具备规范的的临床诊疗路径且病情单一、费用差别不大。纳入“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管理的病种,医疗费不设立起付线,并实行限额结算。限额结算标准以内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城镇参保职工个人负担25%,城镇参保居民个人负担35%,医保统筹金分别支付75%、65%。相关病种门诊治疗纳入“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将大大减轻患者个人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青医市立海慈等11家医院试点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我市承担“日间病房”医保结算的试点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及以上医院。目前,我市共有11家医院开展了“日间病房”医保结算试点工作,包括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零一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青岛开泰耳鼻喉头颈外科医院、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口腔医院。(记者 谢小真)

    9月1号的新闻,到现在2个半月了,请问有哪家医院落实这个政策了?现在冬天到了,儿童医院那么多孩子肺炎需要住院治疗,可笑的是,无论什么时候住院部永远都是没有床位,本以为有了这个政策不用住院也可以报销,可院方的答复却是我们没有听说,人社局、卫计委的领导们,长点心吧,群主路线不是这么走的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局今年出台了 “日间病房”政策,与符合规定的医院签订了协议,医院应做好网络程序的对接,才能实现结算。经统计,目前已经有4家医院实现网络程序的对接,该政策已落实,已结算了41人次。经落实,目前儿童医院还没进行网络改造,经我们的积极沟通和协调,医院表示正在加紧网络改造,拟在12月上旬实现日间病房的结算。有关病种是否可纳入日间病房结算,需医院的大夫根据病人病情判断。如果您还有未尽事宜,可以咨询医保住院处,电话85756033。谢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贴号: 175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问题: 农村灵活社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保险满15年后可不可以停保,医疗保险停保后,可不可以参加农村医疗保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5年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办理停保手续,停保后可以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7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公务员遴选

    问题: 2014年还会有青岛市直单位遴选基层公务员的选拔考试吗?如果有,大概什么时间组织笔试和面试,对基层公务员的要求是不是还需要工作满三年?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已经启动,初步定于11月下旬进行网上报名,请您及时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相关遴选信息,遴选相关政策信息以网站发布的遴选公告为准。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1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下岗职工创业办理手续

    问题: 下岗职工创业办理手续急需厨师证,10月份考完试了,正常还需要2个多月,好不容易凑钱购置了设备。。。请帮帮忙尽快办出来。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因您提供的姓名、性别、考试时间等信息不全,无法落实办理进度,请您进一步提供信息或与我们联系(电话:85830837)以便尽快办理。感谢您对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6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用工合同

    问题: 我2009年签了为期3年的用工合同,2011在工厂出的工伤,回家休养了两年第一年用工单位一个月扣除五险一金给八百元的工资,期间给涨了4个月到一个月1000,到休养的第二年就只给六百,我去人事找说厂里就是这么规定的,我去年八月份回单位上的班,用工合同应经到期,单位一直没分我续签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因续订劳动合同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61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户口问题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一段时间关于户口问题说是青岛以后出台积分制落户,请问大专学历,从毕业就来青,现已工作八年,户口在城阳公司集体户口,从上班开始就缴纳五险一金,房子买在四方,不足一百平方,像这种情况是不是以后也不符合积分落户?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市积分入户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出台时间及政策解释由市发改委负责,我局将根据积分入户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实施。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5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水路边停车

    问题: 上下班高峰期市场路边一条车道被占用造成堵车,能不能高峰期时间整治下

    嘉宾答复: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现场调研,该路段非交通主干线,路段两侧原先是双向有泊位停车,因为该道路整修后施划了单向停车,且该路段部分商贩不按规定入室经营,存在占路经营现象,一些周围采购的群众违法停车,造成该路段秩序混乱主要原因。针对该情况,李沧大队立即对该路段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针对部分商贩不按规定入室经营,而是占路经营现象,李沧大队已建议区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规范营业时间退路进室,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贴号: 158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儿童社保

    问题: 我想问下今年开始儿童社保涨到110一年,说是可以签约社区门诊,那么在市南区有哪些社区有儿科大夫?有儿童药品???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市南区有六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儿童保健医生,分别是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巢湖路2号甲)、中山路街道河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南路19号)、香港中路街道闽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闽江路116号甲)、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霄路110号)、八大关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莱阳路19号)、湛山街道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平角六路1号),只能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的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目录中含有儿童药品,详细情况您可与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

    贴号: 151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持外省的职称英语A级合格成绩单,可以在青岛评高级职称吗?

    问题: 由于工作流动性大,需要到外地工作,考试有时只能在外省参加,持有在外省,比如天津市参加的职称英语A级成绩单,可以参加青岛市的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称“哪里评审、哪里有效”。因此对于作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之一的职称外语,我们原则上也要求在哪儿评审,就在哪儿考试。但是如果专业技术人员有跨地区流动、长期驻外地等情况,持有在外地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的,我们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后再做判断。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66711930/66711932/66711933/66711735,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问责卫计委

    问题: 前不久,青岛市中心医院卖假药,被国家药监局查处,请问医院对相关责任人有什么处理意见?医院对那些吃了假药的患者,有一个什么样的交代?卫计委对于此事是一个什么态度?

    嘉宾答复: 针对网友您反映青岛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蒲黄”的问题,处理意见如下:1、该医院当即对此生产批号的“蒲黄”下架,并配合检查组整改。2013年12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医院全部中药饮片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中药饮片蒲黄不是假药。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规定,因此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2、该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对于供货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每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认真审核。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验收流程,对入库的中药饮片通过眼看、手摸、闻气味等方法进行外观的初步鉴定;对初步判定有异议的中药饮片,必须送至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3、该医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当月奖金。并成立了以中医专家为主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查组;药学部门成立了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合格。该医院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对《中药饮片采购制度》、《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中药饮片验收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完善管理制度,有章可循,形成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中药采购、验收、调剂等人员进行中药饮片鉴别、验收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中药药学人员的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中药饮片购用管理。三是建立了对中药饮片供货商评价体系,完善了供货商资质的审核制度,对每一批次供货药品索要每一种药材的质检报告,每月对中药饮片供货商进行考核评分,低于80分给予警告一次,连续两次警告,取消供货资格。

    贴号: 146

    网友: johawk

    标题: 即墨环秀街道一家工厂不给工人交社保

    问题: 青岛雄山服装有限公司自去年建厂以来,一年多了,全厂上百人,一个都不给交社保,工人上告劳动局一直没结果。青岛雄山服装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法人,李相杰,住李家西城村东村。电话18905321822.还有人管管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我局已将该件转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11月19日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反馈办理情况: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已依法立案,并安排环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到青岛雄山服装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11月2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下一步,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2

    网友: johawk

    标题: 社保报销

    问题: 我的朋友在微信里发了一条信息,是关于门诊看病社保报销的,我不知道是否属实,我个人的力量又无法正是真假。

    具体内如如下: 在门诊看病,我们自掏腰包的金额如果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举个例子,如果看病花了2000,超出800的部分可以报销480元,个人只承担320元,但需要注意,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否则即便你花个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也报销不了,全部自费。

    看到这个消息后,觉得应该弄明白啊,身边没有几个人知道,这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想请求你们的帮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这条微信圈里转发的信息内容并不是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关于门诊医药费的报销,我市目前的医保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医保社区医疗机构签订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16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报销60%,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7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在医保社区医疗机构签订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12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报销50%,其中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60%。参保大学生在本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社区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报销是不设起付线的。另外,我市还有门诊大病制度,目前规定有53个病种,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病种治疗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    关于转诊的问题,我市目前的医保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参保人转诊前应首先选择一所医保社区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签约的参保职工通过定点社区转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个人自负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签约的参保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通过定点社区转诊住院的,其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但未经转诊的不能报销。需要注意的是,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关于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报销和社区转诊的政策规定将有所调整,请随时关注相关媒体的政策宣传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生儿办理社保卡的问题

    问题: 我的孩子在今年8月份出生,在缴纳了14,15年度的医疗保险之后,社区社保机构让带有效证件到中国银行办理社保卡,但中国银行先称不知此事,后通知去办理登记,如今已过1个月了,也没有消息,请确定一下新生儿的社保卡如何办理,去哪个中国银行能办,还是经过社区登记统一办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障卡换卡工作安排,我市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在市内三区街道保障服务中心参加居民医保的少年儿童的社会保障卡,由监护人陪同申领人到市内三区中国银行任一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并约定领卡时间。申领时需提供监护人及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人2寸免冠数码照片(或到发卡银行指定网点现场采集照片)。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3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外地老母亲不到55岁投靠儿女如何享医保

    问题: 各位领导

    我母亲是省内外地居民,一直没有各种保险

    请问不到55岁,无法办理儿女投靠

    如何在青岛就医享受医保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母亲情况不能参加我市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长期护理保险问题

    问题: 耿局长,您好。我们家有个老人87了,老年痴呆,应该算是失智老人。他应该比失能老人还难护理,请问,这样的老人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吗?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根据现行护理保险文件规定,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长期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办理长期医疗护理。护理保险资金来源于基本医保基金,执行医保三个目录。因此,目前实际工作中,罹患慢性重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失智老人方可纳入护理保险管理,其他失智老人主要涉及看护,尚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我们已经注意到失智老人护理问题,失智老人是特殊群体,护理难度大,家庭负担重。我们将根据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护理制度,就有关问题开展专门调研,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为失智老人提供保障,解决老人和家庭的困难。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13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问题

    问题: 青岛市劳动协理员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一直没有办理。我们到哪办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公益性岗位退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问题,我局会同市财政、市卫计委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和沟通,对公益性岗位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提出了初步建议,对所需资金进行了测算,并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下步,我局将根据会议要求和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此项工作。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老人能享受哪些政策

    问题: 你好,我婆婆公公80多岁原为农村户口通过买房已落户黄岛,想问一下,落户后可以享受当地的医疗、养老、民政哪些方面的政策!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公公婆婆落户黄岛后,若未享受原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申请参加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您若仍有疑问,可拨打社保局征缴处电话85715042,由工作人员为您详细解答。    在养老方面,根据我市规定,所有8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高龄体检补助,每年发放体检补助150元;属于低保中的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享受高龄津贴,80-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    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30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整治巨峰路路边停车

    问题: 市公安局领导:

    您好李沧区巨峰路、中崂路万达中央公馆小区门口,车辆随意停靠,堵塞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居民回小区不仅绕行停靠路边车辆,还要跨越设置的障碍物,请市局领导到巨峰路看看,路边停靠的车辆乱成什么样子,建议规范巨峰路与中崂路万达中央公馆小区周边的停车。

    嘉宾答复: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期李沧交警将安排警力在该路段进行违法停车的专项整治,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粘贴交通违法通知书,对妨碍交通造成道路拥堵的车辆依法拖移机动车。具体措施有:一是每天在巨峰路、中崂路设置早、晚高峰岗,在指挥疏导交通,确保路口安全畅通的同时,针对巨峰路周边的乱停进行劝离,针对拒不驶离、无车主的车辆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二是为满足群众的部分停车需求,在巨峰路施划免费停车泊位。三是将主动走访周边商户及小区物业,并通过物业向小区居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车辆入泊位停车。

    贴号: 12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如何确定参战优抚对象

    问题: 我父亲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并荣立三等功,前些年病退,请问符合参战优抚对象的条件有哪些,都有什么待遇?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国家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参战退役人员中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发放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从最初的的每人每月100元逐年提高,2014年10月1日达到每人每月360元。目前国家对退休人员中的参战退役人员,没有享受参战人员生活补助的政策。

    贴号: 121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省统筹养老保险如何转移到青岛地方

    问题: 我原单位的养老保险是在山东省统筹,离职后原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给我转到青岛,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自己办理转移?如何办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有关规定,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省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您在青岛参保后,将参保缴费凭证交至参保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若符合条件,由参保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与省社保局联系,为您办理具体的转移接续手续。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独子费咋领

    问题: 爱人原是下岗失业人员,还是一个肢体残疾人员,在离50岁退休前一年多的时候,到一福利私企单位打工且投保,到退休时单位没有发给独子费,理由是本公司刚成立效益差,本人上班刚一年多时间太短。问街道办事处,回答说这样的情况他们不管。我们该怎么办?

    嘉宾答复: 您好。根据我省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当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你爱人是在该福利私企办理的退休,则应由该企业落实一次性养老补助。    如果企业有条件兑现而不主动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兑现一次性养老补助确有困难,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或缓期兑现协议,等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后再发放补助。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10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企业退休人员体检

    问题: 企业退休人员何时能否享受到免费的定期健康查体呢?能否关注这部分人的健康问题?他们劳苦了一辈子,退休后,一个月就那俩钱,连公务员退休金的1/3都不到,根本舍不得拿出来去医院体检一次,政府能否关注一下?他们的健康了,他们的子女才能有更好地精力工作,生活。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在养老政策方面,全市只有所有8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高龄体检补助,每年发放体检补助150元。您提出的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免费定期健康查体的问题,我们一直都非常关注,也十分重视,但这项工作涉及财政、卫生、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需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才能实施。对于您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99

    网友: alice_qd

    标题: 失业劳模退休每月100元和劳模补贴谁给

    问题: 请问失业人员,到了退休年龄,原来评选劳模的时候,政府承诺退休后,每月补贴100元,现在,到哪里去拿?还有,2000年时,政府为保障劳模权益,要求企业给劳模投特殊医疗保险,让劳模享受公务员待遇,失业劳模怎么办?越需要政府帮助的人,越得不到这些待遇。怎么办???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劳模退休待遇相关政策不属于上线部门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市总工会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98

    网友:留言板

    问题:我看很多健康人开残疾车,我也想开,找哪个部门办理?

    嘉宾回复:网友您好!国家标准《机动轮椅车》(GB 12995—2006)规定了机动轮椅车的专用安全要求、运行安全与环保要求、主要尺寸及性能指标要求以及适用范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适用于上肢功能健全而下肢残障者驾驶的,由汽油发动机驱动的机动轮椅车。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轮椅车》(GB 12995—2006) “此车(机动轮椅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车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的表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为特定人群所设计,具有特殊功能的专用车辆,只有具备上肢功能健全而下肢残障的残障人员,方可驾驶此车上路行驶。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9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僵尸车为何能长久占马路而没人呢?

    问题: 市北区宝应路到体育街,马路的两边停了10多辆僵尸车,占路经营,特别是在宝应路北端的海信桥下十字路口处的那辆山东BE6185的车,好多年了,堵塞交通,投诉多次,为何还在那里占路卖菜!请交警同志落实处理!!

    嘉宾答复: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11月18日上午,市北交警大队安排辖区的威海路中队派警进行了现场勘查。目前,宝应路的高架路桥下设有一处路外菜市,道路两侧开设有10余家临街商户,约有7、8辆载有蔬菜、水果的小型货运车辆,沿宝应路两侧违法停放并占路经营。经民警现场检查,占路经营的货运车辆手续齐全、状态正常,并非长期停放不用、报废、无法联系车主的“僵尸车”。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是占路经营、摊点冒尖、超范围经营问题。2014年9月份,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宝应路占路经营现场突出、非法摊贩聚集、市场环境脏乱及诱发交通拥堵的问题,宁夏路街道办曾组织城管、工商、卫生、公安等多部门,开展过一次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治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疏于管理,随着整治活动的结束,占路经营等违法现象又相继回潮。下步,我们继续与街道办事处联系,开展治理行动。

    贴号: 9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严重扰民 N次投诉

    问题: 我是李沧区延寿宫路68号西山花苑6号楼7单元的一名住户,我们单元501户王桂美天天在家砸墙和楼道扶手(铁扶手都砸扁了,可现场查看),特别是晚上砸得更厉害,严重影响单元内居民休息。投诉了很多很多次了一直没有给解决,希望这次公安局领导能够重视一下,彻底给解决一下。在这先谢谢了。

    有困难找警察,你们作为人民警察应该对得起这句话(特别是李村派出所那一帮人)。

    嘉宾答复: 这位网民,您好!对于王桂美是否有精神病,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住院治疗,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作出判定,征得家属同意,公安无权决定居民是否患有精神病强行入院医疗。对王桂美的管控,李村派出所会同李村街道办事处、玉清宫路第二社区居委会已多次交涉处理,王桂美扰民已近十年,派出所、街道、居委会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王桂美的扰民违法行为已多次进行过行政处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8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这位嘉宾太官僚

    问题: 刚看了嘉宾回复的两个贴子,都是建议向谁咨询或反映,你们不是五部门参加的在线问政吗?这不是正在向你们反映吗?劳动监察归人社局管吧?那个证明归卫计委管吧?已经向你们反映了,你们还建议什么?这领导,太官僚,不像前几期的领导相对务实,这样的答复还不如不答复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的意见已反映给相关上线领导,请您继续关注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8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我想问一下青岛市城阳区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年假吗

    问题: 你好,我是城阳区事业单位的一名临时工,正式员工每年都休年假,可是我们临时工都没有修过,难道我们就不能休吗,我想问一下青岛市城阳区事业单位临时工有年假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因此发生争议的,职工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83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关于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

    问题: 我妈妈今年52了,一直没有养老保险,现在退休了,请问能一次性补交15年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从事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的女性人员,年满50周岁未满55周岁的,可按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至55周岁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经确定亲我市为养老待遇领取地的,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满十五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养老待遇领取地非本市的,可将保险关系转移至养老待遇领取地后按当地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本市户籍的,也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到达60周岁,按规定领取居民养老待遇。您母亲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方式,也可拨打社保局征缴处电话85715042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8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积分入户

    问题: 请问下人社局什么时候出台积分入户细则?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市积分入户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出台时间及政策解释由市发改委负责,我局将根据积分入户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实施。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8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残疾车问题

    问题: 青岛残疾车太多,太乱了。请问残联的领导,怎么办呀?残疾车那么便宜,难道所有残疾人都有人手一辆,上大街运营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机动轮椅车是适用于上肢功能健全而下肢残障者驾驶的,由汽油发动机驱动的机动轮椅车。是为下肢残障者设计的,一般为正三轮,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标志,是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这是下肢残疾人用以代步的工具,并不是所有的残疾人都需要购买三轮车。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是部分残疾人确实参与了营运。市内三区共有残疾人三轮车1200多辆,参与营运的残疾人三轮车有500多辆;二是部分健全人也利用残疾人三轮车参与了营运。经过前期各级残联的不断努力,就残疾人来讲,参与营运的人数正在减少,后期,残联也会积极配合政府进行管理,尽职尽责教育残疾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再参与营运。

    贴号: 76

    网友: 超级豪侠

    标题: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

    问题: 我是2011年转业到原胶南市的一名转业干部,我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去年我一起转业的战友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很低,据说是因为医疗保险账户资金太少、实际缴费年限太少,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养老保险是否也会出现账户资金少、实际缴费年限少而影响退休金收入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根据我市目前的政策规定,军转干部在转业一年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并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受三年封锁期的限制,从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凡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在职职工,其待遇标准都是一样的,不存在因为缴费年限少而导致医疗费报销比例低的问题。如果军转干部转业一年后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也就是说,自缴费次月起,按参保时间分段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半年以内的,只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不享受统筹金待遇。半年后可以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报销比例和其他参保职工是一样的,只不过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同:缴费满半年不满一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25%,目前为5万元;缴费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50%,目前为10万元;缴费满两年不满三年的,统筹金支付额度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75%,目前为15万元;缴费满三年以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发[2005]38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金就高,反之则低。    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7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失业人员的创业补贴

    问题: 问题1:2012年发布的相关政策是创业企业有5000元补贴,是一次性给足的。2014年2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则是补贴1万元,请问应该采用哪个方案对创业小微企业进行补贴?

问题2:2012年发布的政策是创业之初即可申请领取,而14年的实施意见则是企业经营满1年,我认为对创业者进行资金扶持更应该在创业之初,请问相关领导会对此进行怎样的调整?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就业创业政策具体实施细则正在与市财政局进行会签,正式签发后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各新闻媒体及时对外公布。请您予以关注。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7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残疾车也要守法

    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常人无证驾车或架无牌无证的车,除了要罚款外还要拘留15天扣车,残疾人也在宪法制约之内,公安应依法从事,残疾证不是法律免责证。违法了没有神马可照顾的,难道杀了人凭残疾证可以免责吗?

    嘉宾答复: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机动三轮车问题在我市较为突出,有其客观原因。近期,市政府正在研究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完成了对车辆摸排、人员信息分析、政策法规、治理措施和步骤等方面的工作,待政府相关会议通过后即组织开始实施。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贴号: 6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养老保险

    问题: 莱西市事业单位没有养老保险?为什么啊?我们自己可以补交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莱西市已开展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全员养老保险,可电话咨询莱西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66030095。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66

    网友: xgh1977

    标题: 黄岛灵山卫镇郑戈庄村村委擅自将村中一老人的房产变更到他人名下

    问题: 本人是胶南人,家中外公现在已经90多岁了(灵山卫镇郑戈庄村),我外公三十几岁丧妻再没结婚,他只有两个女儿,一个远在东北,一个留在本地,而老人始终重男轻女情结严重,七八年前老人一意孤行,自己做出决定自己的养老问题由同村本姓的兄弟(关系好的同姓邻居,现年50岁左右)负责,为了撇开和自己女儿的关系,竟向自己死去的妻子泼脏水,说两个闺女可能不是他亲生的,本地的闺女对这件事非常气愤,禁止家人和老父亲来往,之后慢慢的没了联系。

    最近几年,老人村子(郑戈庄)和他这边女儿 的村子先后都拆迁了,父女两个谁也不知道谁的生死,本来是有点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几个月前。由于都拆迁了,临时住处都是租住的,90多岁的老人竟自己蹬着三轮车千方百计的找到了自己女儿的子女。虽然老人年过九十,但是身体很好,就是有点驼背,耳朵很聋 。和自己闺女不联系的几年里,老人一直捡破烂为生,至于住的地方是那个之前提到的邻居兄弟(暂叫邻居甲)提供的,邻居甲在胶南租了点地,建了个小厂房,有几间闲屋,就把老人安顿在闲屋那,老人自己过日子,这样一是可以帮邻居甲看看门,照望一下院子,再就是算给老人安排了个住处,这样一过就是六七年。

    因为老人和邻居甲走得近,他们全村人都知道,另外由于老人耳朵不好,毕竟年纪在那,老人到处收破烂,又没有手机,办事不是那么方便,所以这些年来村里关于老人的事情都是邻居甲代办的,像村里给老人的补助,养老保险之类的也全由邻居甲领取,当然也是由邻居甲代其支配了。更过分的是,老人在村子里的房子拆迁后,所有的拆迁款和拆迁期间的房租补助、耕地补偿款都由邻居甲代为领取,这些也都无可厚非,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老人拆迁与村里签的拆迁协议,房主竟然变成了邻居甲(土地管理所可查)。拆迁之后,可能是老人活得年纪太大了吧,而且身体很硬朗,邻居甲可能着急了吧,和老人的关系越来越差,所以老人这两年来到处打听自己闺女的下落,才有了之前提到的老人脚蹬三轮车骑行十几里路登门寻亲的辛酸一幕。

    老人的所有证件自然是在邻居甲手中,之前邻居甲代办领取钱物也都说得过去,至于老人的钱物他据为己有,另外两套房子竟敢放在自己名下(没有和老人签赠与之类任何协议),当然这件事村委是脱不了关系的。

    现在老人住在闺女家整天吵吵着要回他的钱和房子,而邻居甲天天以出差为由拒绝变更房主的相关手续(村委里的人说邻居甲前两天自己本人拿了一张打印的说是赡养了90岁老人十来年的纸张让村里盖章,这说明他就在家躲着呢)。麦友们帮帮忙,给出出主意,这事该怎么办,找村委人家就说走司法程序吧,现在“走司法程序”都成官方用语了,老人毕竟90多岁了,如同熟透的瓜,时间对他来说确实耗不起,再就是普通百姓怎么走司法程序,起诉谁啊?上哪起诉去,怎么个步骤怎么个程序都一头雾水,还政府给主持公道

    这两天从网上也搜了一些相关的纠纷,针对邻居甲的情况似乎他涉嫌诈骗罪,或者是越权代理,我们这边都是普通百姓,不懂什么法律,更不懂什么司法程序,请领导给帮帮忙,看怎么处理能把事情尽快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的职能范围,建议您到司法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6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残疾车管理

    问题: 市残联、市公安局的领导:你们能解决好青岛残疾车乱象吗?哪个部门、哪些人有能力解决,老百姓就支持、拥护谁。

    嘉宾答复: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机动三轮车问题在我市较为突出,有其客观原因。近期,市政府正在研究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完成了对车辆摸排、人员信息分析、政策法规、治理措施和步骤等方面的工作,待政府相关会议通过后即组织开始实施。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

    贴号: 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落户

    问题: 我和爱人自2000年在城阳区外资企业上班一直到现在,都按照规定缴纳五险,我的户口在平度,爱人的户口在即墨,因为工作方便所以现在在城阳区租房住,看新闻说青岛年底之前能出台积分落户,不知我们这种条件能否落户。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市积分入户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出台时间及政策解释由市发改委负责,我局将根据积分入户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实施。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莱西某些小区将通道改成车位并收停车费法律有明文规定吗

    问题: 莱西某些小区将通道改成车位并收停车费,这些费用去哪了?国家有明文规定吗?谁给小区物业的权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的职能范围,建议您向物业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5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孩子落户问题

    问题: 领导好,我现在是在青岛的单位集体户,妻子是青岛地区外家庭户,孩子是今年正月里出生的,还没落户。现在青岛购房,但还没交房,要等交房后才能将我的户口迁过去。估计等交房办产权要等到明年春天,我想等交房后把我的户口迁过去,然后再夫妻投靠,孩子户口同时也落上。但是这样就跨年了,到时候会不会有麻烦?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新生婴儿应于出生后1个月内申报出生登记,如因特殊情况未及时申报的,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谢谢!

    贴号: 4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外来人口保障房

    问题: 公租房济南都放开了,我们外来人口什么时候能申请啊,正在建设中都好几年了,也太排外了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的职能范围,建议您向保障房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4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户口迁移

    问题: 我原户口在长江路,后换房到灵山卫(二手),始终不能迁户口。请问何时能换?现灵山卫属于开发区还是黄岛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原胶南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之间的户口迁移,目前按照区划前的户籍迁移政策执行。现灵山卫属于黄岛区公安分局辖区。感谢您对公安户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共交通发展

    问题: 说到民生,对于老百姓来讲无非是衣食住行,衣、食、住大家各有自己的需求,但对于行来讲,生活在城市里的上班族每天都要面对这个问题。从目前的现状来讲,青岛公交相当不给力,高峰点人多、车多,我们挤不上去,非高峰点人少车少,等半天来一辆车还是挤不上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需要各部门关注一下有多少辆公交车是挂着公交的牌子跑班车线的,晚上5点40左右,站在山东路上可以看到各机关租用的公交班车空荡荡地没有几个人,车下,是抻着脑袋等车的人们,我想问一下,这就是和谐社会吗?作为纳税人的我们,不指望上车有座,至少得挤得上去吧?各机关的公务人员,你们一直在抱怨工资低,说同时毕业的在企业工作的同学挣多少多少钱,你们算过你们的生活成本与我们的生活成本相关多少吗?

    话说得有点多,总而方之,公共交通是个大问题,要想减少拥堵就必须发展公共交通,试想公共交通发达了,谁愿意费心费钱去开私家车?但现状是,公交班次少,逼得大家没办法都开私家车,这就导致了交通越来越堵;而堵的结果是大家更坐不上公交车,实在没办法还是开车出门吧... ...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的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公交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44

    网友: alice_qd

    标题: 失业劳模退休每月100元和劳模补贴谁给?

    问题: 请问失业人员,到了退休年龄,原来评选劳模的时候,政府承诺退休后,每月补贴100元,现在,到哪里去拿?还有,2000年时,政府为保障劳模权益,要求企业给劳模投特殊医疗保险,让劳模享受公务员待遇,失业劳模怎么办?越需要政府帮助的人,越得不到这些待遇。怎么办???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劳模退休待遇相关政策不属于上线部门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市总工会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电业三产用工该有人监管

    问题: 在电业三产单位上班10年了,单位在用人上钻法律空子。单位上在用到几年就给你把劳动合同给你转到其他单位,我们一直在这一个单位上班,合同已经和三个单位填合同了。电业属于国家单位,用人一会说是借用一会说是劳务派遣工,工作一直没变过。劳动部们应该监管一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单位青岛电业属山东省劳动监察总队管辖,建议您直接向省劳动监察总队投诉。山东省劳动监察总队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6101111,邮编:250014。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新社保卡

    问题: 6月25日在城阳上马农行签约退休职工换新社保卡?到今天还没消息,问过几次,不是说银行就是社保局制卡处原因,给过问一下时间挺长的。身份证370203195002160339电话15165277998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我市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委托各合作银行为参保人员换发新版社会保障卡。经查询,您的社会保障卡是由农业银行城阳区上马农支行负责办理。我们已和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取得联系,并督促农业银行尽快为您办卡。在领取并激活新版社会保障卡之前,原来的医保卡可以继续使用。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司不缴纳公积金

    问题: 领导你好,青岛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给我们缴纳公积金,这个公司是隶属于青岛嘉合置业有限公司,在华银大厦10楼和33楼办公,保险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还不给员工合同文本,我是本地员工跟我签订劳务派遣,到时候怎么办理退休呀,请领导明察。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企业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问题,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黄岛区井冈山路606号银河商住楼供暖问题

    问题: 民生访谈只是做一些解释,说一些你们已经做完的工作,却很少帮农民解决目前还没有处理的问题。民生访谈是否为走形式?

例如:黄岛区井冈山路606号银河商住楼供暖问题,至少提了好几年了,至今未解决,上次,郭继山领导访谈时说:“已落实黄岛供热部门,近期黄岛供热部门将会同所属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用热需求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解决供热问题的措施,我局将跟踪督查”

说的挺好,好几个月过去了,到现在没点动静,希望领导能给落实一下,帮我们小区解决一下供暖问题,冬天实在太冷了,特别是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谢谢,领导可以联系我们物业13506426238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职能范围,建议您向供热管理部门及相关区市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2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咨询

    问题: 领导好!

我2012年就向原单位提出了离职申请,单位一直没有答复,之后我也没有上班,之后单位停交五险一金,至今已有近两年时间了,手续一直没给办。请问: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又停交五险一金,可以视为已经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了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提交了离职申请且已不在单位工作,可以视为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关系。如果单位不给办离职手续,您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27

    网友: 之初

    标题: 怎样将工资存折转成工资卡

    问题: 人社局领导:

我用的是工资存折,在外地不能存钱更不能提钱,在青岛到银行存取钱还得排队挨号,到银行用存折十分不方便。我到银行问过多次想换成银行卡但银行都不知怎样办理,还有说换卡后通知一下社保局一下就行了,但工资对我们老年人来说是个大事不能马虎,社保局那么大怎样通知,烦请领导指教或有个简便的方法使老年人容易操作换卡。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与市工商银行联系,该行目前正在办理“折换卡”业务,且换卡后不影响养老金发放,可较好的解决您反映的问题,详情可咨询市工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卢经理,联系电话:85809988-611175。如仍有问题,可拨打我局退管处电话85711264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26

    网友: q85q95q83

    标题: 黄岛集体户户口何时能迁到城阳区住房上?

    问题: 各位领导好!

    我8年前大专毕业后户口落在了黄岛区的集体户上,4年前在城阳区购房(不符合青岛100平米新房一次性付清的落户政策,且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即墨,无法办理人才引进进入城阳),一直想把户口从黄岛区集体户迁入城阳区落在自己的房子上,但是青岛市没有相关政策,2013年就已经见诸报端的六区统筹将于2014年底实施,马上就年底了,不知道此政策还有希望实行吗?

    我2006年开始在青岛参加工作,缴纳社保至今8年时间,并且已经在青岛购房居住和生活,但一直没有青岛户口,请领导们考虑一下我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户口问题吧.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六区户口统筹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待市政府确定后,我局将按照规定执行。谢谢。

    贴号: 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带薪休假问题.

    问题: 国家规定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15天/年的带薪休假,但企业只给10天,或者8天,这种情况下,社保部门会不会强制企业施行国家规定?如果企业员中希望维权,在职的员工应该怎么办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利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又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职工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职工与企业因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22

    网友: lisx2529

    标题: 黄岛区的户籍政策什么时候能统一

    问题: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的户口在黄岛派出所,是单位的集体户口,我在灵山卫买的房子。我想把我的户口迁到我的房子上,但是我打过咨询电话的回答是不能落。因为灵山卫的户籍制度还在执行胶南的政策,房子不能有贷款。我想请问买房子的税收政策是开发区的,户籍政策胶南的。什么时候能统一,有时间表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原胶南、黄岛区户口迁移政策问题,目前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待市政府发文后,我局将按规定执行。原胶南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之间的户口迁移,目前按照区划前的户籍迁移政策执行。感谢您对公安户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20

    网友: qdlw

    标题: 下岗职工创业办理手续急需厨师证

    问题: 下岗职工创业办理手续急需厨师证,10月份考完试了,正常还需要2个多月,好不容易凑钱购置了设备。。。请帮帮忙尽快办出来。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因您提供的姓名、性别、考试时间等信息不全,无法落实办理进度,请您进一步提供信息或与我们联系(电话:85830837)以便尽快办理。感谢您对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何时出台原黄岛户口与市内三区统一

    问题: 您好!何时出台原黄岛户口与市内三区统一,媒体多次报道在今年年底前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六区户口统筹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待市政府确定后,我局将按照规定执行。

    贴号: 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到什么时候能实现我的公交梦

    问题: 各位领导你们好,我在2012年在公交集团实习了一年,学的是公交汽修,后就不再招用实习生了,现在都是招用的家人内面的子女﹙包括交运集团也是这种情况﹚,我本来想上公交开车,但是我家人一直不同意我上公交开车,我到现在了心内都非常着急,请说公交在今年10月招收有轨电车驾驶员,驾驶员也是从公交单位内选的,还请说有轨电车还要招收乘务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社会上招收有轨电车乘务员,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帮助我实现我的公交梦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上线部门的职能范围,建议您向公交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档案问题

    问题: 局长您好!我的问题是,我们在档案管理中是否需要人性化管理。职工个人档案从建档到退休,职工个人都没有保管过,需要什么内容也不知道。但是退休时却以档案为依据,去查几十年前的事,缺的让个人去补办。强人所难。能不能定期审核确认,退休时,只对上一次审核认定。这样准确率高,可操作性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将档案作为退休依据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延续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退休时以档案为依据的管理模式终将退出历史舞台。但就目前而言,其仍然需要继承历史传承,即在职工退休前由档案管理机构携带职工档案到工龄认定机构审核确认工龄。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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