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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门社会保障网谈线下二次答复网友

来源: 作者: 2014-11-21 09:44:10 字号:A- A+

    贴号: 1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下岗职工创业办理手续

    问题: 下岗职工创业办理手续急需厨师证,10月份考完试了,正常还需要2个多月,好不容易凑钱购置了设备。。。请帮帮忙尽快办出来。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因您提供的姓名、性别、考试时间等信息不全,无法落实办理进度,请您进一步提供信息或与我们联系(电话:85830837)以便尽快办理。感谢您对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贴号: 16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用工合同

    问题: 我2009年签了为期3年的用工合同,2011在工厂出的工伤,回家休养了两年第一年用工单位一个月扣除五险一金给八百元的工资,期间给涨了4个月到一个月1000,到休养的第二年就只给六百,我去人事找说厂里就是这么规定的,我去年八月份回单位上的班,用工合同应经到期,单位一直没分我续签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因续订劳动合同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61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户口问题

    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一段时间关于户口问题说是青岛以后出台积分制落户,请问大专学历,从毕业就来青,现已工作八年,户口在城阳公司集体户口,从上班开始就缴纳五险一金,房子买在四方,不足一百平方,像这种情况是不是以后也不符合积分落户?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市积分入户政策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出台时间及政策解释由市发改委负责,我局将根据积分入户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实施。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5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水路边停车

    问题: 上下班高峰期市场路边一条车道被占用造成堵车,能不能高峰期时间整治下

    嘉宾答复: 首先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现场调研,该路段非交通主干线,路段两侧原先是双向有泊位停车,因为该道路整修后施划了单向停车,且该路段部分商贩不按规定入室经营,存在占路经营现象,一些周围采购的群众违法停车,造成该路段秩序混乱主要原因。针对该情况,李沧大队立即对该路段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针对部分商贩不按规定入室经营,而是占路经营现象,李沧大队已建议区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规范营业时间退路进室,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

    贴号: 158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儿童社保

    问题: 我想问下今年开始儿童社保涨到110一年,说是可以签约社区门诊,那么在市南区有哪些社区有儿科大夫?有儿童药品???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市南区有六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儿童保健医生,分别是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巢湖路2号甲)、中山路街道河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南路19号)、香港中路街道闽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闽江路116号甲)、香港中路街道香港中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霄路110号)、八大关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莱阳路19号)、湛山街道湛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平角六路1号),只能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目前,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的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目录中含有儿童药品,详细情况您可与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

    贴号: 151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持外省的职称英语A级合格成绩单,可以在青岛评高级职称吗?

    问题: 由于工作流动性大,需要到外地工作,考试有时只能在外省参加,持有在外省,比如天津市参加的职称英语A级成绩单,可以参加青岛市的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称“哪里评审、哪里有效”。因此对于作为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之一的职称外语,我们原则上也要求在哪儿评审,就在哪儿考试。但是如果专业技术人员有跨地区流动、长期驻外地等情况,持有在外地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的,我们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后再做判断。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66711930/66711932/66711933/66711735,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问责卫计委

    问题: 前不久,青岛市中心医院卖假药,被国家药监局查处,请问医院对相关责任人有什么处理意见?医院对那些吃了假药的患者,有一个什么样的交代?卫计委对于此事是一个什么态度?

    嘉宾答复: 针对网友您反映青岛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蒲黄”的问题,处理意见如下:1、该医院当即对此生产批号的“蒲黄”下架,并配合检查组整改。2013年12月1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医院全部中药饮片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中药饮片蒲黄不是假药。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规定,因此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2、该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对于供货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每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认真审核。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验收流程,对入库的中药饮片通过眼看、手摸、闻气味等方法进行外观的初步鉴定;对初步判定有异议的中药饮片,必须送至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3、该医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当月奖金。并成立了以中医专家为主的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查组;药学部门成立了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中药饮片的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考核,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合格。该医院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对《中药饮片采购制度》、《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中药饮片验收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完善管理制度,有章可循,形成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二是组织中药采购、验收、调剂等人员进行中药饮片鉴别、验收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中药药学人员的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加强中药饮片购用管理。三是建立了对中药饮片供货商评价体系,完善了供货商资质的审核制度,对每一批次供货药品索要每一种药材的质检报告,每月对中药饮片供货商进行考核评分,低于80分给予警告一次,连续两次警告,取消供货资格。

    贴号: 146

    网友: johawk

    标题: 即墨环秀街道一家工厂不给工人交社保

    问题: 青岛雄山服装有限公司自去年建厂以来,一年多了,全厂上百人,一个都不给交社保,工人上告劳动局一直没结果。青岛雄山服装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法人,李相杰,住李家西城村东村。电话18905321822.还有人管管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我局已将该件转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11月19日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反馈办理情况: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已依法立案,并安排环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到青岛雄山服装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11月2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下一步,即墨市劳动监察大队将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2

    网友: johawk

    标题: 社保报销

    问题: 我的朋友在微信里发了一条信息,是关于门诊看病社保报销的,我不知道是否属实,我个人的力量又无法正是真假。

    具体内如如下: 在门诊看病,我们自掏腰包的金额如果超过1200元后,超出部分可以享受报销的,比例是百分之六十。举个例子,如果看病花了2000,超出800的部分可以报销480元,个人只承担320元,但需要注意,在去医院看病之前一定要到社区医院转一下,这个手续万万不能省,否则即便你花个万儿八千的,对不起一分钱也报销不了,全部自费。

    看到这个消息后,觉得应该弄明白啊,身边没有几个人知道,这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想请求你们的帮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这条微信圈里转发的信息内容并不是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关于门诊医药费的报销,我市目前的医保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医保社区医疗机构签订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16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报销60%,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7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在医保社区医疗机构签订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12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报销50%,其中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60%。参保大学生在本校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社区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报销是不设起付线的。另外,我市还有门诊大病制度,目前规定有53个病种,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可以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病种治疗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    关于转诊的问题,我市目前的医保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参保人转诊前应首先选择一所医保社区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其签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协议》。签约的参保职工通过定点社区转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的医疗费个人自负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签约的参保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通过定点社区转诊住院的,其住院医疗费可以报销,但未经转诊的不能报销。需要注意的是,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关于普通门诊医药费的报销和社区转诊的政策规定将有所调整,请随时关注相关媒体的政策宣传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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