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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王春芳网谈 投票

来源: 2012-06-15 16:34:39

    青岛新闻网6月15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便民惠民实效”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谈参与人数1036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89个,王春芳主任现场回答网民提问78个。对于现场没有答复完的问题,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在网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二次答复,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王春芳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通过《民生在线》栏目与大家在线交流,首先,我代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网民朋友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我将围绕“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升便民惠民实效”这个主题,同各位网友进行交流,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在线问答:

    留言板 我们买的房子是商住房。就是50年期限那个。请问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吗?

    王春芳 您好!根据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商住房属于非住宅范围,不在普通住房范围内,因此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留言板 你好,在单位工作多年,公司不给投公积金,原先公司就没有办理企业公积金,但今年近期公司办理了,只给一个人投上了,其他员工不给投,说是公司效益不好,这种情况请问能否投诉?如果投拆是实名投诉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有权强制企业投呢?(如果有实名投诉,我相信青岛很多的私企员工都是会选择沉默,因为很纠结,如果和公司提出要求,公司一句话给堵回来,还在领导眼里当了“眼中盯”,但是多年来公司不给投,个人的利益也无法保证)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为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劳动报酬的城镇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反映的问题可以拨打96557客服电话告知您单位的具体名称、地址,我中心将依法进行查处单位的违法行为。

    留言板 王主任好,什么情况下,我对象的公积金能划拨到我们的公积金联名卡里?公积金划拨到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程序?

    王春芳 您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了11种提取条件,职工只要符合其中一种提取条件,即可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给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由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经管理中心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支取金额可划入职工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留言板 我要买青岛青特花溪地的洋房,我是首套房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款。静听回音。谢谢!刘林

    王春芳 您好!青岛青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青特花溪地是商品住房,该项目1、2、3、5、7、8、9、10号楼已与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如您所购住房在协议范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留言板 不要说什么应该给交,协调单位了

    请直接帮我们协调

    最好快速给补交上!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下线后,马上安排执法人员予以核实,尽快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留言板 为供孩子上学,我在6年前将自己名下且已还完公积金贷款的唯一一套住房卖掉了,一直租房居住,现在想再买套房子,按青岛市规定,我现在属于无房户,但公积金贷款却属于二次房贷,需交60%首付,我的情况属于首次买房了,可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却使我拿不出那么多首付,造成买房困难,我认为公积金贷款也应该象买房规定一样,就是首次贷款还清多少年之后也应该属于首次贷。

    王春芳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低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帮助中低收入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同时,节省购房融资成本,凸显互助保障保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保证贷款资金持续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2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据统计,我市公积金贷款总量中有89%为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受二次贷款政策影响人群范围较小;同时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100.4万职工中,尚有大部分职工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体现公积金政策的公平性,政策的制定向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群体倾斜。另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希望您继续关注。

    留言板 你好,在单位工作多年,公司不给投公积金,原先公司就没有办理企业公积金,只给公司领导人员投上了,其他员工不给投,说是公司效益不好,这种情况请问能否投诉?如果投拆是实名投诉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有权强制企业投呢?(如果有实名投诉,我相信青岛很多的私企员工都是会选择沉默,因为很纠结,如果和公司提出要求,公司一句话给堵回来,还在领导眼里当了“眼中盯”,但是多年来公司不给投,个人的利益也无法保证)

    单位:青岛瑞祥抽纱有限公司

    王春芳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为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劳动报酬的城镇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将协调社保部门,在获取你单位用工情况后,依法查处你单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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