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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专题网谈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来源: 2014-05-22 10:50:44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22日讯 5月7日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举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专题网谈。特别邀请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贸促会,共15家单位围绕我市目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网谈结束后,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王凯

    问题:因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到市公证处,办理一个父母同意子女落户的声明,去咨询价格,公证处出一个证明竟然要300元人民币,吓坏我了,本来公正就是一个服务民生的部门,一张A4纸竟然贵到300!!!太可怕!

    在线答复情况(物价局):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50元。你可以电话联系我局收费处,电话为85911403,沟通落实具体事项,如属超标准收费,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落实情况(物价局):我局拨打上述号码,接听人回复没有在民生在线反映过相关问题。对于网友反映的公证收费问题,我局已责令有关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

    网友:王姐

    问题:海关变更 只在原来正上用手改一下 也要收费是不乱收费 还收预录费

    在线答复(物价局):海关收费项目较多,网友反映变更收费问题,由于没有说明具体项目,目前没有办法落实。请拨打我局收费处电话85911403告知。关于预录费,目前,海关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没有该收费项目,如遇到乱收费问题,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

    落实情况(物价局): 由于该网友未留任何联系方式,并且截至目前,该网友没有联系我局,因此无法进行进一步落实。

    网友:曾鸣

    问题:65岁以上老人乘公交免费了,建议60-65岁的老人享受半价。

    在线答复情况(市交通运输委):网友您好!从2014年5月1日起,我市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政策,主要依据是《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该项工作列入2014年政府市办实事,由市老龄办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区市政府和企业落实。关于60-65(不含)周岁老年人乘车是否享受半价优惠政策,您可咨询市老龄办。感谢你提出的问题!

    落实情况(市老龄办):该问题属市老龄办职责范围,市老龄办答复如下:

    按照《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中“有条件的市公共交通,可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免费”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优待乘车的新要求,更好地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政策,并将其列为2014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项目。该政策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该市民建议60—65周岁老年人实行乘车半价,目前省、市政府未有规定要求。若将来省、市政府出台该项政策,我们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认真落实。

    由于该提问人的联系电话为空号,邮箱为无效地址,因此无法与该联系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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