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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未制定地下空间使用权

来源: 2014-05-23 10:15:58 字号:TT

市国土资源局线下二答网友

    问题: 现在业主买个地下车位动辄十几万,想问一下:1、开发商建的地下车位,需要达到什么基本条件后才可以进行销售?2、如果未达到条件就销售开发商需承担什么责任?3、买车位的业主如何通过权属登记来保护自己的权益?4、青岛市有没有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和登记的相关办法或规定?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地下车位属于特定空间,其销售、登记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关于房屋的规定办理。即如果用地、规划、施工、竣工手续齐备,开发单位可以销售车位所有权,买受人可以申请登记取得房产证。根据《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需要,所以,车位购买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业主资格证明(即住房或网点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另,我市目前暂未制定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管理和登记的规范性文件。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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