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民生在线> 网谈回音 > 正文

青岛仲裁办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2-08-31 09:48:06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仲裁委

    问题: 袁主任您好,我查阅了下,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请问我的案子仲裁裁决书都已下达,可是至今我都没有收到仲裁委关于仲裁庭的组成情况的电话或者书面通知,仲裁庭是否违反了关于“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是否予以撤销,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由于涉及仲裁保密原则,请您将具体案号告知涉外仲裁处,他们会查清事实,给予您满意的答复。他们的联系电话是85788826.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选仲裁员

    问题: 主任您好,我是第一次申请仲裁不是很了解,麻烦介绍下如何选定合适的仲裁员,谢谢?

    嘉宾答复: 你好。你如果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后,再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如果选择独任庭,就要双方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需要注意的一是要从仲裁机构送达的《仲裁员名册》中选择仲裁员,否则无效;二是要从涉及纠纷专业领域中选择专家,这样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三是不要在你和代理人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的人士中选择,因为对方可以提出回避要求;四是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选定,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最后,你也可以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组庭方式和仲裁员。

    贴号: 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问题: 您好,我提交的纠纷已经仲裁完毕,但对方老是拖着不给钱,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有多长?

    嘉宾答复: 200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有关规定。”

    贴号: 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担心仲裁不公

    问题: 袁主任你好,很高兴能和领导网上聊天。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如果我觉得审理案件的仲裁员跟对方当事人有关系的话,我担心仲裁员裁决不公,该怎么办?

    嘉宾答复: 你好,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对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权利。如果你能证明仲裁员有违规的情形,可以申请他们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依法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

    贴号: 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怎样成为仲裁员

    问题: 袁主任您好,我对仲裁很感兴趣,也很喜欢,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仲裁员,谢谢?

    嘉宾答复: 非常欢迎您能成为仲裁员。《仲裁法》对仲裁员的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仲裁员首先应当是公道正派;其次是符合“三八两高”之一,即: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曾任审判员满八年;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如果您符合上列条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
相关链接

上一篇:市人口计生委线下二答网友 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